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國詐騙圍剿戰──執法無力,社會病灶難解
文/方易仁、李玲、薄馬克;譯/鍾榕芳
對於跨越國境的危機,就需要跨國合作來回應。過去幾年就有許多雙邊或多邊協議與合作,讓聯合執法行動得以實現。例如,二○一八年,媒體大幅報導西哈努克市的暴力犯罪現象,因此柬埔寨與中國簽訂正式執法合作協議,促成二○一九年九月於金邊成立中柬執法合作協調辦公室。這是中國在其他國家設立的第一個雙邊辦公室。
中國政府對緬甸的態度也越來越積極,敦促緬甸政府機關打擊網路詐騙產業,於二○二三年與緬甸警方發起數次的聯合掃蕩行動,並於同年九月在緬甸北部擴大合作行動。
過去幾年,東南亞警方還做出無數個雙邊承諾,加強打擊詐騙產業行動的協調合作;二○二三年五月的東協峰會上,東協十國領袖亦通過專門針對「濫用科技導致人口販運」的宣言。
然而,這些承諾的細節模糊,也未能持續公開成果,因此難以評估這些行動究竟有多少成效,尤其目前詐騙產業雖然經歷幾次挫敗,卻顯然持續蓬勃發展,使得評估成效難上加難。
中國與柬埔寨聯合執法行動的資訊一直都很公開,但從媒體報導與中國官方文件努力蒐集的資料指出,中國在掃蕩詐騙產業在國內的犯罪網絡,和逮捕已回國犯罪分子方面,顯然更有成效。
而緬甸在中國與軍政府的合作下,雖然有過數次高層互動,但中國的介入卻沒有辦法阻止龐大的詐騙王國,將觸角從泰國邊境伸向中國。果敢地區的網路詐騙產業已經清剿,但若不是二○二三年十月,三兄弟聯盟的民族武裝組織針對果敢發起軍事行動,也許不會有這樣的成果。
二○二三年九月,中國政府與佤邦政府啟動一系列打詐行動,成果豐碩,可能是最成功的一次跨境掃蕩行動。數千名中國公民移交給中國政府,其他國家的數百名受害者也撤離返國,不過大規模掃蕩行動的細節還沒開始就遭洩露,包括目標園區的名稱、掃蕩時間等。筆者之一甚至設法拿到了掃蕩時程表。因此,許多詐騙業者得以先發制人,將員工藏到山區,躲避警方追查;有些詐騙業者則轉移陣地到緬甸其他地區,或跨境到鄰近國家。
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外執法機關便把主力都放在預防作業上。這點並不令人意外,因為跨境行動會產生諸多後勤與財務上的困難,不同管轄權之間的協作十分複雜,且雙邊合作的夥伴,通常就連在自己的國家都缺乏意願或能力執行掃蕩行動。
我們與公民社會團體組織成員和執法機關官員討論的過程中,因合作效率不彰與協調性不佳而引發不滿的問題頻頻出現。正如某非政府組織法務支援組成員跟我們說的:「處理這類犯罪通常需要三到四個國家的執法單位攜手合作。我曾試著幫詐騙受害者對犯罪分子提告,但常見的情況是罪犯是中國人,住在柬埔寨,他買了一個菲律賓人騙美國人,並用杜拜的信用卡洗錢。」
就如我們所見,有時候,警方會派遣人力駐守機場,勸阻民眾不要前往高風險地區,警告即將搭機前往東南亞從事可疑工作的人,臺灣就是如此。菲律賓移民署持續發布警告,提醒欲前往泰國、柬埔寨、寮國、緬甸從事客服等線上工作者,要謹慎小心。
有時候,對於沒有可信的理由,就想通關前往可疑地點的民眾,如中國等國家會加強出行難度,甚至會讓警方打電話,聯絡已經訂好前往東南亞國家機票的民眾,詢問旅行目的細節。此外,政府也傾力逮捕詐騙招聘人員與人蛇集團,並破除洗錢網絡。
中國政府一直以來皆特別積極想辦法截斷詐騙產業勞力流,打擊國內的詐騙產業業者。除了發起反詐騙活動提升大眾反詐意識外,中國政府的措施也越來越嚴厲。以下簡單舉幾個極其嚴厲的政策為例。
二○二一年二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關於敦促跨境賭博相關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鼓勵在外從事賭博、開設賭場等相關罪嫌的中國公民返國自首,將可從寬處理。
二○二二年十二月,中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生效,規定電信業者、金融機構、網路服務提供商應承擔風險管控責任,建立反電信網路詐騙內部管控機制,法條中亦規定了罰則,包括針對涉入詐騙活動者處以有期徒刑或罰款。
