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名十五分鐘,留下來滿地的 KOL 垃圾
文/楊方儒
2019年的「連千毅之亂」,檢調追查出他所販賣的奢侈品,都不是真貨正品,發行 NFT 也只是吸金噱頭。數千到數萬名的受害消費者,以及數千萬到數億的累積銷貨營收,再次考驗網紅與平台,平台與用戶之間,三方的信任關係。
對於電商平台來說,假貨嚴重扼殺平台公信力,肯定讓消費者的信賴度降低,不僅不再回購,更會招致訴訟。因此不論 PChome 或 MOMO,還有在大陸持續「打假」多年的淘寶,都將此視為最基礎的平台價值。
除了透過第三方支付與貨到付款,以金流方式來讓消費者避免收到假貨外,電商平台也建立詐欺申訴管道,讓不肖供貨商直接吃官司。
社群平台如臉書,對於 B2C 與 C2C 銷貨的管控,顯然遠遠不及電商平台。臉書諸多 C2C 賣家講得天花亂墜,照片都是侵權盜用,直播刷量也是業界公開的秘密,更不用說,經營不善的賣家跑路時有所聞。
臉書「Marketplace」如造成大批消費者糾紛,不僅傷害台灣電商產業二十年來的信譽,社群平台不甩本地賣家身分認證和賠償制度,連千毅之亂只是剛露出的冰山一角。
有消費者在臉書看了連千毅直播,花了五萬元買名錶,不到半年就生鏽,甚至 NFT 的賦能機制都是假的,卻也只能在臉書粉絲專頁上留言。他們吐吐怨氣之餘,可以向金管會尋求權益保護嗎?
至於 KOL 與網紅們,多半都以「不熟悉」法律實務,來作為商品置入與業配「出事」後的推託之詞。法律是社會道德的底線,網紅想要做生意發大財,可不能什麼都忘了,賣減肥藥跟賣毒品,絕對都是紅線。
例如「二次創作」爭議,就讓谷阿莫不停跑法院。谷阿莫的陳述,以及合理使用影片的作法,在虛擬世界當然有理,但是對於自認被侵權的電影公司來說,智慧財產權的維護,可是絲毫不能退讓。
又或者是,知名網紅「HowHow」陳孜昊也曾因為穿著警察制服拍片被檢舉,確實都讓律師事務所有了新生意,找個有經驗的經紀人也是解方。
香港加密貨幣交易所 JPEX 違法吸金,台灣的受害投資人則上法院控告為 JPEX 代言的藝人陳零九。陳零九表示,雖然他有拿到代言費,但他投資在 JPEX 的損失,也已超過「代言費」,個人整體資產損失約達15%。在此事件後,他也已學到深刻教訓,未來會嚴格慎選代言,避免重蹈覆轍。
確實有眼球就有商機,但是不論是大品牌或小賣店,還是會選擇有信譽的 KOL 合作,要做長遠生意的 KOL,不致陷入成也流量,敗也流量的窘境。
KOL 正夯的時代,也應證了安迪沃荷在1968年的那句著名預言:每個人都可以成名十五分鐘!不過我們看得到,不論在演藝圈、體育圈、高科技圈,暴起暴落的賭徒真的太多了,很多人空有名氣缺乏實力,留下的是一個個被戳破的大泡沫。
KOL 從爆紅走向成功,確實是難得的。最怕的是,粉絲們一哄而上群起圍觀,又一哄而散轉頭就走,留下來的,只是滿地的垃圾,還有一個個企求成功,卻無法成功,走下了神壇,被粉絲無情拋棄的十五分鐘男女主角。
※ 本文摘自 《誰會被抹平:10輛推土機新科技,70項黑天鵝趨勢,80個正被剷平的職業,正在改寫你我的未來》,原篇名為〈當 KOL 成為網路亂源〉,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