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三要素?新奇、意外與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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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三要素?新奇、意外與滿足

文/森博嗣;譯/陳聖怡

能感受到有趣的人類很厲害

即使在小說這個有限的領域中,趣味也是五花八門。單一作家的作品,營造出的趣味也不會只有一種,例如某部作品滑稽到光看就會讓笑意油然而生,另一部卻在探討嚴肅議題,絕非可以笑著閱讀的。

何止如此,一本書中也可能同時包含了令人捧腹大笑的場面,又有催人落淚的情景。不論是哪一種,讀者都能感受到有趣。這個現象本身就展現出人類有多厲害。

有些時候,我們也會讀到並不感動,但觸及生存方式的認真議論、引人深思的作品。甚至有時候,我們不知道這本書到底想講什麼,根本看不懂,卻莫名感受到箇中之美,發掘出自己從未接觸過的新奇。有些人會覺得這類事情有趣。

人有百百種,個人內在也混雜著各種價值觀,會做出非常錯綜複雜的反應。然而,也會發生一群人認為同一件事物有趣的現象,這實在是很神奇。這個「共鳴」或許也是人類的厲害之處。

湊巧當上作家

進入作家這一行後,就能知道讀者有什麼感想。由於現在有網際網路,作家可以直接收到這些意見。我最常觀察到的雙方落差,就是讀者覺得「作者寫得很開心」的作品,其實作者寫起來反而很辛苦、一點也不開心;反之,讀者覺得「這個故事經過縝密思考」的作品,其實作者寫起來得心應手。

我雖然是靠懸疑小說出道,但以前並沒有寫小說的經驗,不僅如此,我的嗜好也不是看小說。當然,我在小時候也從來不曾想過要當小說家。我只是在年過三十五以後,偶然想到要兼差、寫了小說投稿到出版社,編輯回覆我說想要出版成書而已。

我也不可能去投稿新人獎。我是在寫完一部作品後,盤算著要怎麼寄給出版社,於是到書店裡去翻小說雜誌,結果翻到了編輯部的地址,才把作品寄了過去。

選擇寫懸疑小說的理由

我之所以會寫懸疑小說,是因為這種類型的小說架構大致都是固定的,我覺得應該很好寫。畢竟我沒寫過小說,也不知道該怎麼編故事。不過,好歹我讀過小說,知道小說是什麼東西。雖然我在學期間最爛的科目就是日語,但是至少我在學校學過日語文法,即使漢字不會寫,只要用文字處理器就能自動將假名轉換成漢字。小說又不需要像專業工匠那樣,非得拜師學藝不可。我覺得人人都可以立刻開始寫小說,因此用兼差的心態想說先試試看吧,就這麼開始了。

我可以想像得出,如果我寫其他類型的小說,就必須寫出讓讀者覺得有趣的內容才行,否則沒有人會願意讀到最後,出現負評就賣不出去了。在這之前,編輯會先判定我寫得很爛,就不會幫我出書了吧。

懸疑小說的架構是提出謎團,最後要有意外的發展、解開謎團。只要有謎團,讀者就會想要知道答案,所以會看到最後。

因此,我只需要構思詭計和意外元素就好了。懸疑就像是設計猜謎一樣,某種意義來說,就類似設計數學題目。身為大學工學部的教師,我已經累積不少設計數學和物理問題的經驗了。

猜謎是需要一定人數的群眾覺得有趣的領域。有些人的嗜好是解數學問題,覺得解開題目很有趣,就算解不開、感到匪夷所思,那也很有趣。

我覺得懸疑小說的趣味與其他類型小說相比,不知該說是非常特定,還是侷限在狹小範圍內,對於創造趣味者來說,能清楚知道該考慮什麼而容易著手。

繼懸疑小說之後的障礙

於是,我嘗試寫了小說後,一回神就變成小說家了。在這裡,我必須跨越下一個障礙,因為我覺得一直在懸疑的領域發表作品,總會遇到極限。早在正式出道之初,我就在思考應對這個局面的策略了。

懸疑小說的趣味,簡單來說就是「意料之外」。呈現出讀者預料不到的發展,就是懸疑的趣味。但是在我出道以前,就已經有大量懸疑小說了,這些經典名作至今依舊不朽。小說是永不過時的商品,所以過去的作品會不斷累積沉澱,新作品則需要與之競爭。如果不寫出格外有趣的故事,就不具備商品的價值。

