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人強調「不要亂花錢」,但什麼叫「亂花錢」?
文/王可越
以前有個笑話,男人下班回家,向老婆報告:「老婆,我今天沒坐車,跟著公車跑回來,省了一元。」老婆卻不領情,「你為什麼不跟著計程車跑,可以省二十元?」有人可能當笑話聽,但我知道,對很多人來說,這不完全是笑話。
只要窮困的記憶還在起作用,一個人就難以擺脫匱乏感。省錢是一種美德,而花錢總伴隨著罪惡感。無論買什麼,都會引起心理上的不良反應。家長總強調:「你不要亂花錢。」什麼叫亂花錢?就我家而言,基本上只要花錢,就是亂花。
小時候,我只有幾元的零用錢,放學後繞著冰棒箱子轉半天,也捨不得買一根。我爸爸總跟親戚朋友介紹我的事蹟。他的意思是:看看吧,我家孩子多懂事,以後會有出息。
我記得家裡以前總會囤積大量特價物資。為了避免浪費,我們經常從一堆蘋果裡挑選快爛掉的幾個先吃。結果,好蘋果逐漸變爛,而我們總在吃爛蘋果。有貧窮記憶的人,普遍有「感到匱乏」的心理。匱乏的觀念,讓我們的認知視野變狹窄,局限於眼前的「仨瓜倆棗」(瑣碎事物),而我們的行為也因此變得荒誕。例如,我家總是在吃爛蘋果,而不是享受好蘋果;為了省錢,家裡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住城東,卻硬要坐車去城西買一些便宜的白菜(加上公車錢,其實沒比較省)。
窮,真的是因為錢不夠嗎?
阿比吉特.班納吉(Abhijit V. Banerjee)和艾絲特.杜芙若(Esther Duflo)在《窮人的經濟學》(Poor Economics)一書中列舉了窮人消費的傾向性,大多數窮人並非吃不飽,而是吃得不夠健康,他們寧願花錢看病,也不願提早預防;他們有錢後會購買電視、手機之類的消費品,而不是用於投資和教育;很多窮人的孩子並非上不起學,而是不願意上學,因為早點打工可以提早賺錢。
有的人借款意願很強,他們辦理小額貸款時卻缺乏耐心,不願意詳細了解貸款利息究竟有多少,以及判斷能否承受利息。
擁有這些消費習慣的人的共同特性在於,受制於匱乏視野,他們可能無法接受延遲滿足(更在乎眼下的欲求),更別說為長期收益或風險,而調整當下決策。他們持續的擔心明天怎麼辦,不惜動用未來的時間、金錢,來滿足眼下的要求。越是這樣,未來可能遇到的問題就越多。如此一來,他們可能為了現在,而犧牲了未來,進而深深陷入為現在救火的信貸陷阱。
照理來說,只要我們擺脫了基本貧困,吃飽穿暖,有了一定的安全保障,應該就能緩解「感到不夠」的基本匱乏感。可是,儘管生存困擾不再緊迫,匱乏感仍躲藏在我們心中,它不會輕易退場,依舊源源不斷的製造焦慮。窮人要擺脫基本貧困也許不難;但要跳出匱乏認知的怪圈,擺脫心理上的窮困,並不容易。
這就好比窮與困的區別。窮,指的是物資方面的缺乏;困,則是陷在艱難之中,難以擺脫的狀況。困除了描述物理環境,也與心理上的困境有關。匱乏是一種擁有少於需要的感覺。這麼說來,匱乏的困境並不專屬於窮人。只要受困於不滿足的欲求中,我們就活在困境裡,只不過所需物件不同。
比如,缺乏安全感或親密關係未得到滿足的孩子,即便家庭條件不錯,也要將自己放在憂慮的假設之中。他們過分關注自己缺少的事物,想要用額外的行動,彌補內心深處的匱乏感。
買下來,填補心裡缺口
「總感覺缺點什麼」是一種綜合性感受。匱乏的心總有個空洞,人們要拿擁有物去填補它。「萬事萬物,都要跟我扯上關係。」人們感到缺少的並不是物品本身,而是一些標籤、一些名字。「這是我的包包、我的孩子、我的房子。」人們不斷抓住東西,貼上自己的標籤,讓它們證明自己的存在。
從這個角度,我們就更容易理解消費主義的遊戲規則。總有一個聲音在宣布:你必須擁有,或值得擁有……如果沒有,出現空缺,就有了匱乏。而從消費者的角度:我花錢,我擁有,多麼簡單、多麼直接!這套規則簡化了人們擺脫匱乏,獲得自我滿足的過程。買下來這個動作的確更有進取意味,至於買來後如何使用,反而沒那麼重要。
