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於景美人權園區

美麗島事件激發的同情超越黨派立場,難以進行祕密審判

文/吳乃德

美麗島民主運動人士被逮捕不久,部分家屬就開始接洽辯護律師。後來加上張俊宏太太許榮淑的奔走,張德銘律師的協調,很快組成律師團。組成之後,律師團每天晚上在陳繼盛的律師事務所開會,討論案情及辯護策略。陳繼盛律師是臺北自由派律師的領導人,曾經促成組織「青年律師會」。該會的成員被稱為「三臺律師」:臺灣人、臺大畢業、臺獨傾向。

律師團的成員和分組包括:張政雄、江鵬堅(為林義雄辯護),謝長廷、蘇貞昌(為姚嘉文辯護),郭吉仁(為張俊宏辯護),尤清(為張俊宏和施明德辯護),鄭勝助(為施明德辯護),張俊雄、李勝雄(為林弘宣辯護),鄭慶隆、陳水扁(為黃信介辯護),呂傳勝、鄭冠禮(為呂秀蓮辯護),張火源、高瑞錚(為陳菊辯護)。總共十五位律師,全部是臺灣人,其中十三人為臺大法律系畢業,平均年齡四十歲左右。這十五位辯護律師中,有七位後來投入選舉。郭吉仁律師雖然沒有參與選舉,卻在幕後推動勞工運動,幫助成立「勞工法律支援會」。可以說,半數的辯護律師成為民主運動的後繼者。

軍事法庭的檢察官除了林輝煌是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的預官,其餘都是政治作戰學校法律系的畢業生。兩邊的素質顯然有所差異,工作上的磨練也明顯不同。軍事法庭一向違法不公開;即使有辯護律師或公設律師的存在,軍法官在法庭上也很少受到挑戰。如今審判公開,面對一群素質遠為優秀的辯護律師,軍法官的不稱職立即顯露。

除了辯護律師,被告當中還有兩位臺大法律系畢業的律師,他們讓軍法官經歷未曾有的難過。被告姚嘉文被審訊的第一天,就屢屢挑戰審判長主持審判不符合法定程序。審判長在法庭上被姚嘉文弄得非常難堪,中午休息時間去牢房看姚嘉文,對他說,「在法庭上要多多合作喔。我會盡量幫你們的。」姚嘉文回答,「你哪有什麼權力幫我們。要怎麼判,不是你可以決定的。」「態度合作總是有利的,不要再挑剔我的審判指揮了,」審判長這樣說。後來兩人談得不歡而散。根據蘇貞昌的回憶,有次開完庭後審判官宣布退庭,可是忘了宣布被告還押。姚嘉文坐著不走,憲兵要押他走,他就是不走,說,「審判長沒有裁定。」

不只審判官被嘲弄,檢察官也被姚嘉文搞得很難堪。在審判過程中,姚嘉文不斷嘲笑起訴書不符法定要件,文句不順,文理法理都不通。檢察官同樣到牢房看姚嘉文,要求他不要公開讓他難堪,「你知道起訴書不是我寫的。」「用你的名字、蓋你的章啊,」姚嘉文這樣回答。「我一個小小的上校,哪有權力起訴你們!你們是大人物,是立法委員、省議員、大律師,我哪有那麼大的權力起訴你們?」檢察官最後說。在這場審判秀裡,審判的人和被審判的人同樣難過。

為什麼這一次的審判對社會公開呢?過去政治案件的審判大多祕密進行,甚至許多審判結果也沒有對社會公布。這一次的審判是否將延續過去的祕密方式?雖然民間許多人和美國政府官員都表達了對公開審判的期待,可是沒有人確知蔣經國的意向。直到二月二十一日這一天,警備總部發言人在記者會上宣布審判將對外公開。

政治案件第一次的公開審判

不只審判公開,後來媒體對審判過程的報導也沒有遭受政權的干擾。所有媒體對審判過程都做了詳盡的報導。被告在法庭上的陳述,幾乎一字不漏刊登在媒體上。透過報紙,全國民眾在審判期間集體上了難得的政治教育課程,課程的內容則是「民主」。為什麼一向祕密審判政治犯的威權政府,這一次竟然讓審判公開?為什麼一向控制全國媒體的威權政府,這一次破例讓媒體自由揮灑?

美麗島審判及對審判的報導,是臺灣政治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之一,也成為民主運動再起的轉捩點。社會學近幾年開始關注「事件」對政治發展的影響。美麗島的大逮捕當然是一個重要「事件」。不過,如果沒有公開的審判、媒體的詳盡報導,大逮捕事件的影響或許仍然有限。公開審判以及對審判的詳盡報導,讓事件的影響擴散至全社會各階層、各角落。然而,對政治案件的公開審判和詳盡報導,都是臺灣首例。為什麼它會發生?