所以,我原本預想的是先發表大約二十部懸疑小說,之後就必須寫不同類別的書,否則就不能繼續做這一行了。

那時我想到了一個問題──小說的趣味究竟是什麼?此時已經當了幾年小說家的我,不再是以前那個對小說一無所知的外行人了。我的作品擁有數萬名讀者,而且我曾跟多位編輯談話,知道市場期待看到怎樣的作品。換言之,我已經在抽象層面知道「何謂有趣的小說」了。一旦明白這點後,剩下的就是用我自己的方式進行具體化的工作,這就是我的立場。

現在是可以看見使用者反應的年代了

我成為作家後,也能夠知道別人對自己作品的感想。我剛好就在網路開始普及的時候出道,所以讀者的感想也自然會直接傳到我耳裡,這是過去的小說家沒有經歷過的環境。

以前還有讀者來信這種管道,可以知道某種程度的善意讀後感。批判性的意見就只會來自評論家,但評論家也不會把書評寫得多難看。看完作品、覺得無趣的讀者,根本不會特地寫信。作者通常也不會知道銷量不佳的作品,究竟是哪裡寫得不好。

不過,沒有人能保證讀者的反應中肯。多數批評或許都有失公允,其中應該也包括了閱讀能力低落而誤解內容的人。而且,有不有趣本來就是取決於讀者的感性所做的判斷,所以不可能當作普遍的觀點。

但是,當這種觀點成為多數,出現某種意見較多的傾向時,那就需要當作事實來看待了。不受個別意見影響,掌握整體才重要。在這種觀察當中,最值得重視的就是反應的數量,也就是數字會說話。

有趣可以合計嗎?

以我來說,書籍的銷售量是最具可信度的數字。現在只要上網,就可以觀察每日銷售排行榜。觀察這些變化,可以詳細分析可能是受到什麼因素影響。

我舉個有趣的例子吧。亞馬遜購物網站設有消費者評價商品的系統,會顯示出評價的合計結果。五星屬於高評價。很多人都會特地留下評價,或許可以讓猶豫是否要購買商品的人當作參考。然而,若是一項商品的價值完全取決於性能,那麼無論誰來評分,結果可能都大同小異。但現實中自然也存在著「對某人有用,對另一人卻毫無幫助」的情況,這是因為評價會隨個人的使用目的是否契合而有所出入。評分時會將這類主觀因素全都混為一談,導致數據的可靠性隨之降低。

尤其是小說等娛樂商品,評價標準在於是否符合個人的感性,也就是趣味,所以每一位讀者的感受都不同。如果是無條件追隨廣受大眾好評的作品,那或許多少還能當作參考。但如果品味稍微偏離一般大眾,那評分就只是毫無意義的數字罷了。

評價愈高的作品,銷售量愈差?

我調查過亞馬遜網站的評分和書籍銷售量之間的關聯。因為是我寫的書,我才知道銷售數字──只有作者才能做到這種觀察。而令我驚訝的是,這之中有明顯的「負相關」。換言之,亞馬遜的評分愈低,書的銷售量愈高。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愈冷門的書,死忠讀者的購書比例愈高,所以評分會變高。而暢銷書廣為人知,還可能吸引到那些原本就不感興趣的人,所以給出負評的比例也會增加。這個邏輯一想就懂,但很多人卻誤以為好評就代表賣得好,或是因為它很有趣。

徵詢其他人的意見雖然重要,但這還是取決於你想要追求什麼。如果你追求的是大眾口味,那麼不妨參考這些意見;如果是想要找到真正暢銷的大作,有時反其道而行,選擇評價沒那麼高的商品,成功的機率可能會更高。

最近流行的有趣是「共鳴」

「小說」這門生意,儘量多賣一點才算是成功。而要達成這個目標,就要瞭解現代大眾覺得什麼樣的東西有趣。

當然。我前面已經寫過,這並沒有明確的答案。沒有人知道什麼東西才會走紅。不過,我還是能夠列舉幾個常見的傾向。

首先,最近號稱有趣的事物當中,最醒目的特點就是「共鳴」。這是指我們接觸到作品時,會深表同意地想著「啊,沒錯就是這樣」、「我懂」。共鳴這個詞的意思,是指自己也有一樣的想法、經歷過一樣的事、自己也知道那件事、能夠充分理解那個心情,是很主流的說法。流行到甚至有人把所有感動的事物,都一律稱作共鳴。

