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當個默默無名的受害民眾,可是那照片改變了我的人生

文/傑夫.鮑曼、布雷.威特 那天,炸彈是在二點四十九分引爆。幾秒內,那名牛仔帽男子躍過了終點線附近的護欄,衝向爆炸地點,當他跑到路中間時,第二顆炸彈接著爆炸,但他繼續往前衝。其他人則跑來救我們:包括警察、義工與民眾。 沒人能連絡得上我,家人與朋友想試著聯絡我,打電話或傳簡訊給我,但都收不到回音。 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