第一種可能的解釋是,案件在國內和國際社會引起廣泛注意,以及超越政治立場的同情。知道呂秀蓮被逮捕後,當時是《亞洲華爾街日報》駐臺北記者與《紐約時報》特約記者的殷允芃一面哭,一面給《紐約時報》寫報導。國策顧問陶百川在大逮捕之後寫了十二封信給蔣經國,其中第一封信詢問,是用軍事法庭還是一般法庭審判:「高雄不幸事件是暴行還是暴動?是衝突還是叛亂?判斷一個刑案,看犯行,也看犯意。不知被捕的人是否有叛亂的犯意……中壢事件焚毀警所,搶劫兵器,情節遠較高雄事件嚴重,但未辦成叛亂,人犯都由警總改送法院訊辦。高雄事件是否也將那樣處理?」

陶百川先生這個問題,點出了美麗島事件的關鍵。在中壢事件,群眾燒毀數部警車、占領警察局,都沒有用叛亂罪起訴,為何情節遠為輕微的高雄事件反而是叛亂案?事件發生之後,很多人討論是「先鎮後暴」,還是「先暴後鎮」。這個問題其實並不重要。不論是先暴後鎮還是先鎮後暴,群眾的違法行為都比中壢事件遠為輕微。重要的問題是,蔣經國為何將示威遊行中的違法行為當成叛亂,並且逮捕了幾乎所有的民主運動工作者,不論他們當晚是否在高雄現場?

陶百川在另一封給蔣經國的信又說,「如無叛亂事證,而僅犯普通罪刑,則可以妨害公務罪、妨害秩序罪、公共危險罪、傷害罪、妨害自由罪或毀棄損壞罪等追訴,都應移送法院審判和懲治,而不應受軍事審判。」

居住美國的作家陳若曦也回臺灣要求面見蔣經國,將旅居美國的知名中國學者和作家的連署信交給他。作家聶華苓在大逮捕之後打電話給陳若曦。聶華苓曾經當過《自由中國》雜誌的編輯,熟識雷震、殷海光等人。當時她在愛荷華大學主持國際寫作計畫。她建議陳若曦回臺灣求見蔣經國,表達海外中國人的擔憂。陳若曦對蔣經國一向沒有興趣。她前一年獲得吳三連文學獎,本來想回臺灣領獎,後來聽說蔣經國也會參加頒獎典禮、順道向吳三連祝壽,她於是取消臺灣之行。可是聶華苓告訴她:當年蔣介石逮捕雷震的時候,許多人要求胡適回臺灣向蔣介石求情,胡適拒絕了。「我們到今天都不原諒他。」

聽聶華苓這樣說,陳若曦不得不回臺灣求見蔣經國,代表海外的華人知識分子表達共同的關切。阮大仁、杜維明協助草擬給蔣經國的聯名信,莊因接手用毛筆工整地謄寫。信中陳述高雄事件:

詒害甚多,然至大至深者,莫過於省籍隔閡之越演越烈,仝人等在海外深以為憾。
素仰先生平日倡導民主勵圖法治,望能考慮下列建議,俾使海內外同胞心悅誠服也。
全案立即移交法院循序審理。
就案論案,凡當事人與高雄事件無關之言行,應不予追究,以平息政府借題發揮,一網打盡黨外人士之流言。
應有首從之分。
應有事前知情與否之分。
應有當時在場與否之分。
再者,依法言法,則凡涉嫌觸犯妨害公務罪與妨害公共秩序罪者,不應交由軍事機關審判。

連署者包括杜維明、許倬雲、余英時、李歐梵、莊因、白先勇、張系國、楊牧、張灝、林毓生、張富美、鄭愁予、葉維廉、聶華苓、於梨華等二十七名學者和作家。他們大多為黨派中立人士,許多人對臺灣獨立的想法也不一定支持。

蔣經國並沒有理會聯名信的建議。除了用軍法審判八名被告,幾乎所有的民主運動參與者,都被他全數逮捕,不分當晚是否在場。雖然聯名信被置之不理,不過也許發揮了或多或少的壓力。陶百川和海外學人的信顯示,對美麗島事件的同情超出了黨派和政治立場。這種超越黨派的同情,讓國民黨政權很難進行祕密審判,否則將失去中立者的支持。尤其要將警民衝突升級為顛覆叛亂,祕密審判完全無法取信於民。

