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怎能那麼肯定自己並不邪惡?——強納森.法蘭岑讀艾莉絲.孟若
文/強納森.法蘭岑
艾莉絲.孟若絕對可以自稱是北美洲最優秀的現役小說作家,但儘管她的作品在加拿大銷售長紅,出了加拿大,她始終沒有廣大的讀者群。聽起來像在為另一個未獲正確評價的作家請願是吧?——或許你已經學會分辨而逃避這種懇求了?就像你已經學會不要打開某些慈善團體寄來的大宗郵件一樣?你一個星期區區十五分鐘的貢獻有辦法幫約瑟夫.羅特(Joseph Roth)取得他在現代正典應有的地位嗎?我想以孟若最新的驚奇之作《出走》(Runaway)為中心,略加猜測,她的優秀何以令人錯愕地勝過她的名氣。
一、孟若的作品都在講「說故事」的樂趣。
這裡的問題是,許多嚴肅小說的購買者看似偏好抒情的、誠摯到發抖的、假文學的東西。
二、只要讀孟若,你就沒辦法一心多用,比如吸收公民課題或歷史資料之類的。
她的主題是人。人、人、人。如果你讀的小說是關於文藝復興時代的藝術或我國歷史重要的一頁等扎實的主題,你一定會覺得獲益匪淺。但如果故事是以現代世界為背景,如果人物關心的事情跟你很像,如果你讀這樣一本書讀到廢寢忘食,那就存在著純屬娛樂的風險。
三、她沒有為她的著作取個氣派的書名,像是《加拿大牧歌》、《加拿大精神分析》、《紫色加拿大》、《加拿大國度》、或《反加拿大的陰謀》。
另外,她也不肯便宜行事,用東拉西扯的摘要來呈現重要的戲劇化時刻。而她對修辭的克制、對談話絕佳的傾聽能力和對她的人物近乎病態的同理心,也有代價慘重的影響:一連數頁遮掩了作者的形跡。另外,她的書衣照片展現她愉快的笑靨,彷彿讀者是個朋友似的,而非繃著一副悲傷陰沉、象徵毅然從事嚴肅文學的面容。
四、瑞典皇家學院立場堅定。
顯然,在斯德哥爾摩的氛圍是已經有太多加拿大人和太多純短篇小說作家獲頒諾貝爾文學獎了。夠了,就是夠了!
五、孟若寫小說,而小說比非小說更難評論。
我們有比爾.柯林頓,他寫了一本關於他自己的書,而且有趣得不得了。有趣得不得了。作者本身就妙趣橫生——有誰比真正的比爾.柯林頓更有資格寫一本有關比爾.柯林頓的書呢?——何況每個人對柯林頓都有一番高見,好奇比爾.柯林頓會在他的新書裡說和不說哪些關於他自己的事,比爾.柯林頓會怎麼編造這個、駁斥那個,而在你不知不覺中,評論已經自己寫好了。
但誰是艾莉絲.孟若啊?她是個距離甚遠、極度愉悅的個人經驗提供者。而既然我無意評論她新書的行銷策略,無意以嘲諷她的損失為樂,也不願談論她新作品的具體意義(因為這很難在不透露太多情節下做到),或許我還是引用一句出版商艾弗瑞.諾普夫(Alfred A. Knopf Jr.)的美言——
「孟若絕對可以自稱是北美洲最優秀的現役小說作家。《出走》是令人驚奇之作。」
——並建議《紐約時報書評》的編輯把孟若最大的照片放在最顯眼的地方,再補幾張比較小的、輕微撩撥色慾的照片(她的廚房?她的小孩?),或許引用一段她極少接受的專訪:
因為當你看著自己的作品,就會產生這種無力和困惑⋯⋯你只剩下你現在努力在進行的事,所以你穿的衣服會單薄許多。大概就穿個短襯衫之類的,而那就是你正在做的工作,也跟你以前做過的種種有奇妙的一體感。這或許就是我無法以作家身分扮演任何公眾角色的原因。我如果那麼做,一定會犯下大錯。
——這樣就好。