這或許是在網路社會成形後產生的現象吧。因為網路可以傳遞大眾的動向,才會產生大家都有相同感受的「幻覺」。沒錯,我認為那是幻覺。

大家都覺得有趣,那就是有趣

追根究底,重點不在於我對其他使用者(讀者或觀眾)的動向有沒有共鳴,而是受眾個人對作品裡的角色有沒有產生共鳴。作品裡描寫的心情令人感同身受的情況,就稱作共鳴。當開心、寂寞、懊悔、悲傷,或是生氣、憤怒這些情感,傳遞進讀者的心裡,這就代表了共鳴。

從小就活在網路社會的世代,會用「大家都覺得……」來表達共鳴。說穿了,這並不是他們自己的感受,而是藉由感受與他人建立連結。

如此一來,就會形成大家都笑才叫好笑、大家都哭才叫感動的價值觀。結果,他們對網路上的評價過度敏感,過度在意按「讚」的人數,這種影響甚至延伸到日常生活中。

姑且先不論好壞,在這類人成為多數的社會裡,某種程度來說,有趣的事物是被宣傳製造出來的。換言之,「評價好」成了有趣與否的指標,因此創作者會優先把心力投注在提高評價,而不是讓它變有趣。

重視共鳴,會迷失趣味

如果是產品,並不是品質好就會熱賣,而是評價好才會熱賣──變成這樣的話,製作方就會在開發和製造成本中,花較多的錢投入宣傳。也可以換個角度來想,用於宣傳的資金高,相對地產品品質就會低落。這樣的東西,卻可能吸引到更多人購買。

我相信近年的這種共鳴,反而成了讓人迷失真正趣味的主因。無意間發現這個現象的人也變多了,最近的社會也正逐漸形成宣傳無效的風氣。買了大眾媒體報導、據說評價很好的東西,結果實物卻不怎麼樣,大家都累積了太多這種經驗,因此不相信宣傳的人也增加了。

過去那種強調共鳴的作法,如今也變得千篇一律,可以說幾乎已經失去效果了。

例如曾有一段時期,以寵物為題材的作品大行其道,書中描繪著動物與主人之間的情感羈絆。這些也跟過去當家族親情和男女之愛已經流於俗套,於是改由小孩子擔綱主角的流行現象十分相似。

現在這類東西一旦變成有趣,大家就會一窩蜂做出相似的內容,導致一瞬間就供過於求,讀者也隨之感到厭倦。

過於氾濫的催淚作品

話說回來,引發共鳴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催淚。這是人類共同的觀念,我們會因為失去和離別而悲傷。相較之下,滑稽的事物遠遠更複雜,憤怒也會因為每個人生氣的原因而不盡相同。悲傷則是只要失去了什麼、與人或寵物生離死別,就可以賺人熱淚。身為編造虛構故事的人,沒有比這個更簡單的創作了。

這個時候,「感動」一詞也是有趣的重要因素。當然,只要有趣就會感動,但近年的感動,似乎僅限於催淚作品。而且,好像只有悲傷哭泣這種最單純的淚水受到矚目。

就像趣味包含了很多種類一樣,淚水也有很多種。比方說,只是欣賞著美麗的晚霞就會流淚,這就不是出於悲傷了。人類並沒有那麼單一。若小孩子成長的環境,充斥著看到死亡就會流淚,並且就意味著感動這類簡單的娛樂,不禁令人擔心他們的感性會變得膚淺(不過,這跟我個人的利害無關,所以不能由我來定奪)。

新奇就是有趣

那麼,為了表示單純的共鳴並不等於有趣,我就來列舉各種趣味吧。

首先我想到的趣味,換句話說是近似新奇的東西。像是前所未見的事物、過去不曾想像過的事物、脫離一般認知的事物等等。

雖說是新奇,但當然不只是指最近才創造出來的意思。就算是從很久以前就存在的東西,只要接觸它的人覺得「第一次看到這種東西」,那就是屬於他的新奇。也就是說,輸入那個人的腦海中、營造出來的印象是「新」的。

