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了祈禱,我們可以學的50個現場急救法!
文/賈大成
從醫學上來說,對於突發猝死,在剛開始的4分鐘內,如果能有人對患者施行有效的心肺復甦術,對搶救生命來說,至關重要,這是挽救生命最關鍵的「黃金4分鐘」。
2007年,上海市浦東新區針對一萬兩千名市民進行調查,僅有11.6%的市民知道「黃金4分鐘」。
我們知道,一旦發生猝死,全身所有的組織、器官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腦組織首當其衝。大腦是人體耗氧量最高的組織,其重量僅占人體自身重量的2%,血流量卻占全身總血流量的15%,而耗氧量占到全身總耗氧量的20%–30%(嬰幼兒可高達50%)。
因此,腦組織比任何器官都更怕缺氧,對缺氧最為敏感。如果是手斷了,手的供血、供氧完全中斷了,只要條件較好,如傷口整齊,保持斷肢的乾燥,並進行低溫保管等,一般在3小時內可以將斷手再植成功;而腦組織對於缺血、缺氧的時間就不能以小時計算,而是以分秒來計算。通常,患者發生心臟驟停後,按時間順序可表現為:
即刻:心音、脈搏及血壓消失。
3–4秒鐘:出現頭暈、眼花、噁心。
10–20秒鐘:由於嚴重的腦缺氧,患者意識會突然喪失,可伴有全身性、短暫性、痙攣性抽搐,雙側眼球上吊、固定,面色、口唇青紫。
30–40秒鐘:雙側瞳孔散大,對光反射消失。
40–60秒鐘:呼吸停止或喘息狀呼吸,可伴大小便失禁。但如果是由於哮喘、溺水等引起的少數窒息性心臟驟停,則恰恰相反,呼吸先停止,心跳後停止。
如果心跳、呼吸停止的時間超過了4–6分鐘,腦組織就會發生不可逆的損害!就算人救活了,也難免留下後遺症,最輕的後遺症是反應遲鈍、記憶力減退,最嚴重的後遺症是變成植物人。當然還有介於兩者之間不同程度的後遺症,留下永久性的遺憾。如果心跳、呼吸停止的時間超過10分鐘,則會發生腦死,人命就無可挽救了。
因此,必須要搶在4–6分鐘之內開始進行搶救。搶救開始得越早,復甦成功率就越高,後遺症就越少。每延誤1分鐘,搶救成功率則下降10%。
很多人都聽到過或看到過車輛故意阻擋救護車的新聞,有些人把它當作趣聞,聽聽或看看就過去了,不明白這種行為的惡劣性,我就親身經歷過好幾起這樣的事情。其中最戲劇性的一次,是我們出車前往一個巷弄去搶救一位突發劇烈胸痛的老太太。
那天,我們的救護車開到北京地安門大街的時候,有個開黃色小轎車的人不知道怎麼地跟我們開起了玩笑,一直擋在我們前面,還故意把車開得很慢。我們使用了警示燈,他也不讓道。我們的車幾次變換車道想繞過他,他立刻變換車道過來重新擋在我們前面。後來,車主從車窗裡探出頭來,是個年輕人,還衝著我們做鬼臉,當時我恨不得破口大罵。
本文介紹:
《救護車來之前,我們能做什麼?搶救生命一分鐘,50個不可不學的現場急救法》。本書作者/賈大成;出版社/四塊玉文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