六、因為,更糟的是,孟若是純短篇小說作家。
因為是短篇小說,評論者面臨的挑戰又更艱鉅了。所有世界文學中,有哪篇短篇的吸引力可以歷經典型的摘要而不減?(在雅爾達木板路的不期而遇,讓一個無聊的丈夫和正在遛一隻小狗的女士言歸於好⋯⋯一個小鎮的年度樂透彩券原來別有驚人目的⋯⋯一個中年都柏林人離開一場派對反思人生和愛⋯⋯)歐普拉(Oprah Winfrey)是不會碰短篇小說集的。討論短篇小說實在太有挑戰性,讓我們幾乎可以原諒《紐約時報書評》前編輯查爾斯.麥克葛瑞斯(Charles McGrath)最近打的比方:他把年輕的短篇小說作者比作「學打高爾夫但從沒上過高爾夫球場,而只在練習場練習的人。」照這個類比,真正的賽事是長篇小說。
幾乎所有非教科書出版社都和麥克葛瑞斯有一樣的偏見,對他們來說,短篇小說集多半是一筆包含兩本書的交易中,討人厭的前端失敗品——而依照合約,後端不可以是另一部短篇小說集。但,雖然短篇小說就像灰姑娘,也或許正因如此,過去二十五年來最令人興奮的小說中——如果有人問我哪本書很棒,我可以立刻提及的小說——短篇小說占了相當高的比例。其中當然包括偉大的孟若,還有莉迪亞.戴維斯(Lydia Davis)、大衛.米恩斯(David Means)、喬治.桑德斯(George Saunders)、艾美.漢珮爾(Amy Hempel)和已故的瑞蒙.卡佛——全都是純或差不多純短篇小說作家——以及一大群在多種文類成就斐然,但在我看來最如魚得水、最真情流露的仍屬較短篇作品的作家(約翰.厄普岱克、喬依.威廉斯(Joy Williams)、大衛.福斯特.華萊士、羅麗.摩爾(Lorrie Moore)、喬伊斯.卡洛.奧茲(Joyce Carol Oates)、丹尼士.詹森、安.貝娣(Ann Beattie)、威廉.伏爾曼(William T. Vollmann)、托拜厄斯.沃爾夫(Tobias Wolff)、安妮.普露(Annie Proulx)、麥可.謝朋(Michael Chabon)、湯姆.朱瑞(Tom Drury)、已故的安德烈.杜布斯(Andre Dubus))。當然也有一些非常傑出的純長篇小說家。但當我閉上雙眼,回想最近幾十年的文學,我看到一片微明的風景,而在其中最誘人的幾盞燈火,召喚我回去造訪的地點,是由我讀過的幾部短篇小說所點亮。
我喜歡短篇小說是因為它讓作者無處可躲。短篇小說不可能用連篇廢話帶你走出困境;我不用幾分鐘就能讀到最後一頁,而如果你已無話可說,我一定知道。我喜歡短篇小說,因為短篇小說的背景通常設定在現在或當今人們的記憶中;這種文類似乎會抗拒歷史動力(historical impulse),而正是那種動力讓許多當代長篇小說感覺起來難以捉摸或像死屍一般。我喜歡短篇小說,因為它需要最卓越的才能在一而再、再而三訴說同樣的故事時創造嶄新的角色和情境。所有小說作家都會碰到沒新鮮事可說的窘境,但短篇小說寫作者最慘,最容易遇到這種情況,也同樣無可躲藏。像孟若和威廉.崔佛(William Trevor)這些詭計多端的老手,根本不會躲。
