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的(-_-)背後,竟藏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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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的(-_-)背後,竟藏著(>口<)的追星魂!

文/金志瑗;譯/張鈺琦

最不想讓同事知道的事

但還是得適度提到

我在保守,且員工平均年齡超過四十歲的公家機關工作,已經超過十年。對我這個少根筋的人來說,其實很難熬,但我卻憑藉著極度的勤懇務實,與希望獲得認可的心就這樣撐了十多年。在這種連誰家有幾雙碗筷都知道(因為同事間的氣氛就像家人一樣)的公司上班,我漸漸失去與同事分享私生活的興致,其中我絕對不想讓人知道的就是「追星」。

近年可說是追星的黃金時代。以前沉迷偶像,只能當作私底下的興趣,現在則變成主流活動之一。不僅在大創(DAISO)就能買到明星小卡1,連粉絲為偶像舉辦的生日應援咖啡廳活動2,都能在聖水洞3市中心舉辦。

很多追星族都會大方分享自己的追星行為,也常見有人將本命的周邊商品裝飾在辦公桌旁,藉此鼓舞自己。而我則是完全不公開自己追星的情形,這一點看似與現在的潮流不符,為什麼?

首先是害羞。如果以表情符號來表示,我平常在公司,表情就接近(-_-)這樣,也就是有禮貌但不嬉鬧的心態,一板一眼的工作。但在追星時,我的表情則近似於(+口+),基本上都笑容滿面,若發生一些好事,就會快樂的不得了,用表情符號來表達,應該就是(>口<)的程度吧?因此,若是在需要維持面無表情的公司中,展現出自己追星族的一面,會令我尷尬不已。 此外,其實我並不想在公司談論私事,因為公司基本上就是八卦的聚集地。不管是誰,只要有一點點不同的行為,就會立刻成為話題。在一個連隔壁組組長家中排行老二的女兒在學校交男朋友,都能傳得沸沸揚揚的公司,萬一讓他們知道我在追星,後果光想到就覺得煩。 即使如此,身為一個擁有追星DNA的人,除了守護「安穩上班的自我」以外,也要好好照顧「身為追星族的自己」,為此我訂下了三條原則: 第一,絕對不公開現在正在追的人事物。我曾經瘋狂喜歡某偶像,當時那個偶像的人氣如日中天,因此經常能聽到同事談論。我會盡力否認我也正在追星的事實,並語帶保留的說:「我也滿喜歡那個偶像,也會看他的節目。」但其實我會犧牲睡眠時間拚命參與活動,像是投票等,不過這些事我只會在這本書裡承認而已。 第二,我會適度提及之前曾喜歡過的人。若在公司完全不聊追星,那麼就沒辦法加入同事的午餐話題了。尤其是我這種下班後有八○%時間都在追星的人,當被問到「你週末在做什麼?」時,真的很難回答,因此我會適度分享一些以前追星的事。 當然,有時免不了會發生一些令人冷汗直流的狀況。像是我說:「當時我真的很喜歡那個歌手,還去高尺天空巨蛋4參加演唱會。」結果就被反問說:「那時你不是和我同一組嗎?你有喜歡那個歌手?」(都是因為在同一間公司待太久了,才會這樣。)

第三,絕對不批評其他人在追的對象。勇敢在公司吐露自己追星的人,之後都可能成為我們的援軍。倘若有一天,自己追星的事被他人知曉,這些大方追星的人,就是能認可我們的夥伴。即使他們的本命與我們不同(甚至是不喜歡的對象),也不要隨意批評,以期許有天能和他們相互支持。

NOTE

  1. 源自韓國偶像文化,通常印有偶像團體成員的獨照、自拍或特寫照片。多附贈於實體專輯、演唱會周邊商品或特殊活動,是粉絲收藏品之一。
  2. 簡稱生咖,在偶像生日、出道日或回歸時,包下咖啡廳布置照片、播放影片,並購買飲品領取應援物(如小卡、杯套等),是共享熱愛、粉絲互相交流的實體應援活動。
  3. 以首爾森林公園為中心,涵蓋多家文創咖啡館、工作坊及藝廊的新興文化聚落景點。
  4. 韓國的巨蛋球場,位於首爾特別市九老區高尺洞。


※ 本文摘自 《我的世界因追星而偉大》,原篇名為〈02 最不想讓同事知道的事〉,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