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偷書的人,不會有什麼出息!」──那本教你偷書的書及其反抗意義
文/李志銘
台灣話有句俗諺:「細漢偷挽匏,大漢偷牽牛。」由此可見「偷」之為誡,向來在台灣社會道德教育養成過程中普遍占有極高的重要位階。
所謂「偷」、「盜」和「竊」在漢語裡講得明白,皆概指「不告而取」之意。然而對讀書人來說,偷竊他人財物的行為無疑相當可恥,但一提起「偷書」則似乎是個例外。從古至今,不乏有偷書者被美其名曰:雅賊。至於學生時代結夥起鬨的偷書行徑,甚至還是許多青年學子可能曾經有過的反抗社會教條約束的一種青春儀式。
誠如美國學者漢彌爾頓表示:「我們天生就有偷書的欲望。」哪怕不僅是香港專欄作家馬家輝一度煞有介事地引述馬克‧吐溫所言:「不偷書的人,不會有什麼出息。」這番話來替自己年少輕狂曾在灣仔的書店偷書作辯護,就連台北重慶南路書店街也同樣留下了幾十年前台灣作家楊照高中時期窮看白書兼喬裝偷書戲弄店員的慘綠記憶。
特別是在我們現今完全難以想像過去那段無書可讀的非常年代,暗暗地惦記和渴望吸收知識的讀書人往往不得不出此竊書或偷書下策,而體嘗這種偷讀心理狀態下的學習記憶總是異常深刻,無怪乎文革期間親歷毀書劫難的小說家韓少功盡可昂然自若地聲稱:「一個偷書賊的服刑其實不無光榮。」類此偷書之舉庶幾堪比普羅米修斯的盜火,實不可以一般盜賊論之。
想念起昔日那些書架上伴隨著童年閱讀成長的推理小說主角,多數孩子們總是大抵嚮往風流倜儻劫富濟貧的法國天才怪盜亞森‧羅蘋更甚於維護法紀捉拿罪犯的英國大偵探福爾摩斯。其間不啻反映了某種在法律和道德上難以明說的微妙現象。
我生也晚,閱讀啟蒙亦遲,對於「偷書」一事的生命感悟自是遠不及這些文壇書界前輩來得悲壯慘烈刻骨銘心。
最早印象中較能明確回憶起的一次「偷書」經歷,是在某年國小暑假全家南下出遊期間,客宿南投當地旅館「偷」了一本裝幀精美的《聖經》,還記得當時並沒特別意識到「偷」這舉動的真正意涵,只覺得放在房間抽屜裡的這書看起來漂亮,內頁又有不少版刻插圖,於是就在退房收拾行李時順手把它「取」走。事隔多年以後,幾乎早已淡忘這份書物記憶的我適巧讀到了漢彌爾頓所撰《卡薩諾瓦是個書癡》有一篇章頗為諧趣地條列出美國十大最易遭竊之書,瀏覽之餘除了讓人徒感少時輕浮歲月荏苒外,也果真印證了它(聖經)不愧為竊書排行榜中永遠的第一名!
到底要誠品書店「教竊偷書卡片」還是直接「A走這本書」!
