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孃:我是你的,你可以對我為所欲為
文/賴軍維
「我立刻意識到這本書將會是個革命。」──讓—傑克.波威爾(Jean-Jacques Pauvert)
《O孃》是法國文學史上極為少見,且極為成功的女性情色文學小說。作者本名為安娜.德克洛(Anne Desclos),又名多米妮克.歐希(Dominique Aury),她使用波琳.雷亞吉(Pauline Réage)作為本書的筆名。雷亞吉出生在一個雙語家庭,自幼便能閱讀英法兩種語言。從巴黎大學畢業後,她開始擔任新聞記者,一九四六年進入法國伽利瑪出版社(Gallimard)擔任編輯後,她便以多明妮克.歐希這個名字發表著作,之後便一直沿用這個名字。
法國著名文學家尚.波朗(Jean Paulhan)是她的同事兼情人,認為女人無法寫出像樣的情色文學。為了證明女人有能力寫出獨特的情色文學作品,她將此文學作品當成情書送給尚.波朗,並以筆名波琳.雷亞吉構思此書。此書於一九五四年六月出版,一上市便引起極廣泛的注意與極大的爭議,毀譽參半。一來是因為小說內容充滿許多虐戀(施虐待與受虐)的情節,這些情節被官方認為違背善良社會風俗,因此被起訴調查;二來是因為此書是以筆名出現,人們對作者的真實身份感到十分好奇。
當時對於作者身份的猜測極多,也有不少人認為這本小說根本就是尚.波朗捉刀的,或是其他男性作家所寫的,因為一般的女性無法寫出如此自我放棄和沉溺在受虐快感的作品。媒體與知識界的熱烈討論引起當局的注意。一九五五年四月,法國內政部決議: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此書,同時禁止公開販售與廣告。法國當局只是希望限制該書的銷售,但並未完全禁止該書的存在。同一年,該書獲頒「雙叟文學獎」(Le prix des Deux Magots)。在當時,能夠獲得該獎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也是極大的榮耀。最特別的是,它頒給了一個撰寫一本驚世駭俗情色小說的女性作家。本書獲頒此獎,讓法國的知識界和讀者更想一探真正的作者是誰了。
然而作者的真實身份一直沒有公開。作者始終非常低調,守口如瓶,直到一九九四年,作者在八十六歲的高齡時接受《紐約客》訪問時,才公開坦承她是此書的作者,並解釋寫作的動機:以小說的形式寫一封情書給他的情人尚.波朗。她曾表示:「我並不年輕,也不漂亮。我必須找到其他的武器。肉體並非一切。武器也是存在於精神之中。」她想用她傑出的文思得到愛人關愛的眼神。本書至今被翻譯成數十種語言,不僅成為女性情色文學的經典,也不斷引起學術界關於虐戀理論和女性主義的論戰。
《O孃》的「O」到底是甚麼意思?這是每個讀者都會問的問題。
事實上作者並沒有賦予 O 這個字母太多意涵。O 其實就是法文女性名字 Odile 的縮寫。用一個簡單的字母當成小說中女主角的代號,這個風格一方面跟作者本人低調、不願為人所知的風格極為相似;另一方面,將女主角的個人資料濃縮到最簡單的元素,這種風格也已經走出巴爾札克(Balzac)式的小說書寫模式,亦即針對小說人物的外貌與身世背景鉅細靡遺加以描述之小說風格。另外,「O」也可象徵「客體」(objet),代表一個完全被物化的女性,正如同O孃的地位;「孔洞」(orifice),象徵任何有權力的男人都可以進入的陰道;「一個字母」,象徵一個完全沒有個性與自我的字母;O也可以是個「零」,一個完全沒有身份的人。經過作者精心的布置,《O孃》從書名開始,就極為引人入勝,給予讀者一種全新的閱讀經驗。正如同波朗所言,此書是「迄今為止所有男人能收到的最熾烈情書」。
《O孃》是一本關於虐戀的經典之作。相較於法國十八世紀情色文學家薩德(Sade, 1740-1814)所代表的施虐狂,以及奧地利十九世紀情色文學家馬佐克(Sacher-Masoch, 1836-1895)所代表的受虐狂,本書似乎有著極大的不同點。波朗和波琳.雷亞吉都熱愛薩德的作品,也許他們都有共同的念頭:薩德筆下的受害者如茱絲蒂娜(Justine)因受到施暴者的殘暴對待而感到痛苦萬分,但相反地,如果讓她在遭受這些殘暴對待時還能夠樂在其中,豈不是更為有趣?更有創意?被奴役虐待的「幸福」,也許能夠提供讀者更多的想像空間,並反映更多人性中不為人知的那一面。
此書揭露了幾個重要的議題:何謂愛情?甘心受虐的愛情,是否比兩性平等的愛情更為強烈呢?和薩德的小說相比,本書的施虐快感部分少了薩德式的邏輯推理與施虐取樂的諸多規定;和馬佐克的小說相比,《O孃》的受虐者並不抗拒,不挑戰施虐者的權力之正當性,亦不會根據黑格爾的辯證法,以挑戰「主奴關係」為手段將兩者之間的關係徹底反轉。主人永遠是主人,奴隸永遠是奴隸。O孃永遠是O孃,她永遠臣服在他的主(情)人面前。
