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恐怖肆虐後,這些異質與殘缺恰是我們記憶的實況
文/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遺書工作小組
我們的起點是一九五○至七○年間,白色恐怖當事者遭槍決後留下的遺書與書信。部分書信在當事者槍決前,等候判決階段就寄回家中。但遺書則要到槍決後一甲子,在民間社會施壓下,才由政府歸還家屬。不論哪一種材料,這些當事者早已於五、六十年前,就喪生於新店溪畔或安坑山腳的刑場中。死去之人,早已無語,這些文字就成為後人理解他們生時容貌的有限依據。
同年代的材料中,除書信外,還有官方寫下的判決資料。透過這些保存尚稱完善的卷宗,能看見對事件截然不同的描繪。一九四九年在外有中共戰爭威脅,內部統治又不甚穩固的情況下,國民黨官方透過勉力部署的警政、戶籍、情治機構與戒嚴統治,將或實或虛的反抗者通通冠上叛亂罪名,然後透過祕密審訊與逼人相互出賣的機制引導,寫成一張張生殺予奪的判決書。判決資料記載著官方從各種口供、自白中建構的故事,也就是其視角下的「犯罪實據」。而這些事實,又成為處以重刑的主要根據。
於是在一九五○至七○年代留下的兩種文書──「遺書」與「檔案」間,就存在難以跨越的鴻溝。一方面是當事者留下的訊息,既有理想的餘音,也有對家人的難捨與愧歉;另一方面是當局的紀錄,「證明」這些人如何罪大惡極,須以國法懲治。當年的兩種對立位置──抗爭者與執政者、無力者與掌權者,其相對的視野與價值觀,就透過這兩類文書,綿延袒露在一甲子後的讀者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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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面兩種文本,是在當年的某個當下就沉澱了,那麼,還有一些不同的記憶,則是在其後五、六十年間,用緩緩呼吸的方式,綿延於時間之流,持續地刮寫、增補、刪減、扭曲……甚至是加上幻想的元素。相對來說,這些記憶仍是「活」的──這是說,記憶雖已被當事者建構,但其內容也會隨新材料的出土,或「反記憶」的浮現而發生牽動。正因為有這種「可變性」,所以不同於「寫完,就死了」的文字,可稱之為「活」的記憶。
這些記憶多由一九五○至七○年代白色恐怖的倖存者寫下,包括當事者的難友,也包括其親人、愛侶、好友……這些曾於此世上,與早殞的星子相遇的眾生。
當年,至親至愛被槍決,對倖存者是巨大的生命衝擊。地下革命伏流的年代,由於祕密抗爭的紀律,抗爭者的理想與心跡,無法在「革命成功前」對親友訴說,而歷史也走向他們非預期的方向──革命沒有成功,抗爭被全面鎮壓。當生者死矣,曾有的心志,也隨生命終結變成永恆的祕密。對於倖存的親友來說,空缺的不但是至親的永恆缺席,就連被捕的理由,也常常成為震撼中未解的空白。因此,倖存者的餘命,便不斷在頻頻回首震撼的旅程中,不斷為這個空白尋找可理解的一套詮釋。
詮釋空白是痛苦的,彷彿在有限的、撿拾來的資訊中,盡量拼出一個自己能夠理解的真相,好讓莫名其妙的死亡變成可理解的死亡。同時,在故事的撿拾之旅中,也試圖去確認凶手是誰?凶手的意圖?凶手的手段?凶手的道德評價?並讓自己的怨恨與悲傷,有了可以針對與宣洩的對象。
除此之外,在戒嚴體制下,即使是受害者家屬,也要遭受官方的監控與約束,在居家、就學、當兵、就業的過程中,他們常受到各種程度的「特別照顧」,並相對剝奪其權利。這使得親友的恨,不僅是「奪去所愛之恨」,也包含對自身權利遭侵害之恨。新仇與舊恨,成為倖存者記憶中,必須加以詮釋的重要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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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家暴力對廣大人民的侵害,我們必須記住當權者「不願我們記起」的事實。但是,在強調「記憶」的重要時,也必須誠實指出,上述的三類記憶──當事者的書信、官方判決書、親友的回憶間,通常不存在一致的內容。一方面,各類記憶的內部,可能就存有歧異;另一方面,不同記憶間,也常有顯見的矛盾。
這種差異一方面源於位置與視角的差異,例如抗爭者與統治者的立場差異。另一方面,即使同樣是抗爭者,對於單一事件的觀察、體驗、感受與所能獲得的資訊,也常受限更細微的位置之別,而有不同的記述。何況,人的認知、情緒、感受、習氣等常有分別,都影響了主觀視角的描繪方式。此外,「時間」也是重要的變數。在漫長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六十年的旅程中,不斷思辨與面對逐漸湧入的新訊息,常常使記憶的內容不斷改寫,呈現有別於前的面貌。
「國家暴力」的身影尚未清晰,但時間與空間,已造成了記憶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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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是我們的書寫。
如果,我們把當事者的遺書、官方的判決書、親友的見證,視為不同質地的「第一手見證」。那麼,作者們基於這些材料而展開的書寫,則是「(再)記憶」的工作,或說是對第一手材料的二手/三手/四手……詮釋。轉手多次的詮釋,理應相對失真。那麼,我們為何還要編寫如此艱難的一本書?
