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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發展一個人的欣賞能力,最佳方法是鼓勵他經驗創作的快樂

文/黃友棣

且看天空中的白雲吧!它們看來像什麼?你說它像綿羊,他說它像白兔;可能有人說,它很像他爺爺的面孔,也可能有人說,它似鄰居的胖婆婆。且莫管他們描述得如何不同,有一點卻是相同的:──就是每人都運用其想像力,去增加所見形象的意義。這是一種創作的精神,是一切藝術欣賞活動的基本要素。同一篇文章,同一首樂曲,流傳千百年,給千千萬萬人吸取靈感而永不枯竭,就是由於欣賞者具備創作精神之故。

然而,過份運用創作精神的欣賞者,有時竟然全不在乎作品本身之是否完美;因為欣賞者只要加入聯想力,就利用作品為橋樑,使自己很容易進入陶然的內心境界。例如,熱心的母親,聽她的小女兒奏一首生硬的小曲,就覺得極受感動。這是因為她能用創作的精神,去增加,補充,使所聽到的琴音,內容更為豐富,足以把她帶入醉人的境界。更有一位老太婆,聽到劣等的提琴演奏,也感動得眼淚汪汪;因為由琴音使她思念已故的兒子(她的兒子,生前是彈棉花的工人)。

記得三十多年前,我到粵北連陽區的傜山旅行。常聽人說,每早在黎明時分,山上傳來陣陣的山歌,非常悅耳。那天,晨光未現,他們就說,「聽!遠處傳來的美麗山歌!」我細聽,果然有一縷清脆的歌聲,繚繞空際。可惜這種愉快的欣賞,並不久長;因為我立刻就發現到,這只是一只蚊蟲,在我耳邊嗡嗡地飛過而已。何以我會聽到山歌?因為受了別人的指示,專心要聽山歌,遂把蚊蟲的嗡嗡聲,美化而為音樂。這次經驗,每一想及,都使我不禁啞然失笑;但,同時給我啟示:「用創作的精神去欣賞,效果必然更佳。」

任何人都具有創作的慾望。要發展一個人的欣賞能力,最佳方法,是鼓勵他經驗到創作的快樂。在創作活動之中,縱使其技術很低,但其創作時的內心之喜悅,精神之飛揚,並不遜色於任何偉大藝術家。牧童在山上順口作詩,且莫管其句法是否通順;人們在浴缸裡大聲唱歌,且莫管其發聲是否正確;都是由於創作潛力湧現,發表出來;實在是精神生活的正常出路。

這是合理的、健康的。許多人因為沒有機會磨練發表的技術,無法使用發表的工具;例如,未曾學過唱歌,未曾練習奏琴;但音樂的創作精神,仍然不會消失掉。然則,對於一般無機會練習技術的人,如何享受創作的生活?就是把創作力量,寄於欣賞之中。這樣的欣賞音樂,才是真真正正的欣賞音樂。在欣賞音樂之際,整個人的精神,附託在音樂的翅膀,翱翔於無極的境界之中;內心得以舒展,身體得以和暢,精神得以振作。──音樂之所以能陶冶性情,其理在此。

本文摘自《音樂創作散記(二)》,原篇名為〈音樂的欣賞與創作〉,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