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者舉手】當我們談論圖書定價銷售制,我們在談論什麼?
文/艸艸
圖書定價銷售制在台灣的討論至少已經持續六年,從2015年起文化部提出圖書定價銷售法草案後,有一系列出版界會談,2020年則有因電商通路雙11折扣,多家獨立書店聯合一日歇業行動。直至2023年4月11日,因應多家出版社代表籲請立法,而有一場頗具規模與代表性的公聽會。
從產業分析的角度來看,在網路上已有諸多討論,學界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相對而言,消費者作為圖書定價銷售制(以下簡稱「定價制」)討論中的利益相關人,卻似乎顯得面貌模糊。畢竟出版業者、學者所說,可能都有被質疑為檢討、情勒或代言消費者的疑慮,本文即是希望呈現其中一種消費者的聲音。
隨著此事持續爭議,筆者也從大一新生,變成即將畢業的研究生。這幾年正好與我人生中,讀最多書、買最多書且勤於在書店走動的時期重疊,也因此相當注意書市的動態。筆者試著查找了兩份數據,第一份是「我在出版業上班」粉專因應這場公聽會所發出的問卷結果,身份是讀者的填答者,贊成的有584位,佔六成左右。另一份數據是2016年文化部妥託學者的研究報告裡,發給消費者的問卷結果顯示,有 53.6%的圖書消費者支持定價制。同時,還有36.8%的圖書消費者表示,對於他們最常購買的圖書種類,定價制「不會改變」他們購買新書的行為,其次依序為「儘量用借的」(29.9%)和「過了限制期再買」(26.8%)。整題而言,有半數左右的消費者支持定價制,也就是願捨新書折扣,「多花錢」買書,當然,不可忽略的是有另一半消費者並不支持,此一議題也遠非二分是非題可以涵蓋,亦有不少出版業者提出自律的做法。我僅能代表自己說明的是,作為一名支持定價制的消費者的考量。
為什麼在各通路79折的定錨效應下,習慣被優惠的消費者,還會支持損害自己的利益的制度?這件事聽起來反直覺,但所要傳達的訊息很明確:希望出版社、書店更有底氣,靠「賣書」可以好好生存,就可以有餘裕和資源把另一項重要工作是「選書」做好,不管是譯介哪些外文新書、重出哪些絕版經典、給創作者夠好的待遇,還者是,陳列出哪些我品味尚不能及的好書、找到哪些作者來講座⋯⋯像我這樣的一名讀者,非常需要這些出版社、書店的幫忙,讓書市的產品更有多樣性、更能撐出小眾產品的空間,讓我的閱讀經驗更開闊。換言之,我身為消費者願意少打算盤,成就我身為讀者的幸福。
一個制度,應該要可以獎勵到好的內容,並帶來更多好內容,正是我期待定價制能起到的效果。我相信定價制能有機會能帶來更好、更多的購書選擇,但這也不是預言魔法,因為這僅僅是還給他們一個相對公平的環境,試著把所有負面因素抽掉一個,可能作為改善的基點而已。讓想做好的內容的組織,他們需要的成本,不論是時間的、人力的、知識的,都能用銷售圖書的金錢來負擔。更長遠一點來說,定價制更積極的作用應該是要調整市場的體質,讓更多業者以爭取到更好、更多樣的內容為主要目標。
出版業之所以特別,其中一個很顯著的原因他們面對的消費者,也是讀者。這句話聽起來像廢話,但其實解釋了很多現實的問題,書只要一天作為藝術、知識的載體,終究不可能是純粹的商品,無法由市場來決定好壞。並且,這群不認為書只是商品的讀者,在意內容好壞的人,偏偏多數就是最穩定、花最多錢的消費者。價格對讀者的消費決定起到的作用,比某些通路想像中小太多了,也可能這類價格至上的說法,是被當成不願放棄削價策略的託辭。
我的朋友圈,是由一群文組研究生、重度文學社科書讀者所構成的「文青圈」,經典讀得差不多了,可以說是在書市裡,最為嫻熟的一群消費者,已經有自己的「品味堅毅」(請容我借張亦絢所鑄新詞表達這件事來秀異一下),好壞自知,掏錢無礙。即使如此,我們還是經常需要互助活動,比如交換書單與閱讀意見,我們甚至在酒吧昏暗的燈光和吵雜的環境裡,開過讀書會,店長邀請紀金慶、何明修老師講座,主要目的就是找到一群讀者互相推薦、討論,渴求好書到這種地步。當我們這群文青年紀漸長,成為口袋深一點點的消費者,反而更怕踩雷,畢竟我們視力減退了,也更珍惜我們的注意力和腦力,而且,讀過一點好書,渴望更好的書。真的要說我們會計較錢,那是在買到讀到一本虛有其表的書時,才會發生的。
或許有人會質疑,我們這些一個月會買兩到三本書(其中不少新上市的書)的消費者所言,終究是少數意見,在這群人裡,會如此堅定支持定價制的也不多。但是,我前文所引述的兩份數據,很可能表達一件事是,這類意見就是長期穩定的,占據半數之譜。
低價的紅利已經耗盡。現況證明市場長期提供低價,而非更好、更多樣的書籍,沒有辦法爭取更多、更穩定的消費者。我支持定價制,期待產業下一步可以爭取更多讀者成為忠實消費者,這似乎是有一種常見的修辭似乎是「把餅做大」,那麼在出版業,低價顯然是派不上用場的,讓好內容有更多機會被看見,才是重點。理想上,好書當然要上暢銷榜,如果現在還不行,那也不是因為好書不夠便宜的問題。現況是讀者缺少的不是更好的價格,而是缺少更好的內容及遇到的機會。
台灣存在這樣一大群待開發的讀者,有個很好的例子是──前陣子陳思宏在臉書發文推薦《渺小一生》,相隔不久後該書再版的事件。憑《渺小一生》的內容品質,在國外的銷售、聲譽與迴響幾乎是現象級的,在這本書的專屬IG帳號上,會看到有一個精選動態是讀者身上以《渺小一生》為題的刺青集錦。在台灣,居然是出版五年後才再刷?
原先的情況是,即使《渺小一生》應是很多重度讀者「早就讀過的」,甚至列為必讀書單的書,但應該是非常難再賣更多了,首先作家在台灣並非家喻戶曉也沒有獲得諾獎,又是上下冊大部頭的篇幅。但是,該書卻因為作家的深情推薦,實在的賣給更多讀者了。再刷事件是一種喜訊,意味著台灣還有一群讀者,是這樣渴求好內容,只是缺少一個掏錢的機會。出版社做出了好書,要有一系列推書工作來承接,當然這可能涉及版權、行銷等一系列產業鏈。但是,這一切的基礎點難道不是,賣書就能夠好好生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