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小奸小惡,是提起了卻又不把話說完……
文/蔡依玲
坊間有一個關於婚姻的話題,是老公下班停好車後為何不馬上回家?前陣子聽 Podcast《台灣通勤第一品牌》訪問宅女小紅,她在節目上大肆抱怨,老公總是一關進廁所就半個小時不出來,眾人開玩笑討論:馬桶可能是充電座。
像這樣子既不一定違背道德也不違法,卻能讓人在氣頭上大喊:「無恥!沒品!」的事,我都稱之為小奸小惡。
朋友在 Threads 上持續蓋「讓人覺得這個人是好傢伙」的樓,脆友熱烈分享比如:吃飯會幫大家拿餐具的人、搶話後會回頭問「不好意思你剛剛要說什麼」的人,我暗自核對自己是否有做足網友們條列出的好人事蹟,卻也隱隱感到一股壓力:是人都會有小奸小惡吧?體面的業務員可能不愛洗澡、在外面面俱到的紳士可能會在家對老婆大小聲。
曾在某段戀愛中,伴侶對我說:「本來以為你是一個好人,但沒想到你滿無情的。」同意,我可是過了晚上十點就會人間蒸發,手機轉睡眠模式,家人以外的電話一律不接。和人聊天時還經常神遊到隔壁桌偷聽,若要蓋「小奸小惡」樓,我應該更能參與其中,但有趣的是,當心裡想著能列舉些什麼事蹟的時候,畫面中總是別人幹的好事比較多,惡人先告狀就是這麼一回事。
小時候最常發生的小奸小惡,通常由阿嬤帶頭。
「阿嬤,有一千塊!」我大聲對阿嬤喊。「噓──」阿嬤會用腳把錢踩住,撿起來收進口袋。或者夜市逛著逛著,阿嬤就會趁亂把垃圾丟進攤位底下,明目張膽把垃圾留在馬路上。
人人自有一套生存策略,我也有,比如在過去慣性劈腿的朋友即將結婚之時,不揭穿也不表示恭喜……寫到這裡,我開始對自己小奸小惡的心思感到害怕。本來只是想倒個垃圾,卻發現得動用全身的力氣,乾脆發狠將它拖在柏油路上摩擦,汁液沿路流淌,直到甩進車裡,呼──再見。惡意有其不可逆性,好可怕。
那麼,小奸小惡與真正的惡行之間的界線在哪?點餐的時候不先想好,導致隊伍越排越長是小奸小惡,那店員多找了錢卻沒退還,是惡行還是小事一樁?虛擬世界中的惡亦令人難以辨識,已讀不回是小奸小惡,不對他者的失格做表態呢?藝術中的惡更是千古難題,為了畫面,拍攝者面臨衝突時要救還是不救?
寫書之始,不曉得如何處理惡意,問了作家朋友意見:「比如家人、前男友……你會一一取得他們的同意才放入嗎?」朋友好心回應,並給我看她手機裡的閱讀筆記。
「我比較在乎會為對方帶來怎樣的後果,很常有的心情是意識到動機本身有時就帶著一種……惡,但那個惡要怎麼巧妙地表達而不至於造成太過分的傷害,滿難拿捏。」我又問。
「我之前分別去聽了一些作家講座,發現他們也很常寫現實裡的人(多少帶著惡意/報復心),但其實從來不想被當事人看到。」朋友接著分享,散文畢竟是自己的地盤,就算徵求同意也不見得會照著修改,或許去識別化是種方式,對生活中的關係比較健康。
寫作讓人意識到緣分是怎麼一回事,就算是僅有一面之緣的路人,在我的故事版本裡也有可能成為一連串故事的起因,何況是筆下的家人與朋友,誰有負於我,我就寫死你。雖然自己無意這麼做,因為能以整個篇幅來恨的人,勢必是很愛的緣故,也早做好了被這些人拿著文章質問的一刻,到時我會盡量用可愛的方式回答。美國女歌手泰勒絲將前男友們寫成歌是她的個人特色之一,但寫歌時我卻更刻意不這麼做,歌曲將被重複播放,差勁的人根本不值得一提,最好的復仇應是徹底忽視。若要為這份不坦蕩找個理由,可能出於我是把面子看得比什麼都重要的上升獅子座,要一頭獅子承認有人傷了自己的心,肯定是那人夠格。
喜愛的日本樂團 FISHMANS,身為主唱也是靈魂人物的佐藤伸治在多年前離世,近日,鼓手帶著全新編制在日本巡演。看到有網友摘錄前幾日鼓手在東京場次上的說話內容:「天堂的夕陽是什麼顏色呢?這邊的夕陽跟往常一樣無聊呀……」就像是在對佐藤說話。我雖想親耳聽見那些歌,卻不知為何心頭上有股念頭糾結著。
「像這樣的演出,他說那些話是發自內心的嗎?還是因為必須得說呢?」我自忖。人那麼容易遺忘,過世二十幾年了,真的每次都想要說出這樣的話嗎?但不說也不行。我好害怕那只是道義上,不得不表演出來的懷念。
就算我說在作品中無意傷害誰也難逃其罪,再更潔癖一些,對於被傷害到的人來說,或許當初廚餘就不該被包進一般垃圾裡,根本連起頭都不應該發生。只是我怯懦,有些人與話就算能繞過,也無法憋著不描繪關於它的邊邊角角,想讓所有人與事多少和自己有關,我好厭惡人總是太輕易遺忘。因為遺忘,吉光片羽的美好就容易被回憶扭曲成細刺,到時得再用更大的故事篇幅拔除。
阿嬤已經叫不出我的名字許久,每次過年叔叔們都說這可能是最後一次。關於那被踩住的一千塊或是亂丟的垃圾,都只能建構出阿嬤的邊角,我恨自己當時太小,故事的全貌早已模糊不清。
我的小奸小惡,是提起了卻又不把話說完。
※ 本文摘自 《在燈暗的時候唱歌給自己聽》,原篇名為〈小奸小惡〉,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