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舉手】一年人生裡這兩千小時有什麼道理?《在工作裡,我們活得有意義》

文/林詣翔 你願意將多少靈魂,消耗在工作上呢? 如果以週休二日的公務員當作樣本,平均一年,工作的時長大約是兩千個小時,也就是有將近三個月的人生,都在職場裡載浮載沉,這還不算拖著疲憊身軀到家後,已無鬥志的平躺狀態,若再考慮身心靈上的後續影響,自由的日子,可能連半年都不到;縱使你有不為五斗米折腰的氣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