二○二四年十二月,為支援實施此新法,中國公安部祭出更為嚴厲的懲罰措施,對象包括電信詐騙業者與涉案者,如涉嫌購買、販賣、出租、出借手機SIM卡、銀行或付款帳戶、電子錢包、網路帳號、網域名稱者。
雖然上述措施彌補了詐騙產業崛起時出現的法律漏洞,但中國某些地區,地方政府卻使用極端且有時未經准許的方法,追捕涉嫌跨境非法博弈與詐騙的人。過去幾年,中國警方開始致電涉嫌於東南亞從事非法活動者的親屬,並在涉案人士家鄉發布公告,威脅若不於規定時間內返國,將會受到懲罰,包括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只要被列入這份名單,就得面臨無法購買房地產、不得使用支付寶或微信等線上支付平臺匯款、不能購買火車票與機票等種種不便。除此之外,涉嫌詐騙者的直系親屬,也不得在公家機關找工作或從軍,信用評等會遭調低、兒女教育機會也會受限。有時候,上了失信人員名單的懲罰還包括註銷戶籍,失信人員與其直系親屬從此無法使用公共服務。
每個鄉鎮市區的處理措施都不盡相同,在某些官方認為當地有許多人涉及海外網路詐騙產業的地點,有些政府單位會用很極端的處理方式,包括公開羞辱涉嫌行騙者的家庭,在其住家塗上「電詐可恥」等字眼。
當涉案人士返回中國,即使被視為受困詐騙園區者,都還是可能受到懲罰。二○二三年十二月,《中國日報》(China Daily)報導,一名男子遭貴州省法院判決兩年徒刑。這名男子之前遭誘騙至緬甸北部,回中國後向警方自首投案。他在緬甸受困三年,期間不斷被轉賣,受到嚴重虐待,人身自由也受到限制。最後是付了四十六萬元人民幣的贖金後才重獲自由。兩年的刑期是將其自首投案、坦承犯行、表達悔意都考慮進去後的結果。
雖然中國輿論普遍對詐騙產業犯罪分子感到憤怒,但大眾也擔憂上述措施會對無辜家屬產生負面影響,以及尚未定罪就處以行政罰是否恰當。除此之外,有鑑於我們對詐騙產業的理解,許多人即使想回家,也無法回家自首投案。這些擔憂最後甚至連官方都群起響應。
二○二三年十二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審查地方政府發布的通告,其中包括針對海外詐騙嫌疑人家屬的懲罰,委員會裁定這些通告不符合中國憲法。委員會表示:「我們研究認為,任何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責任,都應當由違法犯罪行為人本人承擔,而不能株連或者及於他人,這是現代法治的一項基本原則。」
重要的是探討行為背後的原因
雖然增修法規和提升執法單位之間的合作效率,的確是打擊網路詐騙產業很重要的一環,但如果只著眼法治層面,忽略詐騙橫行的根本原因,那探討法律問題並沒有用。
詐騙經濟會蓬勃發展,是由我們現今身處的資本主義後期所獨有的各種因素集結而成。大眾對於網路的參與程度越來越高,越趨精細的新科技橫空出世(如人工智慧),並被詐騙人士利用,這些無疑都是詐騙產業興起的重要因素。
另外關鍵因素還包括,根深柢固又腐敗的當地仕紳勢力與全球化的犯罪團體,兩者都在持續尋找新市場與新的營利來源。然而,是遭他們掠奪與暴力相待的受害者困境,才讓我們對這個最新人道危機背後的原因,有了最為重要的見解。
一方面,越來越多人因沒有好工作、生活品質受限而感到絕望,這個情形在新冠疫情爆發後變得更加嚴重。這些人便會受到高薪工作幻象的誘惑,而進入詐騙產業。
有些人會進到詐騙園區工作,可能是希望能像招募人員炫耀的那樣,過上奢侈的生活,但會進入詐騙園區很少單純是因為貪婪而已(即使真的如此,我們也應該探究一下,如此著迷於物質財富背後的原因)。
另外,也有一群永遠待在線上的人,其中許多人經濟情況都十分窘迫,急於改善現況,或純粹渴望自己有能力負擔,每天二十四小時對他們行銷洗腦的那種生活品質和產品。許多人都很孤單,因而只要有人伸出友誼之手和一雙傾聽的耳朵,就容易陷入其中。
我們並非想減免自願進入詐騙產業且從中得利者的罪責,但重要的是探討他們會做出這個決定的原因,這就跟探討為什麼受害者會受騙,或受迫進入該產業一樣重要。
不管是對詐騙受害者還是加害者,若認為「貪婪」是其進入詐騙產業的唯一動機,就等於忽視當代社會情感空乏的處境,也忽視成為我們這個時代共同經驗的孤立與孤獨。
