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者舉手】豪氣干雲的鐵娘子還是柔情似水的俏佳人?在性別光譜之間尋找自我:《單戀》
文/田羽心
🌈罪與愛的邊界,光譜無法切割
東野圭吾向來善於藉由犯罪推理的外衣,撬開人性最難以直視的縫隙。《單戀》是一部打破純推理框架的小說,更在25年前就深入點出性別認同障礙的作品。小說主角是一名體育記者,在追查並意圖掩蓋殺人案件的過程中,漸漸揭開另一層秘密:受害者與嫌疑人之間,牽連著性別認同與多元情感的糾葛。
不同於東野作者一貫的冷峻理性,《單戀》在偵查線索之外,更重視人物內心的掙扎。所謂「單戀」並不只是一方的愛慕無法傳達與接受,而是關於無法被社會結構完整承認的愛。這種愛非指涉特定對象,擴及敘事者本身與周遭的人事物緊緊纏繞。於是,推理的懸疑占比稍微收斂,取而代之是社會多元價值的思辨。
《單戀》中曾以「麥比烏斯環」比喻性別的無限迴環:乍看之下有兩個面,實則在翻轉後連成一體,這個意象衝擊了我們習以為常的「男女二元論」。傳統上,社會將性別視為「南極與北極」,一方是男性,一方是女性,彼此界線清楚,也是作品中主角妻子用的比喻。然而隨著社會學與心理學的進展,越來越多人認知到性別並非二分,是如同光譜般的連續存在。
光譜的隱喻,對理解多元性別尤其重要。跨性別、雙性人(陰陽人)、非二元、性別流動等身份,都無法簡單地歸類為極端的黑或白。彩虹旗正是這樣的表徵:紅橙黃綠藍紫彼此相鄰、漸層過渡,象徵著人類性別與性傾向的流動與連續。若硬要切割,只會斬斷真實的存在經驗,徒增傷害。
這與小說中的人物困境遙相呼應,當社會堅持用「男性/女性」、「正常/異常」、「多數/少數」的語彙來審視個體,便等於要求一個光譜上的顏色被強行拉至極端,抹去中間地帶的無數可能性。可以想像0與1之間尚有無限的實數,不是只有正整數而已。
👩❤️👩社會觀念鬆動,正反兩面聲音
近十年來,台灣社會對於LGBTQ+群體的認識與接受度有顯著改變。2017年,大法官以民法未保障同性二人結婚自由,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平等權,此一解釋最終催生了《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第二是尼泊爾、第三是泰國)。附帶一提,台灣女女同婚是男男兩倍以上。日本雖有禁止同婚違憲判決及同性伴侶登記制度,但民風保守的情況下,恐還有一大段荊棘之路得橫越。
這一歷史性里程碑,象徵社會對「多元愛」的肯認。問世1/4個世紀的《單戀》中,那份不被允許的愛若放置在今日台灣,或許能得到更多理解與支持。知易行難,法條的變動並不等同於觀念的徹底翻轉。即使法律給予保障,仍有不少聲音認為多元性別挑戰了傳統家庭價值,甚至將之視為「社會秩序的崩解」。
於是,我們同時看見兩股力量:一方是法律與部分社會意識的推進,另一方是仍存於社會深處的排斥與歧視。《單戀》揭示的,正是這樣的矛盾與拉扯。
在支持者眼中,多元性別的存在是人性本然,無需被矯正。尊重差異、保障權利,是社會進步的必然方向,這也寫在人類基因庫的生物多樣性中。對這些人而言,小說主角的掙扎象徵著過去的沉重時代,時移世異,我們應該致力於讓未來不再有「單戀」的孤絕。
反對者的聲音也同樣真實有據:他們擔憂,性別的過度解構會模糊傳統倫理,讓「父母—子女」、「丈夫—妻子」的框架動搖。部分宗教與文化立場甚至認為,多元性別是對自然秩序的挑戰(但同時卻有傳承教義、特殊權貴、罕見個案成為雙標的存在)。這些聲音或許帶有偏見,讓感受矛盾的當事者不禁忖度,社會對於多元的接納孰是孰非,判斷的基準充滿波折與爭議,有時候又不是不能容有異音。
《單戀》行為本身就有著偌大的性別鴻溝與身心歧異現象,當我們面對與自身不同的存在時,是選擇排斥,還是選擇理解?人類的好奇心與社交認同、自我實現慾望不滅,相信再過1/4個世紀,主流答案會有所不同,畢竟「改變」就是世界上不斷流動更迭的事物。
