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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長大,某個部分就是學會與討厭的人拿捏距離

文/荻上Chiki;譯/崔立潔

我算是非常認真會聽進身邊的人給我的建議,容易受人影響的程度之強,甚至有時可以說是「洗腦」也不為過。實際上,在我的人生中,有好幾次持續遵從特定人士講的話的經驗。

對於被「洗腦」的人,通常有幾個共通點。不太在意自己,在與人交往或溝通的狀態上,遭到條理分明的語句強烈否定,之後被對方提示實際上應該要像這樣行動,這種情況反覆出現後,就會變得強烈認為「我必須要做出會被那個人肯定的行為」,自己的行動基準,會受到某個特定人士的評價而左右。

我人生中第一個交往的對象,是頻繁對我使用暴力的人。對方會打我、踢我、咬我、用傘戳我、勒我脖子等等。我穿的衣服被對方說是很土,對方禁止說「你不適合白色」,不斷強調「我喜歡你的身體但臉很醜」。當然並非全然都是不好的回憶,但回首這段過往想起的盡是這些「咒罵話語」。

要是現在,會用約會暴力這個語彙表達吧。知道這個詞彙,也具有「解開咒罵話語」的功效,我的狀況是知道這個詞彙已經是差不多十年之後的事了。

這是跟下一個交往的對象一起去買衣服時的事。在看各式各樣的衣服時,我說「我的臉不好看,所以不適合白色衣服」,對方露出不可思議的表情,反問我「這種事情是誰決定的呢」。然後對方說「我覺得你很適合這種衣服」,拿了白色T恤往我身上比,催促我「快去試穿看看」。我按照她說的去試穿那件T恤,她微笑說「很適合啊」。雖然半信半疑,但我還是買了那件T恤。下次約會時,我穿著那件T恤去赴約,她很開心說「你看,果然很適合啊」。

那件T恤,我一直穿到快變形。之後說是每一季也不誇張,我都會買白色T恤。這是我的經典單品,不,可以說是我的戰袍。就像這樣,服裝是能如實表達自卑感的東西。

流露出情感就是示弱嗎?

小學時,我得到一個世界觀,認為「讓別人看到自己的情緒就是讓人看到自己的弱點」。

把我包圍起來的同學們,即使我已經不記得事情前後經過,但像是恐嚇我「快給我道歉」,嘲笑我「那是什麼臉」,他們、她們的臉我從沒忘記過。

霸凌大多數都不是以將對方從團體排除為目的。要是排除了,這樣遊戲就結束了。因此,是要將對方馴養在團體最下層,以此為樂。

管控對方,將對方當作嘲笑的對象,藉以得到嗜虐成性的快感。要是發現對方有稍微想要逃離控制的樣子,就會對此加以制裁。

在我察覺學問的重要,開始接觸霸凌研究,我看到了「表情罪」、「態度罪」這樣的表達方式。因為露出對自己不滿意的表情所以有罪,因為表現出會讓人反感的態度所以有罪。像這樣在團體內做出自己的規範,將對目標對象的攻擊正當化。

持續被以「表情罪」、「態度罪」問罪的我自己,認為不把情緒讓人看見是生存的手段。但另一方面,當發現對方侵門踏戶進入自己的精神世界時,那份距離感又會蕩然無存,陷入泥沼、成癮、洗腦,雖然可以表達,但由於無法好好掌握與他人的距離,所以不是極端疏遠,就是極端接近,這是導致心理距離兩極化的原因。

三十三歲的夏天,我罹患憂鬱症一段時間,身體實在是吃不消了,開始向周遭的人一點一點坦承「我不行了」。於是,對我敞開心房的朋友增加了,打開我心理距離來告訴我「希望能一起活下去」的人、告訴我自己也有相同痛苦對我表達共鳴的人、對我態度始終如一的人。欸……原來會有不算計利害得失,只想跟我在一起的人!怎麼會這樣?我非常驚訝。