一個理由是這樣的。上述各種不同的敘述者,分別在事件中占有不同位置,其記憶分外地真,更宿命地與自身命運緊密相連。可是,也因為這樣的緊密,使他們鮮少有機會對不同版本的記憶,用更冷靜、疏離,甚或懷疑的態度,看待其中的曖昧與分歧。本書作者們,若還有什麼優勢,不在「知道的更多」,而是對「知道的太少」有了自覺,較能以懷疑的姿態,對過於直率、穩固的記憶,抱持反思的態度。
對於認清歷史真相,這種懷疑並非毫無助益。古老寓言就曾告訴我們,一群盲人摸著大象,會因為各自的位置,從有限的觸感貿然斷定「大象是什麼」。面對長達三十八年、錯綜複雜的白色恐怖,它正是我們眼前的巨象。當我們走進黑幕,試圖殷切求真,就需與懷疑的自警相伴而行。也許可以將宏大而劃一的「史實」視為目標,卻也必須對記憶生成軌跡的曖昧難解抱持警覺,避免迷失在記憶田野中卻不自知。最後,我們必須對國家暴力帶來的死亡,懷有真正的畏懼──當終極的手段,剝奪了生命,不只是性命的終結,關於人活過的身影、心境、抱負等堅固的史實,也隨子彈穿過胸膛的瞬間,葬入永恆的謎團了。
本書的目標,不是對每封遺書/書信的主人,提出一套聲稱全知、宏大、絕對客觀、斬釘截鐵的敘事。相反,書裡為各位展示的,是從這些遺物開啟的記憶旅程。這段旅程,從殘簡出發,路經了敵對的檔案敘事,再通向五、六十年後生者對逝去者的詮釋與情緒,交織出一個複雜、間以空缺或矛盾的空間,但也更阻止我們自溺於得到真相的虛幻感受。這是史學的空間,也是文學的空間。在這裡面,不一致與一致同樣常見,記憶與空白也始終相伴隨。因此,讀者也許會發現,關於逝者的容顏,經過謹慎的思辨後,我們能勾勒的終有限度。至於記憶的主體也是多重的,各自對過去懷抱不同的記憶版本。我們相信,這些異質與殘缺的狀態,才是白色恐怖肆虐後,於我們記憶的空間留下的實況──傷口不只穿過犧牲者的身軀,也鑿破後人記憶的基礎。
所以,本書不在於提供一個穩定的「傳記」或大敘事給讀者,尤其是「人權受害者」與「抗爭英雄」兩種常見類型。而且我們也不僅僅從政治面去詮釋與追憶政治犯的死亡,更想同時呈現這樣的事件,如何影響當事者與親友的生命軌跡,並迴盪成生者數十年未曾走出的生命課題。許多空白,反映的正是對國家暴力的深刻警覺,子彈奪去的不只是政治犯的性命,也奪去了後世完整記憶的可能。總之,往昔的殘缺,今日的刻版印象,都是在這趟書寫之旅中,我們希望謹記在心的挑戰。
這本書是我們初步嘗試的成果。面對「記憶的艱難」,我們敬畏地寫下這些文字,並謹記暴力曾經發生過。追求真相,不一定能帶來和解。但面對和解的可能性,對真相保持虔敬,卻是根本的義務。因此,本篇文章並非為這些遺書作結,而是想提醒臺灣社會,在探索歷史的旅程中,另一種可能、可行的摸索之路。
※ 本文摘自《無法送達的遺書》,原篇名為〈記憶的艱難〉,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