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舉手】我殺了兩百二十三人,我要求無罪釋放:《死亡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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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舉手】我殺了兩百二十三人,我要求無罪釋放:《死亡花》

文/梧思

「是的,人是我殺的。但與其說是『殺』,倒不如說是為了拯救人類而做出的犧牲。」
──《死亡花》

《死亡花》講述一名醫學生李英煥為了找到治百病的技術,而使兩百三十人死於殘忍的人體實驗。李英煥要求法院將他無罪釋放,他才會將自己的醫學技術公諸於世,使社會大眾對於應判其死刑或是將他無罪釋放出現兩極爭論。身為律師的朴在俊因女兒病入膏肓,故以擔任李英煥的辯護律師作為醫治女兒之對價。而此案的承辦檢察官張東勳自小看盡人性的黑暗面,堅持應判處李英煥死刑,甚至不惜使自己粉身碎骨。全書的情節核心盤旋於一場深刻的價值辯證:李英煥所揭示的醫學技術,與兩百三十條人命之間,究竟何者更值得守護。

這種道德難題、價值拉鋸的題材於小說並不少見,但本書卻用不同角色視角引領讀者進入小說情節,透過闡述檢辯雙方的生活背景,讓讀者更輕易的代入角色心境,彷彿自己也親身經歷了一次兩難的選擇。作者將每個人物置於向左或向右的十字路口,在社會輿論、家人考量、自身前途、媒體壓力等因素影響下,於法律、情感上都出現具有張力的對峙。

於法,作者以法律在面對紅塵世事的乏力與作為社會秩序最後一道防線的堅守為對比。我們都說法不外乎人情,但法典中冷峻的條文卻急於將世事分為黑與白,忽略了遊走於灰色地帶上的掙扎。李英煥想拯救世人的立意極好,兩百三十條人命亦換得治百病的醫療技術,他不過守著自己心中的良知,卻遭世人譴責,何罪之有?或許放下對善惡的執著能擺脫矛盾的糾纏,但若社會上失去一把丈量是非的尺,誰又能站在道德底線上拉下最後的煞車?李英煥能醫治百病實屬華佗再世,但被犧牲的兩百三十人亦屬無辜。「他是罪有應得。如果有特殊能力的人都可以被釋放,那何必要有法律呢?殺人犯必須付出相應的代價。」(摘錄自《死亡花》)檢察官張東勳面對李英煥要求應無罪釋放自己時,他便扮演價值的捍衛者,殺了人就該受到懲罰,無論殺人的動機、目的為何,因為法律白紙黑字的告訴大眾,每個人的生命法益不容得他人侵犯,這是社會共同認可的道德標準,任何偏離都會使秩序產生動盪。

於情,若將醫學的突破與人命的份量置於天秤兩端,實難分出輕重。麻省理工學院(MIT)Media Lab曾發布線上測驗「Moral Machine」,讓大眾選擇當自駕車煞車失靈時,應撞向路人、路障、小孩或老人。在此測驗中,不論哪種選擇都會造成死亡。有趣的是,進行這份調查的MIT教授Iyad Rahwan表示:「多數人希望自動駕駛車可將傷亡減到最低,但卻希望他們的汽車不計成本來保護他們。」我們在你死我活的境地裡,有誰能不自私一回,敢以自己或親人的性命換取他人一線生機?故而難謂那些支持將李英煥無罪釋放的人無理,亦難認那些支持判處李英煥死刑的人失當,因為爭論的存在本身,就是文明持續運轉的證明,而我們所面對的便是如何在無解之中仍選擇前行。

讀完《死亡花》後會發現你對正義、人性思辨產生新的見解,也許有些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未必是最合適的選擇;也許有些自己認為錯誤的事情,才符合社會最佳利益。我們生活中不乏出現難以抉擇、必須取捨的事情,此時回看本書中的每個角色,便會發現每一次的決斷,雖然艱難,卻也為自己的未來創造了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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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

  1. 正義的對立面不是邪惡,而是另一種正義
  2. 你的正義,正在殺死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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