大逮捕之後,美國在臺協會理事主席丁大衛旋即於一九八○年一月到臺灣,見了蔣經國及政府的高層人員,也會見了被捕者的家屬們。姚嘉文夫人周清玉女士當面向丁大衛提出公開審判的期待。根據丁大衛的回憶錄,他離開臺北前夕,蔣經國派遣總統府祕書長宋長志告訴他,「雖然領導人都會以軍法審判,可是其他人都會由普通法院審理。而且,不會有人被判死刑。」蔣經國給丁大衛的交代並沒有涉及是否公開審判的議題。我們無法得知,蔣經國在接見丁大衛的時候,是否已經當面做了暗示或承諾。

公開審判的議題在後來對美麗島事件的論述和回憶中,也受到極大的關注。當時擔任國民黨文化工作會主任的楚崧秋表示,公開審判的推手應該是司法院長黃少谷。黃問他的意見,他回答說,「只有審判公開,才能將事件的傷害降至最低。」

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是:為什麼國民黨政權容許媒體完整地報導審判過程?根據楚崧秋的說法,「當時情治單位強烈建議,並要求新聞局和文工會配合,希望限制報導審判內容的新聞篇幅,及國內記者的採訪。」但楚崧秋認為,既然是公開審判,當然就可以採訪;而且中外記者應該享有相等的權利。他並且將這個意見報告給蔣經國,也獲得蔣經國的同意。不過,當時蔣經國雖然同意,楚崧秋後來卻因此而被迫離開文工會的職位。蔣經國要他離開該職位召見他的時候,第一句話就說,「他們說你自由主義的色彩太……」

蔣經國當時顯然沒有認知到放任媒體報導審判過程的嚴重性。對政治非常老練的蔣經國,為何會有此誤判?在大逮捕之後,蔣經國曾經廣泛詢問手下社會輿情的反應。我們無法得知他手下所反應的社會輿情是什麼內容。依照獨裁政權的常理,獨裁者手下的意見大多是迎合上司喜歡聽的話。

審判期間,警備總部特種調查室提出的輿情報告這樣說,「經透過關係訪談文化、新聞界人士,對軍法審判美麗島叛亂犯一案,綜合反應如下」:

對於八名被告,政府應依法嚴懲,勿再姑息養奸。全國民心均支持政府嚴懲不法,民心不可違,而且時機適宜,設若此時不辦,今後更難辦了。即使政府要表示寬厚,也應重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然後由總統大赦,如此既可以服眾又可以示寬大胸懷,顯示政府德意,可謂一舉兩得,不失為兩全之策。

這就是獨裁政權的情治單位呈給上級的輿情。宣判後的第三天,該單位又提出一份輿情報告:

一般經濟犯尚有判刑二十餘年之案例,而美麗島一干人,以暴力顛覆政府之叛亂罪行,僅分別判刑十四年、十二年,最高僅無期徒刑(施明德),似嫌太輕。

留下這些人等於留下無數麻煩……

此八人在叛國分子陰謀集團及反政府分子心目中,已成為「民主鬥士」、「革命英雄」,此後若逢大赦獲減刑,提前出獄,必成為他們的「偶像」,更具號召與影響力,所以務必不可假釋或大赦,使其提前出來,否則如放虎歸山,不可不慎。

這個輿情所反應的顯然不是民間的看法,而是情治人員的意見。

蔣經國自己的判斷,或許也認為民意站在他這邊。高雄事件之後幾天,所有的媒體都對民主運動人士發動密集而凶悍的撻伐,包括臺北市長李登輝。李登輝市長呼籲全體市民,共同聲討、制裁陰謀暴力分子,以維護社會安寧,全力支持孫運璿行政院長對「今後任何企圖破壞安定與團結……政府決斷然依法處置,不稍寬容」。「警備總部等治安單位已採取斷然行動,決本嚴正立場,依法嚴辦,絕不寬待。」

學者出身、又是基督徒的臺灣人李登輝,既然對暴徒如此痛恨,甚至忘記了耶穌基督所宣揚的愛,一般社會大眾想必更為嫉惡。李登輝警告要依法嚴辦陰謀暴力分子的第二天,蔣經國開始了大逮捕。大逮捕之後媒體所展示的民意也是一面倒,所有的新聞、所有的學者和記者的評論,同聲譴責陰謀暴力分子。獨裁者最大的麻煩之一是,他永遠不知道真正的民意,永遠無法確定他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的支持。即使被人民廣泛痛恨的獨裁者,也都不知道人民多麼痛恨他們。在沒有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國家,獨裁者誤判民意的例子並不少見。

※ 本文摘自《臺灣最好的時刻,1977-1987:民族記憶美麗島》,原篇名為〈公開審判、全民旁聽〉,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