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鬼一樣的竊盜,只有他辦得到

我持械搶劫已有近二十年歷史。我最擅長的就是:消失。

文/羅傑‧霍布斯

我持械搶劫已有近二十年歷史,疑神疑鬼是職業使然,五斗櫃最下層抽屜藏著的一疊假護照和百元大鈔也是。我十幾歲就進了這一行,搶了幾家銀行,以為自己喜歡那種爽勁。我並不是運氣最好的,大概也不是最聰明的,可是我對這一行很拿手,從沒被抓過、偵訊或採指紋,因為我極度謹慎,這是我之所以能生存的原因。我獨居,一人睡覺、吃飯,不信任任何人。

這個世界上大概只有三十個人知道我的存在,我不確定他們是否全都相信我還活著。我這麼低調是出自必要。我沒有電話號碼、也不收信。我沒有銀行帳戶、沒有負債,可能的話只用現金,真的得用信用卡時就用一些企業用黑卡,每張都屬於不同的境外公司。要聯絡我只能用電子郵件,但也不保證我一定會回信。我只要搬到新的城市就會改地址。當我接到不認識的人來信,或是信件內容不再有重要資訊時,我就把硬碟放進微波爐裡銷毀,收拾行囊、重新開始。

電腦又叫了一次。

我用手指抓了抓臉,從床邊的書桌上拿起筆電,收件匣裡有一封新郵件。我所有的電子郵件都經過好幾道匿名轉寄服務才來到這裡。資料在冰島、挪威、瑞典和泰國的伺服器經過分解後送到位於世界各地的帳號,追查IP的人永遠不知道哪一個才是真的。這封電子郵件幾分鐘前抵達我在雷克雅維克的第一個海外地址,那裡的伺服器用我的一百二十八位元私人金鑰加密,接著再轉送到用另一個名字註冊的地址,然後另一個地址,再另一個地址:奧斯陸、斯德哥爾摩、曼谷、卡拉卡斯、聖保羅,經過十次菊鍊式串接,每一個收件匣都有備份。開普敦、倫敦、紐約、洛杉磯、東京,現在已經無法偵測、追蹤,保密而匿名。這個訊息傳給我之前已經繞了世界幾乎兩大圈,存在於所有的收件匣裡,但我的密碼金鑰只能打開一個。我鍵入密碼,等著訊息解碼,聽到硬碟轉動,CPU運轉的聲音。時間是清晨五點。

我的解碼程式發出通知聲,解碼完成。

我按下訊息。

多層轉發程序隱藏了寄件人的地址,不過我立刻知道是誰。在三十個知道如何聯絡我的人之中,只有兩個人知道主旨欄的那個名字,只有一個我確定還活著。

傑克‧達爾頓。

我的名字並不真的是傑克,也不是約翰、喬治、羅勃、麥可或史蒂芬,不是任何一個出現在駕照上的名字,也不是護照或信用卡上的名字。我的真名不存在於任何地方,也許只有保險箱裡的一張大學文憑以及一、兩張學校成績單除外。傑克‧達爾頓只是一個很久沒有使用的別名,自從五年前用過一次之後就沒用過了。這幾個字在螢幕上閃爍著,旁邊小小的黃色標籤顯示訊息是高重要性。

我按下去。

內容很短,只有:請立即來電。附著一個當地區域碼的電話號碼。

我瞪著那個電話號碼。通常,我收到這樣的信時根本不會考慮撥打。這個區域碼就是我住的這一區,我思索了一秒鐘,得到兩個結論。寄件人要不是運氣非常好,就是知道我在哪裡。考慮到寄件人的身分,大概是後者。當然,他有幾個方法可以得知,可是都不是容易或便宜的方法。光是自己已經被找到的這個可能性就足以讓我跑路。我的原則是永遠不撥打不認識的號碼。電話很危險。透過一連串匿名伺服器追蹤加密電子郵件很困難,可是用手機追蹤人很簡單,連一般警方都能追蹤電話。可是一般警方不處理我這種傢伙,我這種人得到的是完整的待遇:聯邦調查局、國際刑警組織、祕勤局,他們有很多幹員可以做這種事。

我目不轉睛瞪著那個閃爍的名字。傑克。

這封電子郵件若是來自別人,早就被我刪除了。這封電子郵件若是來自別人,我早就關閉帳號,刪除所有訊息了。這封電子郵件若是來自別人,我早就燒掉電腦、收拾行囊,搭上下一班前往俄羅斯的飛機,在二十分鐘內不見蹤影。

可是寄件人不是別人。

世界上只有兩個人知道這個名字。

我起身到窗前的五斗櫃,推開一疊鈔票和寫滿筆記的黃色拍板簿,我沒有工作時就翻譯古典文學。我從抽屜拉出一件白襯衫,從衣櫃拿出一套灰色西裝,從五斗櫃拿出手槍肩帶皮套。從上面的盒子拿出一支小型鉻左輪手槍:一把警探專用手槍,扳機保險和擊錘頂紋都被我用一把點三八口徑的中空彈磨掉了。我穿上衣服準備好,拿出一支舊的國際電話預付卡手機開機,按下號碼。

電話根本還沒響就有人接聽了。

「是我,」我說。

「傑克,你真難找。」

「什麼事?」

「我要你來我的俱樂部,」馬克斯說,「先提醒你,你還欠我。」

馬克斯從未在自己的餐廳殺過人。

不過,他的確有足夠的理由幹掉我。我們曾經合作的案子沒有成功,連帶他的聲譽也遭殃,一夜之間從國際幕後主謀變成卑鄙的大毒梟。以前,世界上最棒的執行人員任他挑選,現在卻得雇用街上的小混混保護他。那件任務之後,我以為他永遠不想再見到我了,我以為他會寧願對我開槍,而不是寫電子郵件給我。但不知為何,我早知道會有這一天,是我欠他的。