當然並不是只要新奇就等於有趣,這只是有趣的其中一個因素,還有其他很多構成有趣的條件。

不過,新奇在這之中感覺格外顯著,無疑是最重要的。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新奇也很難用計算編造出來。

靠計算編造不出的趣味

靠計算編造不出,意思就是花費時間和勞力也未必能得到答案。它是有某些靈感才會生成的東西,所以並沒有「只要用什麼方式思考就好」的手法,只能用感覺上的方法來創造,無法用言語傳達給別人。要做什麼才會想到這個點子?就連想出這個點子的本人也無法說明。

這種東西非常之多。這個世界上就是存在著沒辦法編成說明指南的技術,一般稱之為專業技藝。

舉例來說,有個有趣的人只要出面隨便說些什麼,就能引來哄堂大笑。即使將其言行舉止編成檔案、輸入機器人裡,由機器人完全重現相同的言行舉止,也沒有人笑得出來。因為群眾能精準地看穿它跟本尊的差別。那差別在哪呢?是檔案有缺失嗎?

或許有朝一日,會出現可以將一切檔案化,並製造出完美的機器人。屆時那個有趣之人的複製品將應運而生──這是可能會發生的事。

但是,我們創造不出另一個不同於那個人的有趣之人。要怎麼做才能編造出新的趣味,這終究是無解之謎。甚至可以說沒有手法,也沒有計算方法。

感到有趣的好奇心

人類本來就喜歡新奇的事物,這種特性也稱作「好奇心」。人會想要靠近沒看過的東西、伸手觸摸。很多動物也有好奇心,但是都沒有人類那麼強烈。自然界的動物反而還會迴避新奇的事物,因為牠們判斷那些可能具有危險性。

好奇心旺盛的大多是小孩子和年輕人,不過人類在步入老年以後,還是會有好奇心。雖然也有頑固的老人不願意接受新事物、只想維持現狀,但人不管長到幾歲,都會想在自己喜歡的領域裡接觸新事物。只不過根據我的觀察,相較之下,這種傾向還是會隨著年紀逐漸衰退。

年輕人對新奇事物的有趣較敏銳,老年人則比較遲鈍。理論上年紀愈大,有趣的事就愈少。某種意義來說這也無可奈何,畢竟隨著一個人的經驗累積,他眼中的新奇事物也無可避免地會減少。因為他已經到了「那個我早就知道了」、「我以前嘗試過」的境界。

可能性與成長的趣味

年輕人和小孩子遇到新奇的事物就會雙眼發亮。與其說覺得有趣,不如說他們是受到其中的可能性所吸引,也就是「好像很有趣」的感覺。不嘗試看看的話,就不會知道是否有趣,所以這是「想要嘗試」的欲求。

大人都知道,小孩子不管看到什麼都會央求著要做。相反地,隨著年紀增長,人就會逐漸領悟到即使出手去做,對自己也沒有好處。

因為孩童無知,身邊充斥著他們所不知道的事情,而去知道這些就是有趣的事。

或許他們都有獲取知識會對自身有利的預感吧。知比不知更有利,可以贏得與他人的競爭,還能拓展自己未來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好奇心是會伴隨著自我成長的東西。

小孩子之所以能夠感受到自身成長的有趣,也與覺得「鍛鍊身體、磨鍊技術的練習」有趣有關。兩種趣味都能讓人產生滿足的預感。

這些新奇就是有趣的關鍵,這一點非常重要,後面我會再繼續深入探討這個方面。

動物會預測未來

「意料之外」可能也算是一種新奇,它也是引發有趣的因素,或者說是條件。我寫的是懸疑小說,所以經常意識到這一點。

人會預測未來,因此也會有意料之外的事。預想的範圍和細膩程度因人而異,但每個人都會在腦海裡有意或無意地,想像著今後的發展,這個行為本身也是人類的特徵。

動物也有類似的情況。

舉例來說,我的太太大人(年輕時我讓她吃了不少苦,特此尊稱)每天都在等鄰居夫妻帶著小狗來串門子。我家也養了好幾隻狗,所以狗狗也都很期待。這時,我的太太會從口袋裡掏出乾糧來餵狗,鄰居的小狗記住了這件事,總是非常想來我家。每當牠來到我家附近時,就會自己跑進院子裡,我家的狗狗也十分開心看到朋友來訪,因為這樣牠們就也有乾糧可以吃了。