曾幾何時,台灣出版社與書店紛紛有如染上了惡疾似地競相以折扣戰捉對廝殺,而只一味強調廉價促銷的結果,乃無形中養成了更多錙銖必較於書價的精明讀者,甚至透過網路途徑很快流傳著「先到誠品翻書,然後再上博客來訂貨」的省錢買書守則。同樣尷尬的是,身為台灣連鎖書店第一品牌的誠品企業,近年來亦不免時常對外透露該集團旗下書店儘管上門看書者眾,惟實際買書消費結帳者少。
二○○九年四、五月間,台灣各大報章媒體報導了一則奇妙的書譚逸聞。根據誠品書店業者指稱,工作人員在全台各地門市陳列新書內陸續發現遭不明人士夾放七十多張教導偷書破壞防盜貼紙的橘棕色卡片,其中不但以圖解方式教導民眾如何刮除書本「RFID」(無線射頻辨識系統)後丟在地上讓其他不知情者踩黏鞋底嫁禍他人趁亂逃逸,上面還印有仿自誠品企業的品字 LOGO 商標。
雖說幾乎每家書店都避免不了會有偷書賊,台灣坊間也一直都有「職業偷書集團」先接受網拍客訂再派人到某店「取」書、「踩」購(偷書)的江湖傳言,各式各樣層出不窮的偷書事件始終未曾在現實世界裡絕跡。然而正所謂「是可忍,孰不可忍」,興許是多年來鬻書事業不利無奈情緒長期累積所致,加諸台灣社會傳統道德觀念看待偷盜者的深切痛惡,誠品業者針對此一突發的教竊卡片事件顯然完全無法原諒這份帶有惡作劇意味的偷書宣言,大有信誓旦旦揪出罪魁禍首共懲之的肅殺態勢,並在媒體上公然指稱不排除是心懷怨恨的離職員工、同業競爭對手、犯罪集團或對社會不滿的極端分子所為。
相較於誠品方面嫉惡如仇地嚴詞痛斥,不少讀者聽聞有教竊卡片後反倒覺得相當有趣,更不乏有人特地到書店翻書也想要找一張來收藏。但沒過多久,這起喧騰一時的新聞事件也就在完全找不到任何偷書嫌犯之下隨即悄然落幕。
話說諸如此類在台灣書店有史以來頭一遭出現、無法見容於世俗道德觀念的偷書宣言,其實早在將近半世紀之前的美國反戰運動期間即已蔚成風潮、見怪不怪。
「Steal This Book」!
此為六○年代美國新左派社會運動家 Abbie Hoffman(1936-1989)發表於一九七一年最具代表性的一部著作,書名翻成中文,意即在封面上斗大寫著「A(幹)走這本書」!別懷疑,作者 Abbie Hoffman 就是如此明目張膽地公然鼓勵人們以偷竊方式從書店取得他這本書。裡頭甚至還有精采的圖解照片,按部就班地教導讀者該怎麼偷才高桿。

《Steal This Book》 書中主張反抗一切形式的權威、政府和企業,內容幾乎鉅細靡遺地描述了各種千奇百怪對抗社會制度與公部門權力的鬥爭方式,包括如何白吃白喝、順手牽羊、盜用信用卡,乃至於自力栽種大麻以及設立地下電台。此書過去曾和另一本同年出版教人如何在家中土法煉鋼製作炸彈的《The Anarchist Cookbook》(無政府食譜)皆以激進作風表達出年輕人對權力把持的憤怒不滿,因而被當時掀起美國反戰運動蓬勃發展的反文化世代視為聖經。
提及美國六○年代創立「青年國際黨反戰團體」(The Youth International Party,簡稱Yippie)的著名嬉皮人物 Abbie Hoffman,相信許多常看美國片的台灣民眾對他應該不會陌生。一九六七年,Hoffman 號召了三萬五千位反戰人士聚集華盛頓特區。電影《阿甘正傳》有一幕場景:飾演主角阿甘的湯姆‧漢克斯一身戎裝從越戰回來,卻陰錯陽差被帶入反戰抗議人潮中,那時他看見在廣場講台上披著美國國旗當作上衣、嘴裡老說「F Word」(髒話)的就是這位仁兄。
作為美國越戰時期最具叛逆精神與創造力的社運領袖,Abbie Hoffman 終其一生均以幽默名句及不斷抗爭聞名。出身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他,擁有驚人的聰明才智和超乎想像的惡作劇愛好。有一天,他竟然帶領一夥抗議者在紐約股票交易所從參觀平台上往下散發大把的假美鈔,然後看著停止交易滿地抓錢的交易商們開懷大笑來嘲弄資本主義的醜陋。在這之後,紐約股票交易所特地在參觀台前加裝了屏障,以防止此類事件再度發生。
「惡作劇是一種象徵性的戰爭,」Hoffman 表示。不同於當時許多嬉皮士同道們主張逃避社會,惡搞成性的 Hoffman 始終想要改變世界。而他深信,要做到這一點,則必須依靠媒體的力量。
當年他以驚世駭俗的整蠱書名來對所有書店讀者進行教唆偷竊的這本《Steal This Book》便是教人如何顛覆社會傳統規範、違逆各種世俗偏見以創造新生活。至於這麼多年來它在書店裡究竟被 A 走了多少本?人們完全不得而知,但書的銷路倒是一直賣得挺好。後來 Steal This Book 一書在千禧年(二○○○)時還被改編為 Hoffman 生平傳記電影《Steal This Movie》,據說評價不惡。
從過去到現在,即便往昔這些高舉海盜大旗的青年反叛世代早已消逝遠矣,而今依舊面對許多遭受惡作劇激起的憤怒、指責與怨懟情緒如我輩者,又何嘗不能試著從 Abbie Hoffman 身上偷走一點點幽默?
