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免費念到大學」的意思是:如果孩子沒有念到大學,就無法領取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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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免費念到大學」的意思是:如果孩子沒有念到大學,就無法領取補助金。

二○一九年初,透過三鶯部落的族人推薦,偶然認識了隆恩埔國宅(文化部落)的林賢妹,邀請她成為「重返血汗現場」書寫計畫的聯絡人。

同年八月,林賢妹自《礦工謳歌》書中發現三位坐在坑木場的女礦工,其中左邊的叫林永妹,右邊的是陳桂英;正是她以前在海山煤礦篩仔腳的姊妹淘。更戲劇性的是,當她拿著書前往林永妹處確認時,反被林永妹指出:三名女礦工中間的那位,就是林賢妹本人!

文/朱健炫

來自太麻里的女孩

林賢妹與林永妹不僅是舊識,也是姊妹淘。兩人雖來自不同原鄉,但在海山,卻都一起工作於選煤場的篩仔腳,而且,公餘更服事於同一教會。

一九五三年出生於臺東太麻里的林永妹,國小畢業後留在家鄉幫忙農事。直到十七歲那年,臺灣工商業適值起飛階段,北部許多鄉鎮工廠林立,到處招募女工,於是她在摯友的邀約下,和六個要好的姊妹淘一起北上,一行人首先到板橋一家電子公司工作。

兩年後,原鄉的父親聽聞北部煤礦好像很好賺錢,就帶著媽媽離開部落搭車北上,一來就住進海山煤礦工寮。林永妹的父親負責坑外修理台車的工作,哪台壞就修哪台。

林永妹回憶當時,她說爸爸來了後,擔心她一個女孩單身在外危險,不時告訴林永妹有宿舍,要不要過來一起住?但林永妹覺得原來工廠那邊薪水很好,所以就先留在那邊。

後來因為信仰的關係──海山這邊有一間教會,是大家一起蓋的;再加上林永妹父母住的工寮,被管理人抱怨說只有一個人工作怎麼要這麼多房間──同住者除了她的爸爸、媽媽,還有她姊姊的三個小孩──幾經掙扎,她只能過來工作,幫家裡守住工寮的房間。

林永妹詳述當時情景:「(雖然)過來的只有爸爸、媽媽,但後來還加上外甥、外甥女們。」為什麼有外甥外甥女同住?林永妹說:「姊姊身體不舒服,所以把小孩寄放在我們家。然後外面來巡房的時候一看,怎麼這麼多人!但卻只有一個人在這邊工作!」林永妹無奈地說:「所以,我就過來(海山)做了。」

於是,十九歲正值青春年華的林永妹,只能拋卻城市光鮮的生活,轉而進入這烏漆麻黑的場所,正式投身於海山選煤場的篩仔腳,當了一名女礦工。

工廠 vs 礦場的工資

從工廠轉到礦場,無論是環境或工資畢竟不同,對林永妹來說:「工廠有冷氣當然比較好,薪水不算很高,一個月也才八百塊,而且要拚命地加班才有錢。」她說:「五百塊就給我爸媽生活,剩下的三百塊就是自己的。」

相較之下,林永妹說:「到這邊之後,一天有進坑的話大概也就是二十六塊左右。」

一天二十六元乘以一個月工作二十五日,算算只有六百五十元,即令三十天做到滿不休假,也才七百八十元,薪資怎麼算都不及在工廠上班。

曾經有選煤場的女礦工提過,民國七十年後的工資調漲不少。林永妹問隨行的林賢妹:「在民國七十幾年有到四十八塊對嗎?」林賢妹說:「對,四十八塊,我印象很深刻,比較後面才有這麼好的價錢。」

若在民國六十年代初,四十八塊約等於坑內男礦工的工錢。也就是說,坑裡坑外工資的差別是滿大的。臺灣礦工的工資起飛,要到民國六十年代晚期。越過民國七十年,坑內第一線掘進工或採煤工的工資,都是上百上百的拿,一天賺五、六百甚至上千元的大有人在。

以十分寮新平溪煤礦電氣車頭的駕駛吳美霞為例,單就民國六、七十年之交,她拚命地工作,一個月不休假能拿到上萬元!就那個時代,月薪階級坐辦公室的職工約莫也就三、五千元左右,所以當時礦場薪資確實非常吸引勞動人口的投入。

