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認為只要身體令人作嘔,就可以讓男人退避三舍」
文/羅珊.蓋伊;譯/黃佳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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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飢餓》──是關於你不只一點點胖、甚至不只超重四十磅的生活。這本書是關於超重三百磅或四百磅的生活;你不是肥胖或病態肥胖,照你的身體質量指數(簡稱BMI)來看,你是超級病態肥胖。
「BMI」這個術語聽起來極其專業、不近人情,我總是迫不及待地忽視這個測量值。然而,就是這個術語兼測量值,讓醫療機構得以設法為失控的身體注入一點節制概念。
BMI 是一個人的體重(以公斤計)除以身高的平方(以公尺計)。數學很難。有各式各樣的指標來界定一個人的身體多麼脫序。如果你的 BMI 介於 18.5 和 24.9 之間,你屬於「正常」。如果你的 BMI 高於 25,你就超重了。BMI 達到 30 以上就算肥胖,要是超過 40,你就是病態肥胖,而如果這個測量值高於 50,你就是超級病態肥胖。我的 BMI 就高於 50。
事實上,許多醫療指標都是隨意劃分的。值得注意的是,一九九八年,醫學界在國家心肺及血液研究院(National Heart, Lung and Blood Institute)的指示下,將BMI 的「正常」門檻降到 25 以下,導致美國的肥胖人口增加了一倍。降低臨界值的原因之一是:「25 這樣的整數比較方便民眾記憶。」
這些術語本身有點嚇人。「Obese」(肥胖)是個討厭的詞,源於拉丁文的「obesus」,意思是「吃個不停直到變胖」,就字面意義來看,這樣的定義相當合理。但是當人們使用「obese」這個詞,透露出來的並非只有字面意義;他們是在提出指控。醫生的第一條天職是不造成傷害,而他們卻發明了這樣的詞彙,真是一件奇怪甚至悲哀的事。而「病態」這個修飾詞則給肥胖的身體判了死刑,儘管事實不見得如此。「病態肥胖」這個術語把我們這些胖子說成活死人似的,醫療機構也依此來對待我們。
至於文化上的「肥胖」標準,則似乎是衣服尺碼看起來大於 6 的人,或是身材無法自然而然吸引男人目光的人,或是大腿上有橘皮組織的人。
我現在已經不是五百七十七磅重了。我仍然很胖,不過我比那時候輕了一百五十磅左右。每次嘗試新的減肥法,我就會在這裡減去幾磅、那裡減去幾磅。一切都是相對的,我並不嬌小,我永遠嬌小不來。原因之一是,我的個頭很高。這既是詛咒也是優勢。人家說我很有架勢,我佔據空間,我威風凜凜。我不想佔據空間,我不希望被注意,我想躲起來。我想隱匿起來,直到我能控制自己的身體。
我不曉得事情是怎麼變得如此失控,或者,我其實心知肚明,這是我生命中的老調,身體失控是日積月累的結果。一開始,我想靠吃來改變我的身體。我是故意的。幾個男孩摧毀了我,我幾乎挺不過來。我知道我無法再度承受這樣的侵犯,於是開始大吃特吃,因為我認為只要身體令人作嘔,就可以讓男人退避三舍。即便在那麼小的年紀,我就明白肥胖會讓男人倒胃口,會讓他們不屑一顧,而對於他們的輕蔑,我早已太過熟悉。大多數女孩被灌輸這樣的觀念──我們應該苗條纖細,不應該佔據空間;我們應該乖乖地低聲下氣,如果真的被人看見,應該讓男人看得舒服、讓社會感到滿意。大多數女人都知道這些,都知道我們應該收斂鋒芒,把自己藏起來。但我們需要一遍又一遍地大聲疾呼,這樣一來,我們才能夠抗拒壓力,不再臣服於別人對我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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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知道的是,我的生命被剖成兩半,斷裂得不怎麼乾淨。可以分成之前和之後。我變胖之前,我變胖之後。我被強暴之前,我被強暴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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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命的前段,我非常年輕,受父母庇護,對世事懵懂無知。我不知道我有可能受苦,也不知道痛苦可能有怎樣的深度與幅度。我不知道我可以在受苦的時候說出我的痛苦,也不知道有更好的辦法來應付痛苦。我但願當時擁有現在的智慧,其中,我最希望當年的我知道可以向父母求助,或者訴諸於食物以外的東西。但願當年的我知道,受人侵犯並不是我的過錯。
而我確實能理解的就是食物,於是我開始大吃特吃,因為我明白我可以佔據更多空間。我可以變得更結實、更強壯、更安全。從我看見人們注視胖子的目光、從我自己注視胖子的目光,我明白體重太重不討人喜歡。如果我不討人喜歡,我就可以遠離更多傷害。起碼我希望自己能遠離更多傷害,因為在事發之後,我已太了解傷害。我太了解傷害,但我不知道一個女孩還能承受多少傷害,直到我懂得更多。
