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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From Flickr CC BY Magic Madzik

維多利亞時代的部落客──自我感覺良好的普特爾先生

文/群星編輯室

為什麼我不出版自己的日記呢?我時常聽到許多我根本不認識的人,也出版回憶錄,而我看不出自己的日記有哪裡比他們無趣(只因為我剛好不是某個「大人物」嗎)?我唯一的遺憾,是我沒能在年輕的時候,就開始寫日記。

──查爾斯.普特爾

查爾斯.普特爾先生是一位生活在十八世紀晚期的英國男子,已屆中年的他,居住在倫敦市郊,有一份還算穩定的工作,有妻子、有兒子、有朋友,他平常的生活重心大概就是按時上下班,沒事時和兩位死黨鬼扯淡。而自己今天想到的笑話好不好笑,有沒有幹了什麼別人會以為自己是傻瓜的蠢事,可能就是他平日最在乎的事。

這樣的普特爾先生,有一天心寫來潮,寫下了上面那段話,之後便開始認真寫日記了。結果日記一開始完全沒有什麼重點,都只是些「門口的擋泥墊是不是該移開、家裡的油漆該上什麼色好」這種叨絮,終於有一天有件大事發生了,他們夫妻應邀參加市長官邸舉辦的舞會。但沒想到那晚跳舞時,普特爾和老婆凱莉竟跌了一跤,當眾出醜,只好趕緊離開。隔天普特爾居然買了十多份報紙,打算向朋友炫耀自己是市長邀請的佳賓,但他卻發現報紙上並沒有出現他的名字,為此他還寫信向報社投訴⋯⋯

套一句現代人的形容方式,你可能會覺得普特爾先生是一位自我感覺良好的人吧!確實啊,從普特爾先生的日記裡,我們可以看到他在他的小圈子裡孜孜矻矻,凡事較真地生活著,這個平凡的故事或許庸庸碌碌,但看著這些生活絮語,你是否覺得似曾相識呢?與其說普特爾先生是一位自我感覺良好的上上世紀中年大叔,不如說他是掌握了一百多年後庶民寫作風潮的先知型人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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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一世紀的現代,寫作早已不是作家或名人的專利,只要你想寫,網路上多的是可以發表的地方,不論你是要長篇大論當個部落客,還是想要在臉書上隨時貼文碎碎唸,都可以隨心所欲,暢所欲言。

而透過網路,我們可以輕易地讀取他人的小日子,知道和我們生活在同一個時代的人關心什麼、擔心什麼,生活的風景是什麼。

可曾想過,如果這種無障礙書寫可以打破科技的限制,古人若也能開個部落格,那麼會寫出什麼樣的故事?且他們在其所處的時代關心的事情又是什麼?如果現在有哪個誰好奇了的話,就一定得看看普特爾先生的故事了。

活在現代的我們不論是寫作或閱讀的機會可能比之前時代的人們多很多,我們早就透過電視、電影、書籍、網路讀過千百個故事,然後我們會發現,一個不平凡的故事因為本身不平凡的情節就足以吸引人,但要把一個平凡的故事說得好,那一點也不容易。平平是碎碎唸每天的生活瑣事,為什麼我們的部落格或臉書看起來不怎麼樣,而普爾特先生的日記卻能經典傳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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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是時候來談談普爾特先生日記的真面目,它其實是成書於一八九二年的《小人物日記》,作者是喬治.格羅史密斯和維頓.格羅史密斯這對兄弟。這對兄弟都是英國維多利亞時代著名的喜劇演員,哥哥喬治同時還是一位劇作家、作曲家,也當過一陣子記者;弟弟除了演戲、寫劇本之外,還是一位插畫家。

在寫作這本書之前,喬治已經在英國的戲劇舞台發光發熱,並創造出至少九位經典的喜劇角色,而他們兄弟倆之後接受當時知名的《笨拙》(Punch)雜誌邀請開設專欄,撰寫這一篇篇虛構的普特爾先生日記,在兩位喜劇大師的巧手下,每天柴米油鹽沒新鮮事的人生、刻板老套的行事風格,全都成為笑點,無聊竟然有趣了,乏味也變得好幽默,讀著這位不知是哪位的小人物日記,竟激起讀者們的同情心,也跟著文字哧哧發笑。

這本書上市後,普特爾先生遂跟著大紅,連帶著其名字 Pooter、Pooterish 也發展成詞彙,專指古板守舊、自尊心強、見地狹窄的中產階級一類人。自書出版以來,已成為英式幽默的經典,百年多來從未絕版過,它被二十世紀世紀英國知名小說家伊夫林.沃(Evelyn Waugh)評為是「世界上最有趣的小說」;而中國作家錢鍾書,更將此書「嘆為奇作」。

而這種共鳴仍持續地跨越時空,激起一代代人的認同和喜愛。

《小人物日記》更足以給現代的你我一些寬慰,人生不怎麼精彩沒關係、人際圈不是很寬闊也沒關係,適當的自我感覺良好,凡事較真地感受生活,就算只是這樣的人生,也是可以忠實地記錄下來,然後洋洋自滿。

寫下來,就對了,像我們這樣的小人物、小人生,才是人間的真貌。

※ 本文摘自《小人物日記》立即前往試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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