最近,我觀察牠們的情況,發現鄰居小狗在離我家還有一百公尺遠的距離時,我家狗狗就會早一步發現並開始吵鬧,然後興奮地坐在太太面前盯著她看。甚至還有一隻會站起來,用鼻子去戳太太的口袋。

起初牠們是期待狗狗朋友來拜訪,但現在比起歡迎朋友上門,牠們更期待吃乾糧,就連狗狗也能預測未來到這種程度。

意料之外的趣味,來自於智慧

「意料之外」就是指迎向了當事人沒有想像到的未來。這通常不代表有趣。如果狗狗吃不到乾糧,牠們就會失望,可能會感到不知所措、不明白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人大多也不會歡迎出乎預料的情況,尤其始料未及的麻煩更是令人困擾,還會把意料外的糟糕局面稱作麻煩。

然而,意料之外卻可以構成趣味。或許可以說,因為是人類才能這樣。也就是說,要理解意料之外的趣味,需要某種程度的思考能力和智力。

一旦發生異常事件,人會先大吃一驚。面對意外狀況,第一個反應應該都是驚嚇吧。但是,這個感受會變成有趣。

比方說,笑料就具有意料之外的性質,包含令人驚訝的奇怪言論。當然也有成了固定模式、會在大家期待的地方冒出來的笑料,但若是習慣了,通常就漸漸笑不出來。這就代表已經不再令人意外了。

是「不出所料」還是「出乎意料」?

從這些笑料可以看出,所謂的有趣包含了讓人感到意料之外的事物,但也會出現符合自己預料的時候。兩者的條件明明相反,卻都具備了趣味,這一點實在很神奇。

不停重複同一件事而感到有趣,要說的話是屬於動物性的本能。因為我在觀察狗的行為後,發現牠們大多會重複相同的玩耍方式。牠們會追著丟出去的球,把球叼回來,而且會想要連續玩好幾次,證明牠們覺得這樣很有趣。另一方面,會對同一件事厭倦,則算是人類常見的傾向,例如人類的小孩似乎都會吵著說要玩點不一樣的遊戲。

懸疑小說的詭計和反轉,就是讓讀者享受樂趣的道具。愛看懸疑小說的人,大多都是為了追求「意料之外」才會看,他們會看著小說、同時嘗試自己推理,也就是扮演作品裡的偵探角色。而且硬要說的話,比起自己的推理正確,他們更傾向於將自己推理失準、有意外結局的作品評為有趣。

可以輕易推測出結局的懸疑小說,根本稱不上是有趣的作品。這就是不可思議的地方,比起解開謎題的快感,解不開反而更覺得有趣。

無限接近意料之外的事物才有趣

不過,我再更詳細考察以後,發現並不是只要謎題夠難就好。解不開的謎題要設計多少都可以,而難題是在揭曉答案的那一刻,有沒有給人意料之外的感覺。要是讓人覺得「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想到那種程度吧」,就不能叫有趣了。

比如一樁不可能成功做案的殺人事件──犯人是透明人──這種小說根本不能成立。雖然它確實是意料之外,但不會有人認為它合理,並不是所有出人意表的東西都會讓人覺得有趣。

揭曉答案時,必須讓讀者欣然接受「啊,原來如此」,而且要讓人覺得「我沒有想到那邊,但這麼一提確實沒錯」,給出伸手可及的答案,但方向要稍微偏一點,營造出「無限接近」的感覺。以棒球來說,投手投出路徑大幅偏移的球,是無法引誘打者揮棒的。投手必須投出無限接近好球的球,才能三振對手。

不管是要設計出無人能解的難題,還是大家都能解開的簡單謎題,都是輕而易舉的事。最難的是設計出整體平均只有五十分的謎題。若要讓人佩服「這個謎題很有趣」,平均三十分的程度或許剛剛好。