消費文化又催生了一套自動運作的心理機制:我積極生活,我消費,我擁有主動權。人們覺得難過時,購物就像一種藥,使人們變得快樂。透過即買即得,證明自己可以,人們似乎能重獲對生活的掌控權。而一旦缺乏需求,就好比一個人的胃口不好,這是不健康的。
「我要透過擁有更多東西,來證明自己。我消費、我擁有、我有用。」如果一直證明下去,人們心中的匱乏感反而會增加。買之前,某件東西有吸引力,買之後,暫時滿足匱乏感,人們又會感到無聊,於是重新尋找感興趣的東西。人們總覺得:我的衣櫥裡永遠少一件衣服,書櫃裡永遠缺一本書,存款位數總少幾個零……就這樣陷入「我需要卻不滿足」的迴圈,想得到的,永遠比擁有的更吸引人。
人們總想在這個失控的世界中抓住一些什麼。我們在擁有物中尋找自己,而總是缺點什麼,幾乎是所有人的基本困境。哲學家尚-保羅.沙特(Jean-Paul Sartre)總結:「現實的精華就是匱乏,一種普遍而永恆的欠缺,這個世界上一切東西都不夠人們享用,食物不夠、愛不夠、正義不夠,時間永遠不夠。」
人們對於「缺少擁有物」感到持續性焦慮,總是試圖抓取眼前的任何東西來囤積。占有錢、占有資源、占有知識、占有名聲、占有愛、占有他人的注意力……在這個列表中,錢被提起數次,只不過是因為比起其他的占有物,它更容易計量、保存。
作為一般等價物,錢的象徵意義,在於可以隨時兌換各種占有物。我們透過擁有某物,在世界上獲得一個位置。因此,我們缺少的並不是錢或者擁有物,而是它們背後的幻影,即我們渴望卻無法輕易獲得之物。
無論愛還是權力,我們擁有的只是一個名詞
我們為了擁有更多而不斷追求。可是,擁有究竟是什麼?我擁有一張桌子或者一本書,就可以隨意處置它。書裡的知識呢?我怎樣才能擁有它們?記住它們,又能永遠不忘嗎?怎樣才算獲得愛和權力?我也要期待愛和權力是持久不變,恆溫保鮮嗎?
如果仔細分析,就會發現擁有是一個虛假性的概念。無論愛,還是權力,我們所擁有的只是一個名字。為了維護這種名義上的占有關係,我們必須使盡渾身解數。為了擁有愛,可能產生強烈的嫉妒和擔心分離的煩惱;為了得到權力,可能要不斷威脅利誘,透過控制手段壓迫他人。這一切都是為了證明「我很重要,沒我不行」。我們害怕失去、懼怕匱乏,終究意味著害怕陷入雙手空空,什麼也沒有的虛無。因為,我們始終難以回答一個問題:「如果我是我所占有的東西,一旦我失去它,那我又是誰?」1
對擁有與需要有所洞察,幫助我們反省自己的真實狀況。我的匱乏感是真的嗎?或者它只是一種被虛構出來的幻想?現存的擁有物,不再是我存在的證明,我們還需要不斷重新尋找新的,就像每天都要出去進行新一輪的狩獵活動,因為昨天取得的獵物,已經失去意義。既然新的稀少事物永遠不會缺席,那麼關於匱乏的判斷,取決於我們看待擁有物的角度。
如果不改變觀點,我們的生活就是看似豐富,實則貧乏,我們無法享受更深層的快樂。反觀那些幸福的人,並非他們擁有太多,而是他們有安全感。比如,身心靈曾得到滿足的人,就不會那麼急迫。曾受到充分關注的孩子,不見得生活在富裕家庭中,卻仍覺得什麼都夠用,會將匱乏感控制在合理範圍內。
當我們難以找到存在意義時,我們就會頻繁的伸手去抓,急迫的想要拿到更多,用占有物證明自己並不虛無。匱乏感太強的人,他們的渴望就像個無底洞,似乎永遠也填不滿。他們一輩子都在尋找別人的認可。
難道占有更多會讓我們更有價值感嗎?除非我們心中有愛,不然填補匱乏的一系列行動,最終也只是一場徒勞的遊戲。
NOTE
- 《占有還是存在》(To Have or to Be?),埃里希.佛洛姆著,程雪芳譯,上海譯文出版社,二○二一年。
※ 本文摘自 《10種洞察》,原篇名為〈我消費、我擁有、我有用〉,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