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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租身為「閒人」的自己,工作內容是「什麼都不做」

文/閒人出租;譯/姜柏如

✉我想喝一口星巴克現正販售的焙茶星冰樂。我喜歡甜食,聽說焙茶沒有那麼甜,儘管如此還是想喝看看。但我不打算全部喝完,所以想拜託你跟我共飲一杯飲料,因為我討厭浪費食物。

✎很高興在昨天收到三件內容簡單真摯,彷彿偵探調查類節目般的委託。連當事人嫌下雨天麻煩,指定約在天氣好的平日白天也充滿人情味,最後雨下超大的這點也很棒。
 
為何我會想展開「閒人出租」這項服務呢?心理諮商師心屋仁之助先生在自己部落格提倡的「存在工資」概念,很可能是我展開這項服務的契機之一。

事實上,我會接觸到「存在工資」的概念,也是因為我的妻子。由於她很常瀏覽心屋先生的部落格,所以我也在無意間瞄到這個詞彙。我對心屋先生原本有著「讓人半信半疑」、「言論偏向自我啟發」以及「講得太過簡單反倒缺乏可信度」等刻板印象。話雖如此,我並非全盤否定心屋先生所提出的理論,像「存在工資」便是其中一例。

很顯然地,所謂工資就是勞動的回報,換言之就是「有付出才有收穫」。然而心屋先生卻提倡「人僅僅是存在,就能獲得工資」和「什麼都不做的人也有存在價值」。

儘管我當時覺得這個論點很不切實際,卻又感到相當有意思。在現在的社會和時代,這種做法當真行得通嗎?於是這顆好奇心的種子開始在我的內心一隅扎根,然後日益茁壯。

這份工作的性質很像在看電視

✉您好,我想在公園迎著晚風、暢飲罐裝調酒,但獨自一人好像會有點詭異,可以預約閒人出租服務嗎?

✎昨晚的委託讓我喝了很多酒。夏天、夜晚、公園和酒四大元素彼此加乘,讓我喝得酩酊大醉,到現在都尚未酒醒。也許會給轉推的網紅們跟今天見面的人添麻煩也不一定。
 
另一方面,我也思考過把工作跟愛好切割開來,在部落格上發表自己喜歡的文章,並且長久經營的可能性,所以開了自己的部落格。但這樣做依然會才思枯竭,過著辛苦尋找更新部落格靈感的痛苦生活。

到了最後,只要我懷抱著「身為成年人得設法做些什麼」的念頭,試圖展開新挑戰,很快就會因為壓力而半途而廢,儘管我有想辦法紓壓,卻很快就會失效。每次想做什麼,最後就會變得什麼都不想做的戲碼反覆重演後,我才猛然驚覺到這個事實──原來自己適合什麼都不做。

順道一提,當時我身為自由撰稿人卻幾乎沒在接案,又是靠什麼維持生計呢?答案是靠操盤維生。這種賺錢方法既輕鬆又能賺到錢,實際上收入也還過得去。

當時我在內心抱持著籠統的期待:這樣也等於在過著什麼都不做的生活吧?換句話說,我當時正處在「閒人出租」的生涯摸索期,所以我才會自然而然的被「存在工資」的字眼給吸引。當然,我目前也沒在從事操盤了,如今回想起來,當時能賺到錢實屬僥倖,繼續下去肯定會蒙受莫大的損失,也或者我會再度開始厭倦,最後半途而廢。

反觀我現在提供的「閒人出租」服務,既不會讓我厭煩也毫無壓力。雖然能從很多方面去分析原因,但我想最簡單的理由,就是我每次都會遇見不同的人,置身在各種情境中也能冷眼旁觀。換言之就是充滿變化性。

真要說起來,這份工作的性質很像在看電視。雖然有不少人認為看電視很無聊,但我算是愛看電視的人(雖然我家沒有電視)。自己就算什麼都不做,只是茫然呆滯看著電視,自動播放起綜藝節目和新聞、廣告等視聽內容的電視,還是能給觀看者適度的刺激。我最近開始覺得「閒人出租」是份為提供服務方(並非委託方)帶來被動娛樂的罕見工作。

傾聽心事的委託出乎意料地多

✉去年我跟最愛的他分手,至今內心依然有點無法釋懷,但十三號恰好就是我們分手滿一週年的日子(同時也是發現他劈腿的那天),我實在沒有自信獨自度過。話雖如此,我也不好意思基於這種理由,在星期一晚上約朋友出來。不嫌棄的話,可以請你陪我一起喝酒嗎?

✎我接下這份委託後,前往澀谷某家好吃的義大利餐廳。假如「閒人出租」是部深夜連續劇,不免會讓人產生上演香豔情節的各種遐想,但實際情況是我們稀鬆平常地享用披薩,吃完後就解散。

我想再稍微探討一下人際關係。一般來說,我們往往認為重要的事,只能對朋友、情人或是家人等重要對象商量。這點不管男女老幼亦然。但另一方面,世上也有不少人只能跟泛泛之交,或是毫無瓜葛的對象才能傾訴心事。這是我展開「閒人出租」服務後得到的體悟。

簡而言之,交深也未必能言深。儘管與對方交情匪淺,也不一定能完全坦誠以對。由於關係親密而難以啟齒的委託者也不在少數。

事實上,請我傾聽心事的委託出乎意料地多,其中還有好幾個自白沉重到令我不禁暗自疑惑:「為什麼要將這麼大的祕密告訴素昧平生的我?」
 
我的看法是,與他人傾訴煩惱的行為,說得誇張點──形同讓別人掌握自己的弱點。而親密對象,是自己過去到現在,並且也將延續到未來的人際關係。向親密對象傾訴煩惱的話,代表弱點也會永遠被掌握在他人手中。

如果跟對方始終維繫良好關係,倒是沒關係,但很難保證雙方日後基於什麼原因而鬧翻。當昔日的親密對象搖身一變成眼中釘時,自己將處於弱點落在別人手中的劣勢,或是陷入對方可能將弱點曝光給局外人知道的危險之中。除此之外,還會衍生出各種隱憂。

至於我在「閒人出租」的服務中,我只是可有可無地存在,與委託人維持著微乎其微的關聯性。只要委託人不再委託,雙方也不太可能再見到面。如果用童話來比喻,我就像是伊索寓言《國王的驢耳朵》中出現在森林裡的蘆葦,能夠讓人說出無法對他人傾訴的苦惱──也許這就是閒人出租具備的特質吧。當然,我也或多或少地將見聞寫在推特上,與不特定多數對象分享,但我公開前會先隱藏可能讓當事人身份曝光的特徵,所以當事人根本不用擔心自己的把柄落入他人手中。

※ 本文摘自閒人出租》,原篇名為〈什麼都不做〉,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