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晉之後,中國文學才真正具備藝術價值
文/唐翼明
在建安詩人所創造的偉大的文學業績中,我們看到有一種極為可貴的創造革新精神在其中閃爍,也許這種精神比他們的作品本身更值得我們注意和學習。前人喜談「建安風力」,「漢魏風骨」,那主要是就內容方面來說的,我以為更全面更本質地來看,不如說「建安氣派」或「建安精神」更為醒豁而確切,「建安氣派」是一種什麼樣的氣派呢?「建安精神」是一種什麼樣的精神呢?這氣派便是解放的氣派、革新的氣派、創造的氣派,這精神便是解放的精神,革新的精神,創造的精神。
如果借用傳統的說法,則也可以叫做「通脫」的氣派,「通脫」的精神,作為這種氣派、精神的本質或本原的是在否定了外在權威之後對人生價值(首先是自我價值)的充分認識,同時又把自我的存在同歷史的責任緊緊融為一體(並不一定自覺)的那種境界(當然是在那個時代和那個階級所能達到的範圍內,人即是門閥士族的人,責任即是門閥士族的歷史使命)。
這種精神在理論上的結晶則是曹丕的《典論·論文》,這篇文章最值得注意的是如下這一段話:
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年壽有時而盡,榮樂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無窮,是以古之作者,寄身於翰墨,見意於篇籍,不假良史之辭,不托飛馳之勢,而聲名自傳於後,⋯⋯而人多不強力,貧賤則懾於飢寒,富貴則流於逸樂,遂營目前之務,而遺千載之功,日月逝於上,體貌衰於下,忽然與萬物遷化,斯志士之大痛也。
這正是從人的價值認識到作為人的精神產品的文的價值,反過來又以強調文的價值來肯定人的價值,以文的不朽來追求人的不朽,真是大不同於兩漢時代了。那時辭人們作賦的目的不過是取悅人主(說得好聽一點是「諷諭」),文學(如果說還有文學的話)不過是宮廷貴族的玩物,文學家們的地位比「俳優」好不了多少,《漢書·王褒傳》說:
上令褒與張子僑等並待詔,數從褒等放獵,所幸宮館,輒為歌頌,第其高下,以差賜帛,議者多以淫靡不急,上曰:「『不有博奕者乎,為之猶賢乎已』辭賦大者與古詩同義,小者辯麗可喜,譬如女工有綺縠,音樂有鄭衛,今世俗猶以此娛悅耳目,辭賦比之,尚有仁義諷諭,鳥獸草木多聞之觀,賢於倡優博奕遠矣。」
這不說得非常清楚嗎?所以司馬相如因狗監的推薦而進入宮廷,揚雄奚落自己的作品不過是「童子雕蟲篆刻」,東方朔瘋瘋癲癲,便都不奇怪了。
文的解放是人解放的結果,文的獨立是人獨立的結果,從建安時代開始,文學才真正擺脫宮廷玩物、經學附庸(亦即政教與道德的附庸)的地位而成為一個獨立的藝術門類。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也可以說中國自建安以後才有真正的文學。
文的價值被認識了,文學獨立了,這樣,文學的規律才有可能被研究、被認識;而且,什麼都不缺少,僅僅長生乏術的門閥貴族們,認識到通過文章,而且只有通過文章(亦即文學)才能達到「不朽」,那麼怎樣才能做好文章,什麼文章才算好文章,這些便成為他們非常關心的問題。
同時,門閥士族累世富貴,又累世經學,既有餘閑來從事文學的研究,又有能力來從事文學的創作,建安以後文學理論研究的勃興,特別是重視藝術技巧的講求,其原因蓋在於此,魯迅說:「曹丕的時代可說是文學的自覺時代,或如近代所說,是為藝術而藝術的一派。」(《而已集·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所說的就是這一層意思吧。
本文摘自《古典今論》,原篇名為〈從建安到太康——論魏晉文學的演變〉,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