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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到底什麼意思?

文/韓林合

石里克認為,為了確定認識的本質,換言之,找出「認識」一語的確切意義,唯一的辦法就是看一看它在人們的實踐活動和理論活動中究竟是怎樣被使用的。這也就是說,我們需從日常生活和科學研究中人們對它所作的實際使用中確定它的意義。由於無論什麼樣的語詞最終都源自於人們對於它的日常使用(即使最為高深的理論術語也不例外),因此,我們有必要首先考察一下「認識」一詞在日常生活中的用法。

讓我們首先看一下下述簡單不過的情形,在其中「認識」一詞得到了不偏不倚的使用。我匆匆地走在回家的路上,這時我看到遠處有一個棕色的東西向我走來。從它的走動方式、大小和其他微小的特徵我認識到它是一個動物。當與它的距離縮小一些後,我確定地認識到向我走來的是一條狗。和它的距離進一步縮小後,我終於認識到它不僅僅是隨便一條我以前從未見過的狗,而是一條我熟悉無比的狗,也即我自己的愛犬圖拉斯。

我們看到,在這個有趣的敘述中,「認識」一詞前後出現了三次。在其第一次出現時,我只是說我認識到那個對象是一個動物,因而它不是隨便什麼無生命的東西。那麼,具體說來,這個陳述意味著什麼呢?很明顯,它的意思是:那個自我運動著的物件並不是一個從未在我的經驗中出現過的、我完全陌生的東西;相反,它只是下述物件中的一個,生活中我常常有機會見到它們,並且還在我是小孩時我就學會將它們稱為(或表示為,bezeichnen)「動物」了。

我在那個向我走來的棕色的東西中再次認識(或認出,wiedererkennen)了一個物件為了能夠被稱作動物所不得不具有的那些特徵(特別是獨立的運動特徵)。自從孩童時代起我就對那些被稱作動物的東西形成了某種表象(或觀念,Vorstellung),而在對那個棕色的東西的知覺中我又再次發現了這種表象。這個東西也就因此而成為我所熟悉的東西,我也就可以用正確的名字稱呼(或表示)它了。當與它的距離進一步縮小後,我說「現在我認識到這個動物是一條狗」,那麼這又是什麼意思呢?很明顯,這裡我要表達的意思是:我們所談論的這個物件的外貌不僅和我的關於動物的表象相一致,而且和我的關於一類完全確定的動物(即在漢語中人們將其稱作為狗的那些動物)的表象相一致。

由此看來,「我認識了這個動物」這句話再一次意味著:我能夠用它的正確名字稱呼(或表示)它,也即將它稱作狗。而這個名字之所以是正確的恰恰是因為日常生活中人們一般就是用它來稱呼包括這個動物在內的那類動物的。因而,即使這裡也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對所熟悉的東西的再次發現(wiederfinden)。

同樣,「認識」一詞在以上敘述中的第三次出現也可類似地得到解釋。「我認識到那條狗是我的狗」的意思也是:我再次認識了它,也即,我確定我面前的這個動物和整日不離我左右的那條狗是相同的。石里克認為,我之所以能作出這樣的斷言,同樣也是因為我具有關於我的狗的外貌的大體準確的記憶表象(Erinnerungsvorstellung),而這個表象和向我走來的那個動物的外貌呈現給我的表象恰恰一模一樣:它們在形狀、顏色、大小,甚或叫的聲音上都毫無二致。

此前,我僅能用動物和狗這樣的類名正確地稱呼它,表示它但是現在我卻能用一個專名稱呼它,這個專名只屬於它這個唯一的個體:我說,這是「我的狗圖拉斯」,借此這個動物作為個體便被單義地(eindeutig)加以規定了。

本文摘自《石里克》,原篇名為〈日常生活中的認識〉,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