孟若一直在說這樣的故事:一個生氣勃勃、熱情有勁的女孩在安大略農村長大,家境不怎麼優渥,母親生病或已亡故,父親在學校教書,而他的第二任妻子製造了困擾;女孩一有辦法就藉由求學或其他決定性的利己行動逃離內地。她很年輕就結婚,搬到不列顛哥倫比亞,養育子女,然後絕非無可責備地中止她的婚姻。她或許會當上成功的演員或作家或電視名人;會大膽追求愛情。後來,當她無可避免地回到安大略,她發現年輕時的風景全變了樣。雖然是她自己拋棄故鄉,但回鄉未受到熱烈歡迎,對她的自戀仍是沉重的打擊——她年輕時的世界,現在帶著它較老派的風俗習慣,大肆評判她所做的現代的選擇。當初只想努力以完整、獨立的個體存活下來,卻已招致令人痛苦的失落和混亂;她造成了傷害。
大概就是這樣子。五十多年來,就是這樣一條小溪滋養著孟若的作品。同樣的元素就像克雷爾.奎提(Clare Quilty)那樣一再出現。孟若的大師級造詣能有如此乾脆而驚人的明顯成長——《短篇小說選》(Selected Stories)如此,三本近作猶有過之——正是題材的熟悉所賜。看看她單拿自己的小故事能做些什麼;她愈是回顧,就發現愈多。這不是練習場上的高爾夫球手;而是身穿樸素黑色緊身衣的體操選手,獨自在空無一物的地板上,表演得比所有服裝花俏,舞台上有鞭子大象老虎的長篇小說家還要精采。
「事情的複雜性——事中有事——似乎無窮無盡。」孟若這麼告訴採訪者:「我的意思是,沒有一件事是簡單的,沒有一件事是單純的。」
她說的是文學的基本原理,魅力的核心。而且,不管任何理由——或許是閱讀時間零碎、或許是現代生活有太多分心和瑣碎的事,也或許是引人入勝的長篇小說付之闕如——我發現當我迫切需要一部真正的作品,一杯充滿矛盾和複雜的烈酒時,我最可能在短篇小說中遇到。除了《出走》,我這幾個月讀到最令人信服的現代小說是華勒士在《遺忘》(Oblivion)中的故事,以及英國作家海倫.辛普森(Helen Simpson)令人驚豔的選集。辛普森這本選集是一系列以現代母性為題、令人連聲尖叫的喜劇,出版時原本叫《嘿耶快來把握人生》(Hey Yeah Right Get a Life)——這書名會讓你覺得沒什麼好改的。但這本書的美國出版社還是改了,而他們想出什麼好點子呢?《把握人生》(Getting a Life)。下一次當你聽到哪家美國出版社堅稱短篇小說集賣不出去時,不妨想想那個倒胃口的動名詞。
七、孟若的短篇故事甚至比其他人的短篇故事更難評論。
自契訶夫(Anton Chekhov)以來,沒有哪個作家像孟若這般努力在每一篇故事裡完完整整地呈現人生,而且做到了。她一直擁有逐步發展和揭露頓悟時刻的天賦。但她真正躍出邁向世界的那一大步、成為懸疑大師,是在《短篇小說選》(一九九六年)之後的三部選集中。如今她追求的不再是恍然大悟的剎那;而是決定命運、不可挽回、做出戲劇性行動的剎那。而這對讀者的意義是,除非你注意到每一個轉折,否則根本無從猜測一篇小說的意義;故事總要到最後一、兩頁才豁然開朗。
在此同時,隨著她敘事的企圖心愈來愈旺盛,她也愈來愈無意賣弄才華。她早期的作品充斥著華麗的修辭、古怪的細節和引人注目的語彙(可參見她一九七七年的故事〈王室般毆打〉﹝Royal Beatings﹞)。但隨著她的小說愈來愈像散文體的古典悲劇,不僅是她看似再也容不下無關緊要的東西,作者的自尊侵入純粹的故事,似乎也變成令人神經過敏、心煩意亂之舉——同時背叛了美學和道德。
讀孟若讓我進入默默反省、思考人生的狀態:關於我做過的決定、我做了和沒做的事情、我是什麼樣的人、對死亡的看法。當我說小說是我的信仰時,她是我想到寥寥可數、少數在世而多數已故的作家之一。只要我沉浸於孟若的故事,我就會向故事中完全虛構的角色致上鄭重的敬意和靜靜根植內心的興致,就是身為人類的我在過得比較好的時候,會給予自己的那種敬意和興致。