在閱讀完這本書的手稿後,波朗便大膽預測這本書會引起極大的迴響。部分較激進的女性主義者,聲稱此書嚴重貶低女性的價值,將女人的尊嚴踩在腳底,如同波朗所言:女人終於說真話了。但自由派的女性主義者,認為此書是女性性自主與性解放的至高表現,雙方意見相持不下。
《O孃》整本書雖然充滿了性與暴力,但全書幾乎都是環繞在男女的權力關係和女性的情慾解放。O孃對他的情人荷內絕對服從,只因為她認為服從可以換來情人的愛情與忠貞。荷內將她送到華錫接受SM女郎的調教,讓她被蒙上雙眼,被鎖鍊拴住手腳,遭到無情的鞭打,有時被迫戴上眼罩,甚至必須全裸見人,而且隨時都能被人所用。後來他將O孃獻給異母異父的兄弟史蒂芬。史蒂芬對O孃的虐待與侮辱更甚於荷內。史蒂芬甚至命令他人在O孃身上烙印、從陰部穿過鐵環,但O孃始終甘之如飴,從未見其抗拒過,以致於到最後接受了史蒂芬而放棄了荷內。
作為一個女性作家,雷亞吉為什麼要構思如此一個將自我貶低、自我放棄到無以復加的地步的女人?絕對的順從是否真能維繫情人之間的愛情,或是作為誘惑的一種手段?女性是否應該放棄身體的自主權?在此書中,作者提出了一種極為特殊的觀點:「奴役中的幸福」,既不是薩德式充滿哲學論證的施虐快感,也不是奴隸一直挑戰主人的地位,甚至想毀約不願再擔任奴隸的角色。在上述的施虐和受虐中,受害者都沒有快樂可言,只有痛苦和不幸。
然而在此書中,O 孃卻願意將自己完全交付出去,將自己貶低到一種令人無法相信的程度。O 孃認為只要他的愛人開心,無論是為她的愛人所用或是為愛人指定的他者所用,她絕對的奉獻都讓愛成為無私的愛。表面上,讀者或許看到一個喪失自我的O 孃,然而,放棄「自我意志」是否也是某種自我意志的實踐?沒有「意志」的意志是否符合了「奴役中的幸福」?在這個問題的框架下,我們不禁要問「性別平等」是否是愛情的必要條件?當代性別平等的概念是否是幸福和快樂的保證?或許未必。當代過於強調自由和獨立,忘記了男歡女愛的權力運作往往未必能觸及真正的快樂。
作者似乎一直在追尋一種類似「宗教」的「奉獻」。當一個虔誠的信徒在面對上帝時,當他把自己交付給上帝時,他不再擁有自我意志,無私的奉獻便是最大的喜樂。愛情往往不能用一般的理性去理解,表面上 O 孃因遭到虐待而受苦,但她只要一想到這是她的愛人所要的,她的內心便能達到某種說不出的平靜和幸福。對 O 孃而言,最難過的事情不是被性虐待,或是被無情的鞭打,被所愛的人拋棄才是最令人無法忍受的痛苦。或許,O 孃在極端受辱的那一刻,她重新找到了她的自我。女權主義者當然無法認同 O 孃這種極端貶抑女性的思想。
《O孃》不僅象徵了性解放,也代表著從「性」的行為中解放。O孃不僅解放了「性」,同時也被性「解放」。法國二十世紀文學家芒迪亞克(Mandiargues)認為此書並非一般庸俗的情色文學作品,因為精神層面遠勝於肉體層面,此書甚至可說是一本「神祕的小說」。法國文學家巴塔伊(Georges Bataille)認為O孃的悖論(paradoxe)是一個「幻想者」的悖論。這個幻想者因為無法死去而正在死去(mourir de ne pas mourir),這幾乎就是一種殉道。O孃透過貶低肉體,很可能只是希望愛情得以昇華。因此O孃的自我放棄,正是一種自我的追尋與探索,一種受虐情懷的昇華。如果這個獨特性正是某些讀者所不能忍受的,但那正是作者所要追求的。雷亞吉曾說:
「文學必須是一個前所未有的事件,不管寫的是什麼。總之,它應該是別人寫不出來的東西。作者本人甚至意識不到,只有其他人才能聽出他的聲音,獨特的聲音。如果出於偶然,或純粹是碰巧,您翻開一本這個人的書,您不是去讀他,而是聽到了他的存在,那您就是碰上了真正的作者。」
情色文學的創作是法國保守五○年代的文人風尚,是一種「抵抗的文學」,更是一種向沉悶的文學風氣反抗的手段,而《O孃》則是作者寫給波朗的情書,是存在於兩人間的情色遊戲。作者以冷靜和簡潔的筆法去描述最火熱、最殘酷的情節,這種獨特性賦予了本書極高的文學性。另外,作者所提出的愛情模式(奴役中的幸福)也非常值得當代人去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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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摘自《O孃【情色經典文學60周年重現版】》,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