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不見另一半為自己的付出,所以離婚生效?
文/蔡增家
近年來在女性主義抬頭的風潮下,許多日本女性也開始積極爭取自身的權益,再加上國外性別平等團體的大力聲援下,日本政府終於在二○一○年立法通過離婚法修正案。
美國著名的人類學家露絲.潘乃德在《菊與刀》這本書中,曾經以「既愛美而又黷武、尚禮而又好鬥、服從而又不馴、保守而又求新」,來形容日本人性格的兩面性與矛盾性。
日本這種傳統與現代並存的文化,從政治、經濟到社會,幾乎無所不在,當然也涵括了法律制度。日本雖然已是舉世先進的工業國家,但是它的許多法律制度,卻彷彿如同一部時光機,還停留在過去的幕府時代。
首先是不合時宜的財產繼承制度,筆者曾經到日本新潟縣的農村進行訪問考察,發現日本農民所擁有的農地面積都相當大,而不像台灣幾乎都是小農,經過仔細一問,才發現原來日本的財產繼承制還是停留在長子繼承制度,其規定必須由家中的長男繼承家族所有的遺產,其他的次子、三子及女兒幾乎都是分毫未得,這也難怪日本人均農田面積不像台灣農村,因為歷經多次的平分家產而愈來愈小。
日本由長子繼承家產的習慣始於鎌倉時代(西元一一八五~一三三三),除了長子之外其他子女結婚成家後,在經濟上都必須自力更生,但是他們卻也免除了撫養父母的重責大任。因為在長子繼承制的傳統下,不管父母財產有多少,撫養父母的責任都落在長子一家,這種習慣在很多家庭中一直延續到現在,這讓日本很多女孩至今還是不願意嫁給長子,因為嫁給長子就意味著要背負撫養公婆的責任。
日本雖然在一九四七年實施了子女均等繼承法,但是在許多日本的農村仍然維持長子繼承制度,由此可見,日本的社會約束力是遠大於法律的規定,而這種不合時宜的財產繼承制度,雖然有助於維持繼承體制的穩定,卻也製造出許多社會問題,如許多次男為了想要繼承家產不擇手段來殺害長男的新聞,在日本是時有所聞。
子女均等繼承法卻也在日本造成副作用,以現今日本的家庭制度來看,如果父母的生活不能自理,同居的長子或長女要負全部的照料責任,其他的子女完全不管,有的甚至很多年都不去看望,可是一旦家中老人去世之後,有些子女就會突然回來要求繼承遺產,如果長子不同意的話,其他子女就會採取訴諸法律的方式。如果照顧老人的長子或長女拿不出老人親筆寫的特殊遺囑,那麼留下的遺產就會按法律平分給所有的子女。日本最近這幾年的訴訟案件類別當中,財產繼承便急遽上升為首位。
畸形的離婚法
其次是不合乎公平正義的離婚法,從過去以來,在日本社會一直有個不成文的傳統,那就是不管女性的學歷有多高,其專業能力有多好,一旦結婚之後,就幾乎都要離開職場、回歸家庭,專心當個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婦。這種以男人為主的傳統,讓日本女性在職場上永遠處於弱勢,因為公司知道女性員工在結婚之後,一般都會離開職場,這使得女性員工在公司的升遷常常受到局限,連薪資通常也只有男性員工的三分之二,形成同工卻不同酬的畸相。
在日本這種傳統男主外、女主內的情況下,日本人的家中經濟大權,大都掌控在男性的手中,其也不像台灣雙薪家庭幾乎比比皆是,也因為在日本的家庭當中,大多只有依靠先生的一份薪水來養家活口,自然男人在家中的權力便相當大,大男人的文化便油然而生。我們常常在日劇當中,看到日本的男人在居酒屋喝到深夜醉醺醺回家,而苦守空閨的太太卻都只能敢怒而不敢言,甚至不敢輕言離婚。