從人間掉入地獄

一九七五年,二十二歲的林永妹在親友的歡喜祝福下,與同住十三棟、大她兩歲的林介郎結婚。隔年,第一個小孩在海山出世。生完小孩,林永妹就到工廠去工作,老公則繼續留在海山採煤。歷經十個寒暑,無憂無慮的日常悠悠而過,他們也陸續擁有了三個孩子。本以為在海山的幸福日子將會恆久持續,但,人生際遇有時並非都能盡如人意。

事情就發生在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日那天……

林永妹感傷回憶:「工廠是二十號領錢,然後他(老公)會來接我,我就一直在門口看啊看的,怎麼都沒有看到他?」林永妹心裡開始有點慌。等了一陣,都等不到先生來,她後來就自己坐公車回家,心裡想可能是因為他在忙才沒過來接她。

林永妹接著說:「回到家我太累了,還沒洗澡也還沒吃飯,我就躺下來。」稍稍調整了心情,她續道:「他通常都是一、兩點會回來,但那天都三點了,還沒有消息。」

就這樣一直躺到下午三點,突然聽到有人按門鈴。林永妹開門一看,竟然是她表叔,他一雙憂傷的眼神閃爍,不敢直視林永妹。林永妹就問他怎麼了?他用顫抖的聲音哽咽地說:「嫂子,我載你去海山煤礦。」林永妹又問他:「去那邊幹嘛啊?」他回答:「你就下來嘛,我載你去。」

講到這,林永妹忍不住悲從中來,紅著眼眶說:「結果,沿路一直過去,就看到好多救護車!」她當時心想:「完了!這一定是出事了!」不自禁地倒抽了一口氣,她含著淚彷如至今仍無法置信地說:「自從搬去那邊後(他們後來搬到林永妹工作的工廠附近),我就很少來海山煤礦,後來打聽一下才知道是三斜坑爆炸,裡面的人都罹難了!」那時候,她的頭腦頓時完全空白,心中直唸著怎麼辦?怎麼辦?上面還有個婆婆,下面還有三個小孩!

到了海山坑口,只見現場一片吵雜混亂,救護車、醫護人員、憲警、記者還有很多熟悉的臉孔,包括鄰居同僚們,已經成群圍在坑口……

林永妹這時已幾乎不知所措,只覺眼淚直流個不停,最後她也只能默默守在一旁哭泣。而旁邊圍著的很多記者,卻還一直搶著問:「你現在的心情是怎麼樣?」

幫亡夫撐起一個家

林永妹一直不解:「其實應該可以在第一時間就找出我先生的屍體回來,可是一直拖到第五天……為什麼會在第五天才找到?因為是死在一個入口,但那邊又有一個大石頭壓到他,每天去救人的人,都沒有發現到。」她紅了眼眶哽咽道。

林永妹描述,直到第五天救難隊員累了在吃中餐的便當時,發現:咦?那邊有一隻腳!後來把一個巨大落石移開,他們才發現有具屍體,身分號碼牌為119,立即通報說119的家屬可以前往認屍。

119號,正是林介郎的礦工身分號碼。

林永妹說公公第一個聽到這個消息,就趕快到認屍的地方幫他洗身。

而林永妹聽完當下雙腳都軟了,心想:「怎麼會是他,我一直不相信他會是其中一個,因為他們說從三斜坑可以通到『海一』那邊,我一直認為他可以有地方逃……」所謂「海一」,是指三峽「海山一坑」,該坑同年十二月也發生不明原因爆炸,死亡九十四人!

林永妹當時還抱著一絲希望:「第一時間我就叫我大哥到『海一』那邊看看,也沒有他的消息。大哥一直在那等,公公則是在這邊等,我也幫不上什麼忙,只能默默的在旁邊哭。」

整個事件來得太過突然,也十分殘忍,讓當時才三十二歲的林永妹幾乎無力招架,也不知如何應付。

林永妹難抑無以平復的心情,述說著當時心頭滴血的一幕,她說:「腦中空白之外,想到了孩子,小兒子才兩歲半,看到他們三個,我是要怎麼養他們啊?因為我以前是屬於那種依賴的人,什麼事情都是先生做得好好的,現在他突然不見,我該怎麼做?這到底要怎麼辦?」

她認為那時的自己應該算有點憂鬱症吧,不喜歡跟人家說話,也不想見人。晚上回家的時候,她的孩子看到她就說:「媽媽,剛剛有在電視上看到妳喔……」林永妹乍然驚覺,哎呀一聲,不斷地思索,想著一旦孩子於電視上知道他們的爸爸發生這樣的事,她該怎麼回應他們?