正是因為這些結構性的問題,才導致不論各個國家的政府有多努力進行掃蕩,詐騙產業經濟仍然蓬勃發展,且在未來幾年很有可能持續成長。
有些地區的詐騙業者的確遭到施壓,如二○二二年九月柬埔寨短暫的打詐行動、二○二三年底緬甸北部的掃蕩行動、二○二四年中於菲律賓與寮國金三角經濟特區的突擊行動,但詐騙業者並未被殲滅,只是打包行囊,轉移到另一個地點而已。
許多國家都是詐騙業者移轉的理想地點,只要這些地方有適當的基礎設施,又有友善的當地仕紳,與沆瀣一氣的國家行動者支持與保護,就沒有問題。如我們先前所說,過去十幾年,網路詐騙產業已經從臺灣跳轉到中國,又擴大到菲律賓、柬埔寨、寮國、緬甸,但今日,詐騙產業是真的走向全球。
有證據指出,目前詐騙園區所在地最遠已經觸及塞爾維亞、土耳其、喬治亞、墨西哥、秘魯、斯里蘭卡、印度、非洲西部與中部。隨著現今科技越趨先進,網路詐騙行動可能會越來越縝密;也就是說,網路詐騙產業是不會消失的。
要減緩網路詐騙產業的直接影響,並在最後將之趕盡殺絕,我們需要許多行動者共同努力,其中很多都已經在充滿挑戰、有時甚至是危險的環境下,對這項事業展現出令人敬佩的奉獻精神。最近這幾年讓所有行動者都上了一課,不管是對草根救援團體,或全球各地的執法機關與政府而言皆是如此。
若展望未來,考慮到網路詐騙跨國與跨部門的特性,各部會行動者、執法單位、國際組織、公民社會團體與人道主義團體之間,必須發展出品質更好的協作模式,以利執行有效的救援行動。
提供詐騙園區倖存者恰當的事後照顧與支持也相當重要,包括協助重新融入社會、幫助受騙者拿回受騙資產、提供如心理健康服務等社交支持。科技公司未能遏止其服務為犯罪組織所用,因此需要盡快加緊腳步,遏止濫用情形,以預防假徵才廣告叢生、詐騙連結與資料廣布的情形,並封鎖人蛇集團與洗錢犯用以作案的管道。
跨國執法單位必須投入更多資源打擊網路詐騙產業,另一個重點是,對於詐騙所在國家的勾結與不作為,也必須要有所反制,否則將會不斷削弱各國執法機關的努力。
被騙後的人生
本書開頭提到的臺灣年輕女子愛麗絲,她的案例提醒了我們,若現狀持續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即使愛麗絲獲救了,也受到幫助,暫時住在由中國籍志工營運的某金邊庇護所,但生活依然艱難。
確定自己處境安全後,愛麗絲請求當地公民社會團體的法律協助,但對方拒絕了,理由是他們對外國人的案件無能為力,所以愛麗絲獲鑑別為人口販運強迫勞動受害者的想法已無望。
絕望之下,她試圖向柬埔寨警方報案,但警方派男性警員為她製作筆錄,不斷逼問她性暴力的種種細節,最終還拒絕立案,整個過程都讓愛麗絲頻頻重複受創。愛麗絲的心理狀態已到達崩潰邊緣,但她找不到任何一個願意提供專業心理支援的機構。
更糟糕的是,由於倖存者人數增加,愛麗絲居住的庇護所已經快要容納不下所有人,女性受害者只能住在頂樓,因此愛麗絲被困在自己的房間裡。
等待返回臺灣期間,愛麗絲大部分時間都花在網路上。她透過社交媒體求助,因此不僅朋友知道她的情況,柬埔寨的華人社群也都知曉。許多人怪她太天真又太貪心,這個情況讓她非常痛苦:
我的一個好朋友說我很蠢的時候,我真的覺得很難過。他覺得我會掉進陷阱,是因為我不自量力,想大賺一筆。我告訴他事實並不是這樣。新冠疫情期間,我沒了收入,寶寶的爸爸也離開我了。身為單親媽媽,任何機會我都得抓住,才能養活孩子。
即使回到臺灣,情況也沒有好轉。因為詐騙公司把她的錢和東西都拿走了,她回到臺灣的第一個晚上,是在街上度過的:
我在晚上抵達臺灣,抵臺後我就去找警察。他們幫我做了筆錄,但沒跟我說要怎麼為自己伸張正義,或要怎麼申請鑑別為現代奴役制的受害者。後來很幸運,有一個組織來幫我,很慷慨的給我一份三個月的合約,要我當他們的倖存者顧問,我也因此找到一些生活的意義。但不知道有這種組織的受害者該怎麼辦?他們要怎麼被承認為受害者,要怎麼從創傷中復原呢?
※ 本文摘自 《東南亞詐騙園區內幕:有人自願、有人被誘拐,96名園區工作者,揭發殺豬盤、殺魚盤、AI深偽詐騙的勾結與真相。》,原篇名為〈結語 網路詐騙產業不會消失〉,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