在不信任的目光下,人人都有偷書嫌疑
自從人類創建了圖書館並將龐大數量的書籍匯聚一處以利管理或買賣以來,偷書的罪行在歷史上便始終屢禁不止、防不勝防。古今中外,包括所有公私營圖書館以及書商營利事業單位在內,藏書管理者(擁有者)與偷書狂之間永遠存在著一種不可化解甚或誓不兩立的對峙關係。
根據阿根廷裔加拿大知名作家 Alberto Manguel 所撰《閱讀地圖——一部人類閱讀的歷史》一書指出,早年為了對付偷書賊的威脅,西班牙巴塞羅那聖佩德羅修道院在他們的圖書館外面放置了一面警告牌:
敬告仁人君子:凡是偷竊書籍,或是有借無還者,他所偷的書將變成毒蛇,將他撕成碎片。讓他中風麻痺,四肢壞死。讓他痛不欲生,呼天搶地;讓他的痛苦永無止境,直到崩潰。讓永遠不死的蠹蟲啃嚙他的五臟六腑。直到他接受最後的懲罰,讓煉獄赤火煎熬他,永恆不停。
如此訴諸惡毒詛咒的恫赫方式,幾乎與時下一般民眾在大街上看見張貼「凡在此地亂倒垃圾者不得好死」之類的警示布告如出一轍。但是,當我們暫且放下這些針對個人惡行必施以極端報復的道德思維,若換個比較文明的說法——置於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經濟脈絡底下來看,偷竊(書)本身其實是一種風險概念、一則行為上的賭注(包括怎麼把書藏在身上帶出去?會不會被店員捉到?如何盡快找到買主?),現今許多坊間書店常見書櫃或牆上貼有「偷書罰十(N)倍」字樣,此番警語可謂完全體現了書店老闆作莊和偷書賊對賭賠率數字的仲裁邏輯。
然而,無論人們制定出任何最嚴厲懲戒偷書的詛咒與禁令,事實上都無法嚇阻那些真正不擇手段非把世間所有珍愛書籍據為己有的慣竊偷書者。
根據美、日零售業已公認,被竊商品占營收的千分之八乃屬「合理範圍」,金石堂對外公布的圖書失竊率是一%,誠品書店則是大約在總書種的一——三%。而就我所知最誇張的,當莫過於法國最大連鎖書店 FANC 曾對外表示「每年 FANC 被偷竊的書占了營業額的十三%」,這實在難以想像,向來被認為生性浪漫的法蘭西民族原來竟是令人咋舌的「偷書大國」!?

