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 credit: unsplash

以色列男友與中國女友的相處衝突:金錢觀、界線的拿捏

文/奇拉.蘇拂來

住在以色列的列特和李潔談到錢財問題時,坦言他們談戀愛時的花費一般都是 AA 制,出去吃飯兩人輪流請客,後來因為列特的收入多,所以他請客的次數就多些。到兩人同居時房租也仍是各交一部分,只是列特交的比例更大些。

在北京住了數年之後,婚後兩人回到以色列生活。李潔在北京時已經發現列特有著猶太人普遍的、節儉的生活習慣──能不花的錢就不花,想買的東西忍著不買,在家掙錢、存錢,不要出去吃飯,因為覺得花這個錢是沒必要的。在北京的時候因為覺得價格還相對便宜,列特會下館子吃飯,而回到以色列之後,就完全不去了。李潔還舉了一個例子,說列特在以色列找停車位的時候,能一直開車轉,開很遠,必須找到一個免費停車位,絕不去收費的,有時候甚至能轉上一個多小時。

列特這樣在李潔看起來過於節儉的生活習慣卻在婚後被改變了許多。李潔一直覺得應該「對自己好一點」,在李潔的影響和勸導下,列特現在「也會稍微享受一點生活,但也不浪費」,慢慢地學會了對自己好一點。

在金錢觀方面,列特很嚴肅地談到了一個問題,這個問題不但涉及了金錢觀,其實也是價值觀和人生觀的一部分。

在被奇拉問到「你在中國生活了七年,為什麼決定婚後回以色列生活」的時候,列特說了一個讓奇拉意外的答案:

「我覺得中國的變化太大,我指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越來越看重錢。人們的價值觀就是掙錢,每天忙碌忙些什麼?都是為了掙錢。人們的生活越來越物質化。

現在在中國,如果你比我有錢,那就是你比我好、比我高級、比我層次高。有錢人看不起窮人,而窮人也看不起自己。比如說有錢人開高級汽車,窮人騎自行車,然後北京塞車很厲害嘛,有錢人就把他們的汽車開到自行車道,還按那個喇叭,讓自行車讓他,而很多窮人也覺得應該讓他。我就覺得這個讓我很不舒服。我也是騎自行車,可我覺得他在不對的地方走,我為什麼應該讓他?

你比如說我在以色列,我們住的房子稍微好一點,在別墅區。那我每天早上出來看到在街上掃地的那個人,我很自然就會跟他打招呼,因為是他把我們的街道打掃乾淨了,所以我尊重他,可是在中國沒有這種尊重。

我在以色列有一次到一家公司辦事,公司停車場的保全應該查每一輛車的後備箱,確保安全。當時的車也比較多,公司老闆的車排在後面,因為保全一輛一輛查前面的車,所以老闆就在後面等了很長時間,他就不高興了。終於輪到他的時候他對保全抱怨,覺得保全耽誤了他的時間。那個保全當時就很正常地跟他說:『我不管你高興不高興,我只是在做我應該做的事,這是我的工作。』

可是這件事如果是發生在中國,老闆生氣了,保全肯定也覺得是他自己有錯,他不會覺得他只是在做自己的工作,應該被尊重。大家就是對有錢人尊重。那我沒錢,我慢慢也變得看不起自己。我覺得這樣下去我自己要出問題,所以選擇回到了以色列。」

這一番話講得頗為尖銳,但奇拉似乎很難回答。雖然肯定不是每個人都這樣,但社會的大氛圍是否如此呢?

界限感與獨立人格

剛跟列特開始戀愛的時候,李潔心裡有一個不成文的觀念,總覺得既然戀愛了,那我們是男女朋友的關係,當然就可以共用很多東西,所以有時會不打招呼就用列特擺在桌上的電腦或手機。列特看到會很不高興,認為李潔不夠尊重他。他認為李潔用以前應該先問他,因為這是他的東西,他可以決定別人能不能用。李潔會說:「可是我們是在一起的呀。」列特卻說:「這不衝突。」列特強調如果李潔先問他,他一定會同意她使用他的東西。問題不是可不可以用,而是有沒有提前獲得許可。

這樣的界限感曾一度讓李潔非常不適應,這應該是戀愛初期,兩個人在戀愛觀念上的差異。不過奇拉卻由此想到了一些其他關於界限感的問題。

在家庭關係裡,中國人似乎普遍缺乏界限感。很多父母過多地替孩子做生命中的重大決定(往往是強制孩子接受),比如說:報哪個大學、學什麼專業,找什麼樣的戀愛對象、跟什麼人結婚……孩子成家後還過多參與、干涉孩子小家庭的生活,有意或無意地用各種方式試圖控制孩子,給自己「孩子還是離不開我」的心理安慰。父母首先沒有精神獨立,在潛意識裡依賴孩子,從孩子對自己的依賴中(而不是從自己的工作、愛好中)尋找自己的價值,這樣孩子的精神獨立進程就會受阻,最終很可能成為被閹割了獨立意識的巨嬰。

在西方,定義一個人,更傾向於把他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來定義,假如一個小孩子抬腳一球把人家的窗戶玻璃踢碎了,大人出來最可能先問的第一個問題是:「你叫什麼名字?」而在中國文化的氛圍裡,卻通常是在人際關係中定義一個人。同樣是被一個陌生的孩子踢碎了窗戶,大人們一出來最可能先問的問題是:「你是哪家的孩子?你是哪個學校的?」。

你是誰的子女?誰的丈夫/妻子?在哪個地方上班?住在哪裡?人們更關注你在人際關係網的定位,而不是你作為一個獨立人的特質。這就導致了在脫離人際關係網時(比如去到一個完全陌生、沒人認識自己的環境中,或者在脫離所有人視線、沒人能看到的時候),人就處在無法自我定義的游離狀態,就覺得自己解除了束縛,可以為所欲為,以致做出些未必光彩的事情。

一個人,無論在哪裡,都首先應該是一個意識獨立的人,有清晰的、不依賴人際關係的自我定義──我是誰,我是怎樣的,我該做什麼,我的底線在哪裡。有了不依賴於外界的自我意識和自我定義,有一份自己對自己的認識與尊重,就不容易因為外界的可乘之機而做出不可告人之事。

※ 本文摘自《法式麵包佐中國普洱》,原篇名為〈金錢觀與人生觀〉,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