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腦為了說出一個好故事,到底能偏差到什麼程度呢?
文/艾利澤.史坦伯格;譯者/陳志民
1969年9月22日,一個名叫蘇珊(Susan Nason)的八歲女孩到位於加州福斯特市的朋友家玩,之後就失蹤了。她的父母在警方協助下發起長達數月的搜查行動,但是一無所獲。同年12月,舊金山水務局的一名員工進行日常巡查工作時,在水晶泉水庫附近的溪谷發現一具孩童屍體。調查人員檢查過現場後,指出屍體手中握著一只壓壞的銀戒指,身上的衣服已被拉到腰部以上。牙科紀錄確認這具屍首是蘇珊,病理報告顯示她的死因是頭部遭受鈍器重擊,手腕骨骼的傷勢則是接近死亡前反抗掙扎的證據。但是誰是兇手?這個疑問就這樣塵封了二十年,一直未能得到解答。
直到1989年1月,那天二十八歲的婦女艾琳(Eileen Franklin-Lipsker)看著自己的女兒在地板上玩耍,當她的女兒抬起頭來看著她,艾琳凝視著女兒眼睛的瞬間,腦海裡忽然浮現出一幅令自己感到驚恐無比的畫面。她回憶起自己八歲時,和最要好的朋友蘇珊坐在一輛廂型車的後方。後來車子在水庫附近停下來,她的父親法蘭克林帶著蘇珊來到廂型車後面,他分開蘇珊的兩膝,開始用胯部對蘇珊磨蹭擠壓,蘇珊拚命掙扎反抗,艾琳則是被嚇壞了。接下來畫面跳到另一個場景,蘇珊在車外地上哭泣,艾琳看見父親走近她的朋友,用石頭猛砸蘇珊的頭部。蘇珊的手都是血,手上的戒指也被壓壞了,頭髮凝結成一團團散落在地上。
艾琳最初是跟她的心理治療師提到這段記憶,後來她告訴了丈夫,她丈夫馬上打電話報警,說他的妻子可以指認殺死蘇珊的兇手。警方認為這個故事有可能是真的,於是前往法蘭克林的住處。法蘭克林開了門。
「我們正在調查一樁過去的凶殺案,」一名警官先開口說,「被害人的名字是蘇珊……蘇珊.納森。」
法蘭克林盯著警官瞧,過了一會兒才回答:「你們跟我女兒談過了嗎?」
法蘭克林的案子進入審理階段後,有幾名專家證人出面就「記憶壓抑」(memory repression)概念提出證詞。控方找來的是泰爾(Lenore Terr)博士,她是精神科醫師,也是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的教授。泰爾提及事實上艾琳本身也是童年時期遭受身體暴力及性虐待的受害者。她表示:「一個人如果童年時期經歷可怕的暴力行為,從很小就遭受多人或父母的反覆身體虐待或性虐待的,……那麼這類記憶很有可能──或許應該說是絕大多數都會出現記憶壓抑的現象。」
辯方證人則是華盛頓大學的心理學教授羅芙托斯博士,她提出一種可能性:即使某件事根本不是真的,只要一再重述這個故事,就能說服一個人相信這件事是真實的。更進一步而言,一件事發生後愈久,事後獲得的資訊就有愈多時間可以滲入我們的潛意識,改變我們對這件事的記憶;她把這種現象稱為「記憶汙染」(memory contamination)。
辯方認為艾琳的證詞細節源自她在事件發生那段期間所看到的新聞報導,他們說艾琳所講的「每一個細節」都是社會大眾可以獲得的資訊,也許她記得的不過是調查報導中的描述。辯方律師也指出艾琳對事件的回憶前後並不一致,每次重述時都有細微變動。例如,在審判過程中,艾琳提到她和父親接蘇珊上車時,有看到她的姊姊珍妮絲正好在附近;然而在此之前,艾琳的說法是珍妮絲本來也在車裡,坐在她旁邊,但是在他們接蘇珊上車之前,她父親就已經叫珍妮絲先下車了。珍妮絲則作證說:她記得蘇珊失蹤的那一天,但不記得當天到底有沒有看到她的妹妹或她的父親。
儘管艾琳的證詞除上面所述還有其他前後不一致的地方,但證詞中所含的細節程度,以及她對自己記得這件事的信心滿滿,已足以說服陪審團,因此法蘭克林被判一級謀殺罪成立。(譯注:法蘭克林原本被判終身監禁,但此案後來翻案,法蘭克林坐牢六年半後無罪釋放。)
二十年前,艾琳真的親眼目睹父親殺了她最要好的朋友嗎?還是她只是把「讀過新聞報導後腦海裡出現的畫面」和「曾經見過的影像」連結起來,構成類似記憶的連續鏡頭?
