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冤案、死刑、罪,與罰──關於《十三級階梯》
文/臥斧
※原刊於【Medium】,經作者同意轉載
三上純一在二十五歲時與另一名同齡青年在餐廳起了衝突,因傷害致死被判刑兩年,不得緩刑;他在獄中沒怎麼惹事,但也不算模範囚徒,例如他拒絕了可以為自己塑造悔過形象的宗教輔導,不過,刑期剩下幾個月時,三上獲得了假釋的機會,他自己覺得有點莫名其妙。
出獄後的三上發現雖然間隔不到兩年,但外面的世界出現極大變化:父母為了償還鉅額賠償金及躲避鄰居的異樣眼光而搬了家,弟弟沒法子繼續待在學校、離家獨居準備重考。獄中的刑務官南鄉正二這時找上門來,向三上提出一個工作機會;三上與南鄉不算熟稔,但輾轉得知自己的假釋一事是南鄉幫的忙,對南鄉提供的工作頗有興趣,而且工作倘若順利完成就能獲得為數不小的報酬,可以用來幫家裡的忙。
南鄉提供的工作機會,與另一樁案件有關。
十年前,一對老夫婦被到訪的兒子媳婦發現陳屍家中。老人曾任地方學校的校長,退休後擔任保護司,亦即與司法單位配合、輔導及管束假釋犯的民間義工,命案線索指向的嫌犯樹原亮,就是死者輔導的假釋犯之一。樹原在案發當晚曾去拜訪保護司,但否認犯行,可是他在離開現場後出了車禍,喪失了一部分記憶,也就是說,樹原雖然不認為自己會殺害保護司夫婦,但他其實不記得。
樹原被判死刑。十年歲月在提請再審和等待執刑當中過去。現在,有個不具名的委託人認為樹原案是冤案,找了律師進行救援;南鄉正因個人因素打算退休,認為這是個轉機,接了調查任務。南鄉認為三上本性不壞,而且樹原案發生的十年前,當時還是高中生的三上曾與女友到同一個地區遊玩,等於和樹原案有個奇妙的地緣連結,於是南鄉請三上加入,協助調查。
高野和明的小說《十三級階梯》(13階段),故事開始。
乍看之下,《十三級階梯》是個講冤案救援的故事,但毋需明講,大多數讀者也都讀得出來這是個討論「死刑」的故事──俺出版《FIX》之後,有人說俺不該把「冤案」和「死刑」連結,但事實上,越是擁護死刑的人,就該越在意冤案,因為死刑受刑人倘若遇上的是冤錯判決,就表示司法系統殺了未犯死罪的人,同時放過了真正該受死刑的人。
不過,嚴格說來,《十三級階梯》也不完全是個討論死刑的故事。小說當中的南鄉與三上的確討論過死刑議題,談到了「死刑沒有用」,可是沒有進一步談到「廢除死刑」。死刑無法遏止犯罪者殺人,這是大多數人都明白的事實,所以南鄉認為,死刑之所以繼續存在、民眾仍然認為「殺人者該處死」,是那些犯下殺人罪行的犯罪者造成的。某方面說來,這個想法並沒有錯,不過衍生出去的思考其實要觸及《行為失控》(The Behavioral Code)一書中的討論:在罰則不完全有效的情況下,應該採取哪些其他方式減少犯罪?
此外,高野和明在角色設計上也別具用心。南鄉本來認同死刑,但在擔任刑務官的生涯裡心境與想法產生了幾次轉折;三上殺了人,但因法院判定的緣故,並未被判死刑,可是事實上,三上在事發當時的確懷有殺意,而且他雖然入獄服刑,但並不認為自己的作為是錯的。
日本法界人士森炎在《冤罪論》裡講過「冤罪是最大的不正義」,但仍支持死刑,是故他提過自己倘若因冤罪而遭處死也會接受,這是個很決絕的表態。森炎在《死刑肯定論》裡說明支持死刑的理由,簡化說來是死刑的合理性來自被害者遺族的復仇情感以及引發的社會共感──《十三級階梯》裡南鄉就遇到一個情況,被害者遺族不希望死刑犯被處決,南鄉因而迷惘:我們是為了誰而把這個犯人殺掉的?故事裡沒有在這個橋段加碼提及「社會大眾觀點」,不過法律本來就不是憑藉「社會大眾觀點」來決定罰則的。
是故,《十三級階梯》真正談的是「罪/罰」之間的關係。
犯下罪行之後,大多數的罰則都難以彌補罪行造成的傷害,況且犯罪的動機及過程各有不同,難以用統一的律法裁罰,而法則訂得越細,箇中攻防操作的空間就越多,但訂得再怎麼細,也無法涵蓋所有犯罪牽扯到的情況。一樁罪或許會引發其他罪,第二樁罪的犯罪者可能因為第一樁罪而認定自己有正當理由(例如復仇);而裁罰無論多麼持平論斷多麼謹慎行事,都有可能在程序上因一些狀況而未能完善,那些狀況甚至與疏漏和惡意都沒有關係。
有趣的是,《十三級階梯》並沒有因為上述看來硬梆梆的論述而失去小說趣味;撇開「罪/罰」主題與死刑討論,高野和明在許多細節埋了伏筆,情節有多次轉折,充滿推理驚喜,某些看似沒特別用意的設定會突然出重要作用,仔細想想,那些設計還全都扣著主題。
挑剔一點或許會認為《十三級階梯》某些部分節奏可以再調整,以及「真凶」的行事方式委實迂迴了點兒、成功機率似乎不算高,不過總的說來,《十三級階梯》完整好看,兼顧了流暢複雜的情節與深沉嚴肅的議題,而且留有一點苦澀餘味的結局,也會讓人在讀罷之後,繼續對「罪/罰」這個主題的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