離奇的有趣

有趣的要素也包含了「離奇」。離奇的有趣,跟意料之外的有趣不太一樣。

「意料之外」通常會出現在某些預測之上,並利用其中的落差來營造出趣味;「離奇」則是更接近出其不意,從完全想不到的方向過來,飛往不可預測的地方。多數人或許會因此目瞪口呆、驚愕不已。不過,對某些人來說,這可以是感到有趣的因素。

我在寫小說需要打個比方,或是挑選詞語時,經常會感受到這種情況。天外飛來一個我平常根本不會寫的詞、毫無關聯的東西,但莫名其妙就能說得通了。日語很常用「像是~般」、「好似~」這些形容,我會在這裡填入毫無關聯的東西,促使讀者聯想。明明是完全不一樣的事物,卻總覺得有點相似,還能傳達出我要的感覺。

「像蝴蝶般飛舞」、「像花朵般惹人憐愛」這種句子太普通了,一點也不有趣。這種老套的比喻只是徒增字數而已,沒有實質用處。然而,要是寫成「像是被吐掉的口香糖一樣寂寞」、「好似三角錐般聳立的星空」這種句子,讀者閱讀時思緒肯定會有一瞬間停滯吧。

普通人都會想說「這是在寫什麼」,但是,有一些人會覺得這個敘述很有趣。

這些都可以說是離奇的有趣,接近意料之外,但指向稍微有點不同。它跟意料之外同樣都會讓讀者駐足片刻,甚至屏息或是陷入沉思,但讓人無從預測。

我們遇到離奇的事物時,會有一瞬間的發愣、納悶,至於之後會不會感受到有趣,則取決於在想像中回到過去,預測自己是否料想過這件事,後續才會評斷這是意料之外。

「想不到」也是有趣當中的重要因素。簡單來說即是「構想」。它不是靠手法和計算導出的結果,而是出於直覺的體現,可以說類似於展現了跳躍式思維的有趣。

有趣的對象千奇百怪

我們感到有趣的對象可能是人,可能是物,亦或是現象,實在是千奇百怪。像是文章、圖畫、照片及影像等傳播有趣的媒介也是五花八門,每個人比較容易感覺到有趣的媒介或許也不一樣。即便同樣是閱讀文章,腦海中描繪出的影像也會因人而異(我是那種閱讀文章會有影像出現在腦海裡的人)。

這麼一來,就很難區分是輸入時的媒介有趣,還是它使我們想像出來的東西有趣。

就算是漫畫人物,也會分成是他的造型有趣、他的動作和行動有趣,或他的言行和思考有趣等各種類型。一般來說,是這些組合搭配起來才會塑造出趣味。

有趣最終會帶來滿足

對有趣的反應也是因人而異。

滑稽的有趣會催生出笑、噴飯及嘴角上揚等反應,但是對於意料之外的有趣,比起笑,我們多半是會出現瞠目結舌及呆愣的反應,但也可能會露出微笑。因此,我們可以認為有趣最終與滿足有關

覺得挑戰困難的問題很有趣的人,會眉頭緊蹙、面有難色,用認真的表情去面對。在旁人看來,這實在不像愉快的樣子,不過本人認為那是有趣。而在問題解決的那一刻,他會滿意地微笑,所以結果是一樣的。

有千奇百怪的有趣,每個人對它的第一反應都不同,但共同點是大家最終都會獲得某種滿足。因為所謂的有趣,就是能夠讓人感到滿足。

有趣的目標是自由

滿足就是獲得自己追求的東西,讓想像中的狀況成為真實。人的大腦會渴望腦海裡描繪的事物變成現實。

我在其他書裡寫過很多次,我將這個情況定義成「自由」。自由就是「如願以償」、「希望成真」。

人類所建立的成就,都是歷經錯誤和修正、努力或是合作才得以符合自己心中的期望,堪稱是自由的象徵。藝術也是一樣,它是將自己腦海中的想像化為形體的行為,也可以說,藝術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得自由。

自由並不是指不用工作、無所事事躺著的閒暇,也不是可以睡到自然醒的美好休假。自由是按照自己的計畫、自己的預定而活,這也是人類滿足的根源。

所以,有趣是指能感受到自己朝著這個自由前進的狀態,也可以說,是最終自己會感到滿足的預感,才讓人展露出笑容。

※ 本文摘自 《何謂有趣?如何活得有趣?》,原篇名為〈第一章 五花八門的有趣〉,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