但懸疑和純粹固然是給讀者的禮物,卻會對書評構成問題。基本上,《出走》好到我不想再在這裡討論。引言無法公正地評判這本書,摘要也不能。要公正地評判它,唯一的方法就是閱讀它。
為徹底履行書評的責任,我想要改而提供孟若前一部選集《相愛或是相守》(Hateship, Friendship, Courtship. Loveship, Marriage,2111)最後一篇故事的一句大意:一個罹患初期阿茲海默症的婦女進了看護中心,歷經三十天的適應期,當丈夫終於獲准進入探視時,她已在其他患者中交到「男朋友」,對丈夫毫無興趣了。
對短篇小說來說,這不是個壞的前提。但開始讓故事散發獨特孟若風格的是,很久以前,回到六○、七○年代,這位丈夫格蘭特(Grant)一而再、再而三和其他女性發生婚外情;這是這隻背叛老鳥第一次遭到背叛。格蘭特最後是否對他的外遇後悔?這個嘛,沒有,一點也沒有。事實上,他對那個人生階段的記憶是「感覺幸福猛然滋長」。他這輩子就屬對妻子菲歐娜(Fiona)不貞的時候最有活著的感覺。當然,現在來療養院探訪,看到菲歐娜和「男友」公然卿卿我我而對他冷若冰霜,他心碎了一地,但更讓他肝腸寸斷的,是那名男友的妻子將他移出看護中心、帶他回家的時候;菲歐娜一蹶不振,格蘭特也為她一蹶不振。
就在這裡我遇到了給孟若的故事做濃縮摘要的困擾。這個困擾是,我想告訴你下面發生的事:格蘭特去見那個男友的妻子,問她能否帶那個男友回看護中心探視菲歐娜。就在這裡你會明白,你以為這個故事在說的事——所有意味深長、關於阿茲海默和不貞和黃昏之戀的東西——其實只是布局:這個故事最棒的場景,是格蘭特和該名男友的妻子之間。那一幕,那個妻子拒絕讓丈夫見菲歐娜;她的理由表面上很實際,暗地裡卻在說教,且不懷好意。
而就在這裡,我想做濃縮摘要的嘗試徹底崩解,因為如果你對這兩個人物和他們的說話及思考方式沒有詳盡、鮮明的認識,我就沒辦法開始表達那一幕有多棒。那名妻子瑪麗安(Marian),心胸比格蘭特狹窄。她有棟完美無瑕的郊區別墅,如果丈夫回到療養院,她就養不起房子。對她重要的是房子,而非愛情。她沒有格蘭特擁有的經濟或情感上的優勢,而她顯然缺乏特權的事實,也引來一段典型的孟若式自省,發生在格蘭特開車回家的時候。
(他們的對話讓)他記起了過去和親戚的對話。他叔叔、他家人,甚至他母親,思考方式都和瑪麗安一樣。他們認為其他人想法不一樣,是因為他們在欺騙自己——他們過得太輕鬆、受到太好的保護或讀太多書,所以腦袋不切實際。他們搞不清楚現實。受過教育的人、學者,像格蘭特信奉社會主義的岳父、岳母那種有錢人,都搞不清楚現實狀況。因為他們的運氣好到不公平,或者生來就很笨⋯⋯
真是個混蛋,她現在一定這麼想。
面對這種人讓格蘭特覺得絕望、憤怒,甚至淒涼。為什麼?因為他面對這種人時無法堅持自己的信念?因為他怕說到底他們才是對的?
我很不甘願地中斷這段引言。我想繼續引用,而且不是一點點,而是完整的好幾段,因為事實證明,要公正評判這篇小說——「事中之事」,階級與道德、慾望與忠誠、性格與命運的交互作用——我的濃縮摘要起碼需要的正是孟若已經寫在紙上的文字。這篇原文唯一適當的是摘要就是原文本身。
這讓我回到一開始的初衷:讀孟若!讀孟若!