本案中被壓抑的記憶究竟是真實的還是扭曲的呢?我們無法對此爭議提出解答,我們所能提供的最佳答案,就是真真假假各有一些吧。當警察找上法蘭克林時,他馬上提到他的女兒,所以艾琳所述故事的核心方面很有可能是真實的,只是她記錯了一些外圍細節,這情況跟我們之前提過的記憶研究是一致的。艾琳確實見證了她父親的罪行,但她的記憶被壓抑了二十年。
記憶壓抑通常發生在遭受創傷的背景下,舉例來說,身體虐待或性虐待的受害孩童有時不記得自己遭受過什麼事,直到多年之後,遇到某件事觸發了記憶,這些記憶才像洪水般潮湧而出。像性虐待這類的情感創傷,可以摧毀一個人的心理功能,傷害他們的自我價值感(sense of self-worth)及個人特質(personhood)。關於記憶壓抑,主要的理論認為它是大腦的安全閥門,用來保護我們脆弱的自我感,避免它遭到那些難熬的痛苦回憶傷害。就像外科醫師用麻醉來防止術後疼痛一樣,無意識大腦會用壓抑來麻痺我們,以避免重溫創傷經驗時所帶來的巨大苦痛。
研究顯示:負面情緒記憶通常比快樂記憶消退得更快。在心理學上,有一種理論稱為「記憶忽視模型」(mnemic neglect model),認為人們傾向於容易記起那些與自我感知一致的事物,並容易忽略與自我感知相衝突的感受及記憶。在一項研究中,實驗者對受試者展示一份行為清單,要求他們評估自己可不可能從事某些行為;這些行為的範圍從自我否定式的負面行為(例如「我不會償還欠朋友的錢」),到自我肯定式的正面行為(像是「我會花好幾天去照顧生病的朋友」)都包含在內。經過一段時間後,參與者被要求試著盡量列出他們所記得的清單中行為,結果他們記得正面行為的機率高很多,似乎比較容易把那些負面行為忘掉。
為了做比較,研究人員進行了另一個類似的實驗,他們讓受試者看一段文字,內容是在描述一個名叫克里斯的人的特徵,接著要受試者就清單上的正面或負面行為做出評估,判斷哪一些可能是克里斯會做的事。結果受試者事後被要求回想那份清單時,他們想到正面行為的機率跟負面行為差不多。看來因為那些負面行為是跟別人相關,而不是跟自己相關,他們就比較不會忽略掉這個部分。
大腦經常以自我保護的方式來組織我們自身歷史的片段。如果無意識的大腦是個新聞頻道,那麼它肯定是個偏見很深的頻道。正如同民主黨人往往偏好傾向自由主義的節目,而共和黨人則偏好傾向保守主義的節目,我們的無意識系統也比較偏好吸收符合我們自我感知與世界觀的經驗。大腦會協助維持這樣的觀點,創造出與我們自己或我們關心事物有關的故事;有時候它會稍微改動一下事情發生的時間軸,或是為了省事,而刻意忽略掉一些跟我們想要相信的那個故事沒那麼符合的細節。
這並不是壞事,這是一種非常健康的適應機制,可以保護我們的意識思維和決策能力。記憶壓抑是極端的例子,顯示大腦可以如何用扭曲或忽略部分事實來保護我們自己。不過在艾琳的案例裡,她的記憶除了被壓抑之外,本身還有很多小問題,我們永遠也無法得知她的證詞裡究竟有多少是真實的記憶,有多少來自其他來源,不過我們倒是可以很有把握的說:她的記憶至少有部分是受到媒體大規模報導犯罪行為的影響。
我們知道記憶可以被改變,甚至可以被植入,例如能夠讓人錯誤的記得自己曾在商場走失。大腦在將一幀幀快照編排為連續記憶時,這些快照可能有著不同來源,可能是個人親身經歷或其他類型的記憶。無意識系統會蒐集這些快照,不管它們的來源為何,把它們全都串連在一起,構成一個與自我感知相符合的故事。之前說過記憶並非單純的錄影,而是一個不斷演變的動態歷程;現在我們明白它還可能是一個逐漸偏差的歷程。然而,到底大腦為了說出一個好故事,可以偏差到什麼程度呢?
※ 本文摘自《大腦不邏輯》,原篇名為〈無知是福〉,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