不要限制自己的閱讀經驗,不要懷疑漫畫的敘事潛力

文/臥斧原載於【Medium】,經作者同意轉載 一本「漫畫刊物」裡頭應該有些內容? 當然,要有漫畫,否則名實不符。但「漫畫」是一種表現形式,不是「內容」──圖文搭配或者只用圖像,以單格諷刺時政、以四格幽默搞笑、以八頁、十六頁等方式講述完整故事或連載長篇故事,或者以單頁推銷某種商品──這些「內容」各自…

朝赤道航行 :專訪慢工出版社社長黃珮珊

文/羅苡珊;人物攝影/盧奕昕 2013年,黃珮珊成立「慢工出版社」,以「紀錄漫畫」作為創作核心,期許在熱帶亞洲地區與在地作者進行跨國合作,發展有別於日韓、歐美市場的「亞洲紀錄漫畫」。黃珮珊肯定紀實性題材的創作可能,同時強調漫畫的敘事意義——有別於單幅的繪畫,漫畫透過對話框、分鏡等元素的流動,營造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