但我必須告訴你——既然開了頭,就不能不告訴你——當格蘭特向瑪麗安請求失敗,回到家,答錄機裡有一段瑪麗安的留言,邀請他去退伍軍人會堂參加一場舞會。
以及:格蘭特已經開始探索瑪麗安的乳房和肌膚,也在想像中把她比作一顆沒那麼滿意的荔枝:「誘人的果肉彷彿人工做成,有股化學氣味與香氣,薄薄一層,底下包著大顆種子,一個硬核。」
以及:幾個小時後,格蘭特仍在重新評估瑪麗安的吸引力時,電話再次響起,答錄機接了:「格蘭特。我是瑪麗安。我剛剛到地下室去,把衣服放進烘乾機,聽到電話鈴響,但等我上樓已經掛斷了,不知道是誰打的。所以我想告訴你我在家,如果是你撥的,或你人在家的話。」
而這仍不是結局。故事有四十九頁長——在孟若手中是整個人生的規模——另一個轉折又來了。但請看看這位作家已經發掘了多少「事中之事」:摯愛的丈夫格蘭特、不忠的格蘭特、忠誠到願意幫妻子拉皮條的丈夫格蘭特、鄙視規矩的家庭主婦的格蘭特、缺乏自信、承認規矩的家庭主婦或許有權鄙視他的格蘭特。但真正能讓我們估量孟若具備何種作家性格的,是瑪麗安的第二通電話。要想像這通電話,你不能為瑪麗安的道德非難憤怒太過,也不能對格蘭特的道德敗壞羞愧太過。你必須原諒每一個人,不能指著誰的鼻子罵。否則你會漏看那些很低的可能性,那些微乎其微,卻能猛然撬開人生的機率:例如,瑪麗安的孤單寂寞可能吸引一個心胸寬闊愚蠢男子的可能性。
而這只是一個故事。《出走》裡有很多甚至比這篇更好——更大膽、更血淋淋、更深、更廣——讓我很樂意在孟若下本書一出版就給提要的故事。
或者,等等,我們稍稍窺探一下《出走》好了:萬一格蘭特的開闊心胸——他的不信神、放縱、虛榮、蠢——傷害到的人,不是某個不開心的陌生人,而是格蘭特自己的孩子呢?而那個孩子的評判感覺就像整個文化、整個國家的評判,最近愈來愈習慣接受絕對事物的評判呢?
萬一你給孩子最好的禮物是個人自由,萬一這個剛滿二十一歲的孩子,用這個禮物反過來對你說:「你的自由讓我覺得噁,你也一樣。」呢?
八、恨是一種娛樂。
這是媒體時代極端人士的卓越洞見。否則要怎麼解釋那麼多討人厭狂熱份子的當選,政治文明的崩解,福斯新聞獨占鰲頭?先是基本教義派的賓拉登送了喬治.布希一份恨的大禮,然後布希以他自己的狂熱回敬了那份恨,於是現在全國有一半的人相信布希正對邪惡力量發動聖戰,另一半(以及世界絕大部分)則相信布希才是邪惡力量。現在幾乎沒有人心裡不恨誰,更沒有哪個人不被誰恨。每當我想起政治,我的脈搏就會猛然加速,彷彿我是在讀機場驚悚小說的最後一章,彷彿我是在看紅襪洋基世界大賽的第七場。這就像是一場宛如夢魘,也宛如日常生活的娛樂。
一種更好的小說能拯救世界嗎?總是有些微的希望(怪事確實會發生),但答案幾乎肯定是否定的,它不能。如果你對心中已被釋放的恨感到不滿,你或許可以試著想像什麼樣的人會恨你;或許可以思考其實你才是邪惡力量;如果這難以想像的話,那你或可試著花幾個晚上和最可疑的加拿大人共度。而那個人——在她的經典故事〈乞丐少女〉(The Beggar Maid)的尾聲,女主角玫瑰在機場大廳瞥見她的前夫,前夫朝她扮了個幼稚、嫌惡的鬼臉,讓她不禁懷疑:
怎會有人如此痛恨玫瑰?當她滿懷善意準備走上前,漾著微笑坦言自己很疲倦,擺出禮貌示好的神態?
此時,此刻,正在跟你、跟我說話。
※本文摘自《到遠方:「偉大的美國小說家」強納森‧法蘭岑的人文關懷》,電子版2017/04/17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