後面的守衛在等我,他的身材高大,身著丹寧布衣料,看了一眼我的新面孔才讓我通過。他向我點點頭,彷彿認得我,可是我很確定他跟我素不相識。我已經改頭換面多次,連我自己都不記得自己的長相。我最新的扮相是焦糖色棕髮與深棕色眼珠,由於足不出戶而白皙的膚色。這並不全是整型手術的結果:隱形眼鏡、減重和染髮比五萬美金的刀工效果更佳,但這些功夫還不及全部的一半。若是學習改變說話的聲音及走路的姿勢,十秒之內就能變成你想變成的人。我發現唯一無法改變的是味道,雖然可以用威士忌、香水、昂貴的乳液蓋過,但我的導師告訴我,體味是無法改變的,我永遠是黑胡椒加香菜的味道。

我穿過服務門來到餐廳後方,馬克斯在百威淡啤酒霓虹燈下的第八個卡座等著我,面前放著一盤還沒碰的火腿蛋,旁邊有一杯咖啡。

他等我靠近才開口。

「傑克,」他說。

「還以為永遠不會再見到你了。」

馬克斯‧海斯身材高大而削瘦,像某個電腦公司的老闆一樣。他骨瘦如柴,看起來在自己皮包骨的身體裡很不自在。最成功的罪犯是看不出來的。他穿著深藍色牛津襯衫,戴著厚如可樂玻璃瓶的三焦鏡片。自從奧瑞岡州蛇河的工作營之後他的眼睛就壞了。他的虹膜是模糊的藍色,瞳孔四周越來越淡。他只比我大十歲,看起來卻老多了,掌心變得很粗,外表唬不了我。

他是我見過最殘暴的人。

我滑進他對面的座位裡,看看桌子底下,沒有槍。我從未被人從桌子底下開槍過,不過很簡單,尤其是像他這樣的人,只要用P二二○或其他裝著滅音器的小型手槍就能辦到。亞音速子彈,一槍腹部,一槍心臟。他會叫廚師剁掉我的雙手和頭部,用垃圾袋把我裝起來,把剩下的部位丟進海灣裡,彷彿我從未存在過。

馬克斯稍嫌不悅地伸長手指,「傑克,」他說,「別侮辱我,我叫你來不是為了幹掉你。」

「我只是覺得在你這邊紀錄不佳,還以為你再也不會找我合作了。」

「你顯然錯了。」

「這一點我倒是發現了。」

馬克斯什麼都沒說,沒必要。我直視著他,他打開掌心放在桌上,搖搖頭,彷彿很失望。

「子彈,」他說。

我說,「我不知道你的意圖為何。」

馬克斯說,「請交出子彈。」

我的反應很慢,用兩根手指拿出肩帶槍套裡的左輪手槍,讓他知道我不打算使用。我打開彈膛,推出所有的子彈,把一把中空彈放在他盤子旁的桌上,像餐具一樣在木頭上發出聲響,滾動了一會兒才在他和我之間停下來。

我把槍放回槍套。

「找我什麼事?」我問。

「你認識海克特.莫雷諾嗎?」

我緩緩點頭,不甚明確。

「他死了,」馬克斯說。

我沒什麼反應。這並不算什麼新聞,我第一次見到莫雷諾就知道他會早死。幾年前,我在杜拜一家酒吧裡,正打算喝完柳橙汁後回家。那地方很高級,客人都穿西裝。莫雷諾從我背後出現,身上穿著一套新的亞曼尼條紋西裝,抽著溫斯頓真貨香菸,一次兩口。他說話時夾雜著一種我聽不懂的語言,也許是阿拉伯文或波斯文。我們談完後,他用人造玫瑰花的包裝管在停車場的工具棚後方點燃快克古柯鹼,我聞得到他衣服上快克古柯鹼加熱後的味道,看得到肋骨底下的心臟跳動。他算得上軍人的話,我就是聖誕老人。

「關我什麼事?」我對馬克斯說。

「你跟他多熟?」

「夠熟。」

「多熟?」

「像我跟你一樣熟,馬克斯,我知道你找我是來聽你說,不是來談某個我出任務時認識的毒蟲。」

「傑克,都一樣,」馬克斯說,「莫雷諾今天早上中彈了,值得我們的尊重,他到死前都是我們的同行。」

「要我給莫雷諾這種殺人兇手尊重,我不如自己吃一顆子彈。」

我們沉默了一會兒。我端詳馬克斯的面孔,他的眼神看起來很不自然。他的咖啡杯四周有一圈棕色污漬,咖啡已經沒有熱氣,沒有裝奶油的小杯子,沒有空的糖包,只有一圈乾掉的棕色咖啡漬,還有杯緣底下的黑色咖啡漬。這杯咖啡至少是三小時前倒的,沒有人在凌晨三點點咖啡的。

「到底是什麼事?」我問。

馬克斯伸手從口袋拿出一疊像平裝書那麼厚,用橡皮筋綁著的二十元紙鈔,放在桌上,「今天早上,」他說,「我跟莫雷諾的搶案失敗了,死了一堆人,貨也不見了,是聯邦調查局出動的那種慘。」

「你要我做什麼?」

「我要你做你最拿手的,」他說,「我要你讓它消失。」

本文介紹:
鬼影大盜》。本書作者/羅傑‧霍布斯(Roger Hobbs);出版社/臉譜

※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延伸閱讀:

  1. 破碎的洋娃娃
  2. 妹妹的墳墓
  3. 列車上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