但是。這就是我所做的。這就是我製造的身體。我很胖──一層又一層的棕色肉體,一層又一層的手臂、大腿和肚皮。脂肪最後無處可去,於是在我的全身上下自行開路。我粗大的大腿佈滿了肥胖紋和橘皮組織。脂肪創造了一具新的身體,一具讓我既羞愧又覺得安全的身體,而我迫切需要安全感,遠勝過一切。我需要覺得自己是一座堡壘,固若金湯。我不想被任何事或任何人碰觸。
這是我自找的,是我自己的過錯、我自己的責任。我就是這麼告訴自己的。不過,我不應該獨自一人為這副身體負起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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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這副身體裡的實際情況是:我被困在牢籠之中。牢籠之所以令人沮喪,就是因為你雖然受困其中,卻可以真真切切看見你渴求的事物。你能夠從牢籠中伸出手來,卻僅止於此。
要假裝我毫不在意身體現在這副模樣很簡單。我希望我沒把自己的身體視為一件需要道歉或解釋的東西。我是個女性主義者,決心革除死板的審美標準,讓女性不必屈從於不切實際的理想典範。我相信我們對美應該有更廣泛的定義,能夠包容更多元化的體態。我相信女性應該對自己的身體感到自在,而且不必為了得到那份自在而想著從頭到尾改變自己的身體;這是很重要的事。我(想要)相信我身而為人的價值,並不取決於我的身材或容貌。在一個普遍毒害女性並且不斷嘗試規範女性身體的文化中長大,我知道對於我自己的身體或任何人的身體,我們應該抗拒一切不合理的外觀標準;這是很重要的事。
知道是一回事,感覺又是另一回事,兩者截然不同。
坦然接受自己的身體,並非全然關於審美標準,也並非全然關於理想典範。重點是我在這副皮囊裡有什麼感覺,今天怎樣,明天又是怎樣。
活在這副身體裡,我並不自在,幾乎所有肢體活動都很困難。走動的時候,我可以感覺背負在我身上的每一磅多餘重量。我沒有耐力,只要走久一點,我的大腿和小腿都會發疼。我的腳會痛,我的腰會痛。我的身體時常這裡痛或那裡痛。每天早晨我全身僵硬,老想乾脆整天躺在床上。我有一條神經受損,所以一旦站得太久,右腿就會發麻,然後我得一瘸一拐地走路,直到恢復感覺。
遇到天氣熱的時候,我會汗如雨下,尤其是頭部出汗,然後我會很難為情,不斷擦拭臉上的汗珠。汗水像小溪那樣從我的胸脯之間湧出,匯聚在脊梁骨末梢。我的襯衫濕漉漉的,汗漬逐漸滲過布料透了出來。我覺得人們盯著我的汗流浹背,並且因為我有一副不受控制、大汗淋漓的身體而批判我;這副身體居然敢透露出每一個動作所需付出的成本。
有些肢體活動我想做卻辦不到。我跟不上朋友的節奏,總得不斷找藉口解釋我為什麼走得比他們慢,彷彿他們還搞不清楚狀況似的。他們有時候會裝傻,還有些時候,他們似乎真的忘記不同的身體是怎樣行動、怎樣佔據空間,因為他們會回頭看著我,提出天方夜譚般的建議,例如去遊樂園玩,或者走一英里的上坡路到某個體育館,或者去登山健行,俯瞰遼闊的美景。
我的身體是一座牢籠。我的身體是我給自己打造的牢籠。我還在摸索打開牢籠的方法。二十多年來,我一直在尋找逃脫這座牢籠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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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書寫我的身體,或許我應該像研究犯罪現場一般研究這堆肥肉、這堆份量龐大的肥肉。我應該剖析形體的結果,藉此判斷它的成因。
我不想把我的身體看作犯罪現場。我不想把我的身體看作一個發生了嚴重事故、需要拉上警戒線加以封鎖調查的地方。
如果我已經知道自己是肇事者,或者起碼是共犯,我的身體是否還能算作犯罪現場?
或者,我應該把自己看成發生在我身上罪行的受害者?
我的經歷在我身上留下了種種印記。我活了下來,但那不是故事的全部。這些年來,我已懂得存活下來的重要性,並且為自己貼上「倖存者」標籤,但我並不介意「受害者」這個稱謂。我也不認為承認自己是強暴受害者有什麼好羞愧的。到了今天,就算我也擁有其他許多身分,我仍然是一名受害者。
我花了很長時間調適,不過,如今我偏好「受害者」這個標籤勝過「倖存者」。我不想沖淡那件事情的嚴重性。我不想假裝自己踏上了一條鬥志昂揚的光榮旅程。我不想假裝一切都好。我與那段遭遇共存,往前邁進卻不遺忘,往前邁進卻不假裝沒有留下傷痕。
這是我的身體的回憶錄。我的身體破碎了。我破碎了。我不知道如何把自己拼湊回來。我被劈成兩半,一半的我死了,另一半的我默不作聲,而且多年來保持沉默。
我被挖空了,而我決心填補空虛,食物就是我用來建造屏障、替所剩無幾的我進行防禦的材料。我不停吃啊吃,希望把自己吃成大胖子之後,身體就能得到安全。我把曾經身而為我的那個小女孩埋藏起來,因為她遇到了各式各樣的麻煩。我試著抹除有關她的所有記憶,但是她依然存在,蟄伏在某個角落。她還是那麼幼小、膽怯和羞愧,或許,我是在透過書寫把她找回來,試著對她訴說她需要聽到的一切。
※ 本文摘自《飢餓:你只看見我的身體,沒看見我內心的痛》,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