而日本女性不敢輕言離婚的主要原因,便是日本的離婚法規定,太太只要和先生離婚,不但拿不到小孩子的監護權,同時也分不到先生的任何財產。在這種不公平的離婚法,以及本身欠缺謀生技能的情況下,日本的女性通常只能不斷地隱忍,而不敢隨便訴諸於離婚,這也難怪從過去以來,日本的離婚率一直都相當低。
這種過時、同時對女性極不公平的離婚法,在過去並無人聞問,反而被視為是一種真理,但是近年來在女性主義抬頭的風潮下,許多日本女性也開始積極爭取自身的權益,再加上國外性別平等團體的大力聲援下,日本政府終於在二○一○年立法通過離婚法修正案,這項新的離婚法規定,只要男女雙方合意簽字離婚之後,太太便可分得丈夫一半的財產,假若當時先生名下沒有任何財產,也規定先生每個月工作的薪水,都要分一半給離婚的太太。
在這項新離婚法三讀通過之後,二○一一年該年日本的離婚率,便突然急遽飆升,達到一六%,是過去的四倍之多,由此可見,許多太太早已隱忍先生許久,只是受限於離婚法而不敢輕易離婚。在另一方面,許多先生為了避免自己的荷包大失血,便自主性的組成「愛妻協會」,目前日本全國各地的「愛妻協會」總計有上百個分會,同時也訂定每個禮拜的星期二為「愛妻日」,所有日本的男性,在當天都要勇敢的對太太說出:「我愛你」,同時當天下班後也要立即回家,幫妻子做一些家務活。新離婚法對日本的震撼,可見一般。
你聽見花兒的聲音嗎?
由此可見,法律不但會形塑一個國家的傳統文化及個人行為,而一項法律的變動,更會顛覆一個國家的社會傳統。
在日本寫實漫畫當中,便有一本專門探討日本法律的漫畫──《家栽之人》,它是一部結合植物與法律的漫畫,內容敘述一位喜愛植物的家庭裁判所法官桑田義雄,專門處理家庭糾紛問題以及少年犯罪事件,他常常會在法庭上與當事人聊聊植物的特性,讓當事人能夠有所領悟,他也時常從觀察植物生長的過程得到判決的靈感。人雖然為萬物之靈,但從這部漫畫當中來看,人性與植物實在也沒有相差太多。
《家栽之人》這部漫畫的作者是毛利甚八,插圖繪者是魚戶修。
毛利在日本藝術大學畢業之後就成為一個自由作家,他的著作並不多,但卻因為這部漫畫一炮而紅,其獨特的故事體裁,不但受到日本青年的喜愛,更被拍成連續劇,受歡迎的程度可見一般。
從隨風飛揚的蒲公英到名貴的蘭花,作者串起了一個個的生命故事。在作者筆下的桑田法官,是一位令人驚奇的法官,因為在事業上,他所判決的是別人眼中的「小事」──對升官沒有幫助的案子,但是對他而言,所有在家庭中會發生的事,都是人生當中最重要的事了。
在這本漫畫當中,最引人省思的故事便是〈打開心房〉,其敘述綠山警察局的刑事──細川右近的太太提出了要與他離婚的要求,但是細川堅持不肯,當時裁判所的人都認為在勸和不勸離的傳統下,負責此案的桑田法官一定會勸細川的太太不要再任性,促使兩人能夠早日重修舊好。可是卻沒有想到,一向溫和的桑田法官這回卻讓眾人都跌破了眼鏡,竟然判決同意雙方離婚!
他判決的理由是,細川已經慢慢變成一個沒感覺的人,因為他看不到太太每天為他更換的花,一個連太太每天幫他換的花都看不見的人,表示他的心思根本已經不在他太太身上了,這又要如何寄望細川能夠和他太太共度一輩子呢?
從《家栽之人》這部漫畫當中,我們看到原來天底下的家務事,其實是不分國度的,都需要我們用心去聆聽,用心去經營。
※ 本文摘自《上一堂最好玩的日本學》,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