「讓別人看到自己的情緒就是讓人看到自己的弱點」這樣的想法,一半正確一半錯誤。不讓別人看到自己的弱點,也意味著無法與人變得親密。當我決定將自己的弱點公開之後,有好幾個人這樣對我說,「我以前還以為你是可怕的人」、「想到你也跟我一樣有弱點就感覺放心了」。原來如此啊,評論家這個頭銜,總是以正經的表情(!)出現在媒體上,或許很難飄出人味。我也的確極度討厭與人有關連。當發現這一點之後,也就是我在情感面上開始解除武裝,這是我的人類宣言。

人與人之間彼此示弱,是為了生存必要的工作。或許是單純發現年歲漸長,沒有人可以依靠就無法立足,總之就是會有不求人幫忙就無法解決的問題。

根據我的專欄作家朋友 Jane Su 的說法,按摩就是其中之一。肩頸僵硬就不是自己一個人可以解決的事,就像是一感覺到「肩頸好僵硬啊」,就會想到「去找人幫忙按摩吧」一樣,一想到「我被人話語了呢」時,就想到「去找人說話解除詛咒」這樣會比較好,因為那種時候無論是肌肉或是精神都會僵硬緊繃。

我們可以「適當地討厭他人」

為了保護自己,我認為「適當地討厭他人的規矩」是必要的。在教室這個空間中,我們都被教導「要跟大家好好相處」,但長大成人之後,就了解那不過是為了方便管理小孩的便宜行事。連帶責任這種不講道理的罰則、讓人在大家面前流淚反省這種羞辱的處罰,這些都是為了保持教室秩序的儀式,人是不會對身為人類的自己做出這些行為的。

實際上大家是無法好好相處的,人原本就會討厭別人,而所謂長大這件事,某個部分就是學會怎麼善於對討厭的人拿捏距離的方法。要是不擅長距離的拿捏,會讓對方人生陷於痛苦。

為了適當討厭別人,依照自己方式來保護自己的做法有幾個。

例如,「不要連那個人附屬的東西都一併討厭」。

在這世上,會有人為了要將自己討厭那個人這種事情正當化,而將那個人擁有的各式各樣特徵都完全否定。「就因為是女人啊」或「就因為是◯◯人啊」或「就因為是來自◯◯啊」這樣的情況。

但是說到討厭的理由,可能是因為分歧、可能是因為來自自己的好惡,狀況有各式各樣。過度想要強調討厭對方的必然性,沒有必要將主詞放大。每個人身上都有著不只一個的特徵,雖有大小,但只因為某樣特定的特徵是無法決定那個人的性格的。

討厭某個人,是討厭「◯◯人」,而不是討厭「男」、或「女」、或「同性戀者」,就只是剛好討厭那個人而已。雖說討厭某個人,但沒必要把與那個人有相同特性的人全部都拿來詛咒。要是一那麼做了,這個行為就很容易陷入歧視或騷擾的窘境。討厭某個人的時候,「就只是討厭那個人而已」這樣就好。

「不要要求別人也一起討厭那個人」,這也是「討厭的規矩」之一。

就算自己討厭那個人,所有人未必也要跟著一起討厭那人。雖說其他人也討厭自己討厭的人,是會蠻開心的,而且也會鬆一口氣,但千萬不要為此做到去說對方壞話或傳謠言或「想讓其他人討厭」那個人。這樣做或許只是滿足一時間的報復心理,但卻是讓「容易生存的社會」變得遙遠的舉動。

「不要為了誇讚什麼,而去討厭某樣東西。」「不用因為自己討厭的東西,而去討厭喜歡的人。」去找尋剛剛好的討厭方式,是為了不對他人做出徒勞無功的詛咒。詛咒有時也會回到自己身上,要是用嚴厲的言詞否定他人,那樣的言詞也會成為規範束縛住自己。

※ 本文摘自《未來眼鏡》,原篇名為〈面對「咒罵話語」〉,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