林永妹當時自忖: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現在孩子們沒有爸爸了,我應該要站起來、應該要勇敢,要開始學會如何應付孩子等問題。例如:「他們會問爸爸去哪裡?」林永妹會很直接地跟他們說,爸爸在(遇難者)其中之一。林永妹嘆了一口氣說:「當然也不是很了解什麼是死亡,和孩子解釋也是需要一段時間。」

陪伴失怙兒走過成長路

在國小教育階段,沒有了爸爸的孩子很容易受到同學言語的欺凌,畢竟年齡小較不懂事。

林永妹很無奈地說:「小孩在學校有時候也會受到言語霸凌,同學們會說他爸爸死掉或是怎麼樣的,孩子回家後也會和我說:『媽媽我明天可以不要上學嗎?』我問為什麼?他說因為有的同學講話都很難聽!」

林永妹一口氣把過程說完,可以想見她一直在壓抑心中的不平和憤恨。她說:「隔天我就到學校去,和老師說,老師就稍微跟大家說要尊重幾個同學。」事情方告落幕。

然而另有第二樁。

林永妹說道,老三(兒子)比較愛面子,他小時候有一次暑假作業是要畫一張「我偉大的爸爸」,然而他對已過世的爸爸根本就沒有印象。林永妹描述:「有天他就和我說:我想轉學。我說:這個學校已經是離家裡最近的了,為什麼要轉學?他就說了:有一個同學我很不喜歡,他總是在罵我沒有爸爸,每天都跟我要十塊錢!」同時,她兒子還告訴她因為畫不出爸爸被老師責備的事。林永妹聽後,發現這事非同小可,怪她兒子:「你為什麼不早點講?」

林永妹說隔天她就到學校,老師當然也很不開心,因為每個人都交了「我偉大的爸爸」圖畫作業,就只有林永妹的兒子沒交、說他畫不出來。

「其實,」林永妹解釋:「那個老師剛好是代課老師,不知道我兒子的情況,就一直問他:『你為什麼不畫?你也太不尊重你爸爸了,別人都有畫你怎麼不畫呢……』兒子就哭著回到家,和我說過之後,我隔一天再到學校去和老師說,老師則是一再地道歉。」

除此之外,有時還要面對孩子「我們家為何與他人不同」的質疑。

林永妹說:「有幾個媽媽跟我一樣守寡的,後來很快地就再婚了。」講到這,思及過往,林永妹不覺長吁了一口氣,滿臉哀怨地說道:「我兒子就羨慕地說:『人家好好喔,都有新爸爸,我怎麼沒有?』」她心裡很難過地跟孩子說:「不要去羨慕人家,媽媽也很漂亮,也很會做事呀!」慢慢地他們也就接受了。

後來孩子長大,在叛逆期的時候,林永妹說:「因為我有《聖經》可倚靠,《聖經》怎麼說我就怎麼告訴他們:要聽父親的話,母親老了也要聽她的話……」講到這她眼神霎時亮了起來,很滿足地敘述:「我也沒有遇過叛逆期孩子的經驗,所以我就去寫《聖經》的經文貼在他們的房間門口,隔了幾天換他們回我,也貼在我的房間門口,我就想說,咦!怎麼一開門有東西飄在我臉上?」林永妹十分興奮地說:「原來是他們寫的紙條:謝謝媽媽耐心地帶我們!」

至此,林永妹終於露出少有的笑容:「我也很感恩,他們有這個體會,(這份心意)一直到現在都是在我身邊。」

然而,在林永妹說不會改嫁的堅定語氣背後,卻潛藏了幾個值得關注的問題,這些問題含括了社會救助、婚姻價值觀、道德與勇氣、公平正義……等等的爭議。

關於撫卹金的疑問

記得在訪談陳政治時,他講過:「原本說每人要發放一千多萬,後來煤山、海一陸續發生事情,最後只發了兩百多萬……孩子免費念到大學。另外還有安家費。」

當時心中不無疑問。每個罹難者若發一千多萬,那罹難者有七十四人就要七億多,這遠超過善款數字,除非官方加碼,否則不大可能。另一個疑問是,孩子免費念到大學,簡單一句話,卻要看如何解釋,而後來公部門的解讀就引起軒然大波!

