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罵別人的虛擬角色,也算妨害名譽?

文/雷皓明   事務所裡有一位助理,幾乎天天都比我還要晚離開辦公室,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我多壓榨他──結果他留下來,只是為了用辦公室的光纖網路打線上遊戲LoL(英雄聯盟),理由是網路順,他的實力才發揮得出來。我聽了只是笑笑。 有沒有實力,我是不清楚,倒是有時候看他被敵方殺得哇哇叫,還滿紓壓的。 「又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