⚧️照見社會陰影,小說呼應現實
東野圭吾並非學者,他筆耕不墜挑戰多種倫理道德與社會議題,像是死刑存廢爭議的《空洞的十字架》、何以界定生命與死亡的《人魚沉睡的家》、童年創傷與家庭暴力的《白夜行》、職場競爭與人性虛偽的《惡意》等。這種跨界創作又帶有強烈社會議題批判的方式,往往比學術論著更能直擊人心。讀者或許因為推理的情節入門,卻在無形間被迫凝視一個跨性別角色的內心孤寂,體會到「愛」與「存在」如何在歧視中被撻伐、被消耗、乃至殞滅。
當社會尚未全面理解多元性別時,《單戀》以一種柔軟卻犀利的方式,預示了性別光譜的觀念,並以麥比烏斯環的隱喻,暗示「沒有絕對的界線」。作品中採用了某種非變性的手法才得以在社會上安身立命,算是不得為而為之的選擇,也牽絆著同樣苦衷人的秘密,寧可命案認罪也不願違背本心。到底這也只是冰山一角罷,沉默多數為遷就融入社會選擇壓抑本質。
回望現實,法律雖已承認同性婚姻,但在職場歧視、醫療資源、教育環境中,多元性別族群仍面臨挑戰。例如跨性別者在更改身分證性別欄位時,仍需滿足「變性手術」等必備且合法的條件,以保障原本的群體權利不被架空或濫用,像是歐美因為過度縱容導致生理男性進入女用廁所、關押女子監獄致女性受刑人懷孕、參與女性競賽背離立法宗旨與體育精神,甚至洗腦未成年人動性別手術,這難道就是爭取者想看見的世界嗎?另一方面,許多學校雖有性平教育,但在執行上屢遭保守社會力量的抵制。直到教育部訂定4/20為性別平等教育日,屬行政院核定之法定紀念日,祭奠葉永鋕事件,希望霸凌造成的身心戕害能逐年遞減。
這些現實的嘲諷與黑幕,讓我們讀《單戀》時更覺得心有戚戚焉。小說中的角色終究未被社會善待,像極了現實縮影,雖已走了幾步,距離平權的彼岸卻時光漫漫、路途茫茫。
🏳️🌈從單戀到共生,尊重友善包容
「單戀」之所以痛苦,不是狹義的愛不得、不得愛,而是更廣義的形式無法被承認。
《單戀》把這份孤獨寫進每一頁,幻化為越來越沉重的書頁。今時此刻,我們談論DEI(多元、公平、共融),談論LGBTQ+的權益,標語及旗幟的意涵不應只是口號圖紙,應視為社會結構的一個分支面向。法律的保障是第一步,觀念的轉變才是真正的挑戰,或許不遠的未來,個人基本資料表除了姓名年齡外,後面還要選填性別色碼表及MBTI型,好讓旁人不會混淆及稱謂統一,目前牛津字典已新增「Ze」跟「Zir」來取代「他/她」,中文Unicode 17.0也收錄了「㐅也(U+323BF)」。
性別認同障礙(Gender Identity Disorder)曾在國際疾病分類編碼(ICD-9)中歸類於性心理障礙,歷經ICD-10的性別焦慮症(Gender Dysphoria),從屬於精神與行為障礙,過渡至最新的ICD-11版本已從精神疾病章節移到與性健康相關章節,被更準確和去汙名化的「性別不一致(Gender Incongruence)」所取代,將異常病態、偏差行為的標籤撕除。
正如喬治.歐威爾在《動物農莊》中那句諷刺的預言:『所有動物生來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如果社會對多元性別的接納仍停留在形式,那麼我們口中的平等,終究只是另一種不平等的包裝。東野圭吾以小說提問,並將答案留給每一位讀者與社會共同書寫。筆者斯以為,內在靈魂沒有種族階級區分、性別年齡殊異、高矮美醜差別,且自我「性別認同」及對他人的「性傾向」不能也不應混為一談,《單戀》中未區分細究,因篇幅有限筆者也就暫時告歇,待日後同類型題材再直抒己見。佛印禪師與蘇東坡的「心中有佛所見皆佛」對內在投射結果給予了詮釋,唯有當我們願意接納不同,單戀才能不再是孤單的絕唱,而是人類共生的和聲。May the peace forever and everyw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