海山、煤山、海山一坑等三個礦區同一年相繼發生災變,總計造成傷亡六百餘人(這是審計部新北審計處的官方說法),其中罹難者達兩百七十幾人。當時各界發動捐輸,累計挹注善款達五.一三一八億餘元,以現代的幣值來計已十分龐大,何況在那個時空。而這五億中,其實有三億多是先前海山災變時即獲捐的。如果單純三.一億只撫卹海山罹難者,平均每位可得四百多萬。

結果煤山與海一接連出事,善款從三億多增加到五億多,總數也才多出三分之二倍,然而罹難人數卻由七十四位變成兩百七十多位,幾乎超過二.五倍。整體看善款似乎增加,但其實反被遽增的罹難人數給稀釋了!

即便如此,五億若只用於撫卹兩百七十位罹難礦工(不包括受傷者),平均約可得一八五萬。因此當初家屬們所謂官方將發兩百萬撫卹金似乎是可信的。以一九八○年代的物價指數,兩百萬確實不少(雖然根本沒領那麼多),應該相當於現在的兩、三千萬吧?

只是這五億還要扣掉一.五億的「孩子升大學教育基金」,所以只剩三.五億可分配,也就是每位罹難者撫卹金最多可得約一三○萬。

其實,撫卹救助金額的爭議還算是檯面上,反而關於遺孀和教育補助才是在檯面下,且為遺屬帶來久遠的傷痛與影響。

從與遺孀對話裡,可以看見並體會她們對於先夫的感情,那是撕心沁骨的痛和訴不盡思念的愛!直至今日,猶未走出喪夫那片悲涼哀怨心境的,依然不在少數。但遺孀補助金,對於她們不啻是再次傷害:直到二○一七年正式行諸文字(辦法)之前,最高只領到每月三千元;而根據受訪者的說法,此前該筆款項是以「安家費」名義發放。

在訪談過的諸多海山災變罹難者遺孀中,改嫁者畢竟是占少數。其中原因,除了夫妻情深,有些遺孀亦不否認「家庭經濟壓力」是另一因素。而這因素即源於「如果太太改嫁,給太太的補助就取消」的傳聞。

後經輔仁大學社會系教授戴伯芬的深入查證,此傳聞顯為以訛傳訛,尚無事實根據。然而,在補助辦法不清之下,傳聞已對那些遺孀的人生造成影響。

另為顧及遺屬中孩童未來的教育費之保障,善款之運用決定「保留其中一.五億元作為孩子念大學的基金」。持平而論,其立意可謂良善。於是,這一.五億元最終被保留下來,問題是:它竟然被丟在縣庫裡閒置了二十八年,無人聞問!

這起一.五億善款被公部門疏漏的事,終造成社會譁然。

前述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的公函中,有謂:「總計傷亡六百餘人」,頗令人訝異。

這所謂「總計傷亡六百餘人」不知是怎麼算的?翻遍所有報章和文獻資料,似乎都沒有這樣的紀錄。到底傷亡人數是以什麼為計算標準?怎麼會冒出這麼多人?而六百餘人的撫卹或補助的發放是怎麼分配和執行?

同時,新北市審計處指出:「因財團法人臺北縣廣慈博愛基金會人力不足,於七五年四月八日移由原臺北縣政府(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改制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代管。」意即一九八六年後,這筆善款已移至臺北縣政府,亦即改制後的新北市政府。

冰封二十八年,善款終解凍

二○一二年四月,已有新北市議員吳琪銘在質詢時,質問市政府這筆善款的去處。

當月二十八日,市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長吳欽仁答覆《自由時報》記者謝佳君時表示,當時的捐款由「煤山災變救助專戶管理委員會」訂定使用規定和範圍,再由縣政府執行,並細分出八項用途,包括教育、身障家屬或亡者等,有的馬上發放,有的則按不同階段固定申請。

到了八月三十日,一群新北市議會議員召開記者會,質疑市政府,歷經二十八年(一九八五至二○一二年),那些善款怎麼啦?

結果在一陣追問下才發現:仍有約一億五千萬元的善款躺在國庫裡被凍結!理由是:「因為訂定教育補助費,得等到罹難者的孩子念大學才能領取。」

意思是:沒念到大學者領不到?

其結果自然是:輿論大譁!