因愛書而偷書兼藏書,一如上世紀美國「偷書大盜」史蒂芬・布魯伯格自承二十年來偷遍全美及加拿大二八六家圖書館總計竊書兩萬三千六百冊足以名列金氏世界紀錄的無可救藥書癮重症之人固然有之,但更多無以數計絕大部分屬於一介平凡愛書者如你我,若非情不得已,通常總是不願輕易跨越心中那條涉嫌偷盜的心理防線。
知識與想像,是從書裡「偷」來的
學生時代躲著不甚明亮的書店燈光下翻看免費「白書」(或曰「霸王書」),伴隨天花板上有電風扇吹熱風,直到穿著汗衫的書店老闆投來不耐目光,種種回味印象乃是台灣許多五年級世代以上的愛書人共同畢生難忘的集體記憶。
「因為有些書你不一定能夠擁有,」素有文化頑童之稱的作家張大春說:「有些書你也不立即的想要去把它帶回家,而且偷書的技術不好,所以那就站那兒(重慶南路三民書局)看,慢慢看慢慢看。」每天走過台北車站南向這條書店街熱切地翻閱各種不斷竄冒出來的最新書刊雜誌,同時也讓當年初窺世事的青年楊照趕脫了一班又一班的公車,有一回甚至還被店員誤認為偷書賊,差點在暗巷裡被痛打一頓。
記得以前常聽老一輩習藝師傅說過:「功夫是用眼睛偷來的。」這類的「偷」,之於那些經常總是看而不買的讀書人而言,他們偷的其實不是書籍本身,而是書裡的知識與想像。
在過去尚無版權概念、藏書擁有者常把善本祕籍重重深鎖祕不示人的封建年代,愛書成性的清初文人朱彝尊(一六二九——一七○九)曾以設宴買通江南藏書家錢曾的書僮從而偷出整部《讀書敏求記》抄錄傳世,以及私藉職務之便偷抄史館藏書而被貶官,時人分別譽稱為「雅賺」和「美貶」,是謂中國藏書文化史上的經典「偷書案」。
中國文人傳統自古即有「賊不偷書」之說,惟因順手牽羊偷的是又沉又不值錢的書(除非是罕見的高價珍本),往後也就被部分投機之人視為雅事一樁了。
即使真正偷了書也仍然以「雅賊」自恃的說法,不惟存在於三○年代文學家魯迅筆下悲劇人物《孔乙己》諷喻舊時讀書士子彰顯自身清高的小說情節,美國當代偵探小說巨匠勞倫斯‧卜洛克更以一名侃侃道來偷竊樂趣且愛書成癡的中年小偷兼二手書店老闆柏尼‧羅登拔為主角撰成十部側寫「雅賊」(Burglar,或譯作「夜賊」)系列推理之作。
卿本良材,奈何作賊?
卜洛克筆下這位自嘲生平只會開鎖偷東西這項唯一專長的主人翁 Bernie 告訴我們:任何人就算要偷書,也必須以很專業的態度去認真執行。在他小說裡常出現的有些偷書賊之所以會被瞧不起,完全不是因為「偷」這件事,而是因為他們偷書技術實在太爛!尤其翻讀《喜歡引用吉卜齡的賊》一開場即以深諳行竊之道的 Bernie 在自家店內活逮一名年輕偷書賊作楔子,其間描述偷書失風者因怕被扭送警局而只好賠錢了事的幽默對話委實堪稱一絕。
Bernie 白天是珍本書商,卻總在暗夜裡上演一次次非法侵入的尋寶之旅,當中撞見命案陳屍現場,於是牽扯上謀殺事件的 Bernie 只好充當偵探尋跡查緝真凶,以洗刷自己被栽贓的冤屈。但他既不是血性剛烈快意恩仇的綠林好漢,也並非集不可思議傳奇故事於一身的江洋大盜,而僅僅只是一個喜歡投入各種窺探想像、並把偷竊樂趣拿來過日子的安居淡泊之賊。
「我會的所有長處,都只能讓我做個賊,」Bernie 說。不是雞鳴狗盜之流的 thief,而是品味技術還有風險都更高級的 burglar,天賦異稟又充滿世故與幽默的書癡竊賊 Bernie,簡直和時下許多藏書蒐書愛好者一樣都習於講求有格調的「低調」。他愛書,但他卻絕不偷書。即便是偷,也有他堅持的聖潔和美好。對Bernie來說,那樣的聖潔美好就是他細心愛護保存的書。
※ 本文摘自《讀書放浪──藏書記憶與裝幀物語》,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