這麼多年來,這群底層礦工或遇難者之家屬,無數人幾近於貧病交加、孤苦無依,無奈竟被有司遺忘!而其中許多阿美族人則四處顛沛流離,為居住正義抗爭於河之濱、街之隅!然而,他們曾經跂踵顒望,企盼賴以維生的善款撫卹金,竟就靜靜地躺在臺北縣庫直到新北市庫達二十八年而遭遺忘!

就只是因為──「得等到罹難者的孩子念大學才能領取」這令人匪夷所思的「緊箍咒」?

教育基金移為家屬救助金

經議員質詢以及輿論關切,新北市政府從善如流,急送市議會通過後,趕緊函報內政部同意,將之用於「照顧該等礦災罹難礦工之遺孀及一親等直系親屬所需醫療、看護、急難救助、遺孀生活暨喪葬補助」。

TVBS記者施協源對此評論:「歷經多任執政團隊,在議員多次質詢下,才在新北市長朱立倫時期,解凍上億捐款,以看護補助、意外死亡等,每月發放給遺孀三千元補助……二十八年才來的急難救助,卻來得太晚。」(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長吳欽仁也向《自由時報》(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記者補充,當年三個礦坑約五百名離職礦工染上矽肺症者,也將納入作為醫療、看護等補助對象。

若將這約五百名矽肺病離職員工含括於前述「總計傷亡六百餘人」內,則應是「總計傷亡約八百人」或「總計傷亡七百餘人」,而非六百餘人。所以這個數字到底從何而來,猶未有解。

況且在一九九八年時,勞保局已開放罹患塵肺症的退休礦工可請領職災失能給付。是以,這筆五百名矽肺病離職員工醫療補助款項,除了前述勞保給付,似乎又另從善款撥出給付?基於「專款專用」,府會有否考慮到資源重複浪費之虞?

很多離職礦工抱怨待遇比不上老榮、農、漁民之津貼或慰問金,而新北市政府一年兩千元對他們改善生活根本無濟於事。社會局的善意,反而引來更多的不諒解。

再說,相關辦法真正行諸文書而確實公告,要遲至二○一七年……

遲來且殘缺的正義

二○一七年五月十六日,在各方批判與斡旋下,新北市政府最終將該一.五億再度開啟,並統籌分配發放,正式公布《新北市政府辦理海山、煤山及海山一坑礦災家屬救助服務計畫》。該計畫明訂,其目的「為照顧救助服務海山、煤山、海山一坑礦災之當時礦工及該礦災罹難礦工之遺孀、其一親等直系血親,因發生變故導致傷害或死亡者,所需之醫療、看護、急難救助、遺孀生活補助、喪葬、遺孀機構安置補助及遺孀居家看護補助等經費補助。」而實施對象則為「海山、煤山、海山一坑當時之礦工及該礦災罹難礦工之遺孀、其一親等直系血親。」

遺孀部分在計畫裡的第七、八、九項目,除明訂申請表格及相關辦法,更清楚標明各項補助金額:

七、遺孀生活補助費,每月補助生活費新臺幣七千元。

八、遺孀機構安置補助,每月補助一萬八千元。

九、遺孀居家看護補助,每月補助一萬八千元。

其實,相關辦法早實施有年,只是為回應各界要求,至此正式明文規定、形諸文字罷了。其中關鍵在第七項:每月七千元,一年就有八萬四千元,不可謂不少;而且是活到老領到老,直到公庫裡這筆善款被領光為止。

一九八四年是臺灣煤業的分水嶺,三次煤礦災變不僅讓礦坑逐個封閉,最叫人椎心泣血的乃是被奪走的二百七十多條人命!不但使二百七十多個家庭瞬時破碎,也叫二百七十多位婦女頓時失去心愛伴侶與終身倚靠!

原本,善款的募集,是一種社會集體力量的展現。而撫卹與援助,正是這種集體力量對發生不幸的社會個體,在橫遭無情創傷時的有情輔助與撫慰。許多法規訂定的出發點絕對是善意的,但遵守跟執行的人一旦失誤,其無形的傷害有時比有形者更深遠!人類社會的典章制度猶如出鞘的利刃,常常是一體兩面。它是武器還是工具?使用者才是關鍵,豈能不慎?

是的,豈能不慎?

※ 本文摘自 《炭空:追尋記憶深處的煤鄉》,原篇名為〈礦災遺孀的命運難題〉,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