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些問題都沒有簡單的答案,但至少我們能把問題問對。
文/羅伯特.魯賓;譯/廖桓偉
我對於「減少貧富差距的重要性」的看法,就跟對於氣候變遷一樣,近年來已經改變。幾年前,經濟學家希瑟.鮑希1(Heather Boushey)來到我的辦公室,並跟我聊到這個主題。當時我認為,雖然普遍共享的經濟福祉,是制定明智經濟政策時的核心目標,但「減少貧富差距」本身卻並非目的之一。
但希瑟向我拋出另一套,我從來沒聽過的構想。她主張,隨著貧富差距擴大,有錢人就不會再關心社會諸多層面,以及影響全國的政策成果(如公共教育、全民醫療保健、對抗貧窮等)。因為有錢人擁有大到不成比例的政治影響力,他們的不聞不問,可能會導致國家不再全力追求該追求的政策成果,進而使更多人覺得體系沒有在為他們效力,他們對市場經濟的支持度就會降低。
此外,貧富差距變大也可能增加社會摩擦。希瑟令我相信,即使民眾無論所得高低,生活水準都在穩定改善中,貧富差距還是會威脅到政府成效、經濟實力,以及社會凝聚力。
就我看來,我跟希瑟的對話剛好可以說明一件事:「將成本效益分析應用在結構性議題」既不是進步派方法,也不是保守派方法,更不是溫和派的方法,而是一種「常識」。盡一己之力,徹底了解自己提出的措施會造成什麼影響,再將這份知識反映在決策上,就是制定明智政策時必須做到的事。而我認為,如果不採用嚴謹的成本效益方法,而採用其他常見的方法(基於意識形態,或沒有事實和分析佐證的意見決策),將會是百害而無一利。
不過,即使整個聯邦政府都採用並支持成本效益框架,還是會有難以應付的結構性議題,無論在政治上或實質上。
貿易就是一個好例子。許多貿易政策長久以來的理論基礎,都牽涉到比較優勢。簡單來說,每個國家的經濟體,都應該生產「成本低於其他經濟體」的商品和服務。如此一來,不同的經濟體就能藉由貿易,共享彼此優勢帶來的利益。這樣會導致更便宜的進口價格、增加國內生產者的競爭、降低物價、提升消費者的有效購買力,進而降低生產者的投入成本、替美國企業創造出口機會、給消費者更多選擇,並藉由開放交流商品與構想來激發創新。
但在現實生活中,貿易政策難以被有效管理。一部分是因為貿易的結果通常是「一大群人獲得很小的利益,但有一小群人負擔極大且清晰可見的成本」。打個比方:進口外國貨的話,將讓一種數千萬美國人都在使用的家電產品降價二十美元,但這樣也會讓一小群生產家電的勞工失業。
傳統的經濟學家會指出,這種取捨的結果是淨收益。行為經濟學家(他們主張人類重視「避免損失」更勝於「獲取利益」)會說,這種情境沒那麼單純。至於政治人物(民眾不會將便宜的家電歸功於他們,卻會因失業歸咎於彼),或許會主張貿易的成本大於利益。
對我來說,解決之道既不是「放棄貿易」也不是「無視貿易的成本」,而是設法用各式各樣的計畫,盡可能將成本降到最低。持平看待過去數十年來的貿易政策,我們會發現自己在這方面的努力非常不足。我們必須更加努力,幫助那些因為貿易和科技流離失所的人,讓他們重回工作崗位、享有合理的生活水準,這樣就能提高我們的人口生產力、改善經濟成長,並促進普遍的經濟福祉──同時大幅改善貿易的政治面。
我們也應該要採取措施,確保貿易利益不會被人刻意膨脹。如果置之不理,其他國家就會採取不公平的競爭,藉由藐視國際貿易準則來降低它們的生產成本──例如政府慷慨補助特定商品的製造商。短期內,美國消費者可以買到更便宜的進口品。但長期下來,這樣將會扭曲全球經濟條件,導致有心人士掏空我們在該商品上的生產力。接著,當我們不再有競爭力的時候,起初降低成本的國家就會哄抬價格,進一步傷害美國消費者。
其他國家也可能藉由遵守較低的勞動和環境標準,來降低商品的成本(相對於我們而言)。我非常支持勞工權利和環境保護,然而,是否要將勞工權利和環境條款直接納入貿易協定,早就是個爭論已久的主題。
理論上,沒有國家會因為較低的環境標準或較差的勞動法(例如不公平的削弱勞工集體議價的能力)而獲得貿易優勢,另一方面,我們也不太可能利用貿易協定,將其他國家的標準提高到跟我們一樣。就算美國拒絕貿易談判,也無法阻止其他國家簽訂貿易協定,它們只會跟其他夥伴們安排好關稅優惠,然後將我們排除在外。
政策制定者必須處理的複雜結構性議題非常多,監管政策和貿易只是其中兩個例子。包容性成長除了要處理本書中討論的許多議題(例如改革刑事司法體系、降低氣候變遷的風險),它還必須延伸到其他領域,例如K-12教育政策2和籌資;訓練計畫,讓我們的勞動者能在二十一世紀做好準備;克服貧窮;改革移民制度,引進對我們經濟貢獻良多的勞工,同時創造取得公民權的管道等。
當然,就算政策制定者全心全意支持包容性成長(透過擴張的公共投資、明智的財政政策、針對結構性議題的行動),經濟政策的制定仍是頗具爭議的主題。哪些事情市場本身就可以做好,哪些事情它們做得不夠?公共投資應優先投資哪些領域?我們應該投資多少?應該付出什麼代價?結構性改革能怎麼解決市場力量造成(或留著沒解決)的重大挑戰?減少貧富差距的最佳方法是哪些?
這些問題都沒有簡單的答案。就算大家都以理性、誠實、嚴謹的態度,以及最好的政策制定流程來處理這些主題,不同的人還是會造成不同的結果,但至少我們能把問題問對。而且我相信,假如拋開過於簡化的標籤和意識形態分類,並專注於希望達成的目標,我們將會找到更多有共識的領域,與互相讓步妥協的機會,這些都將比目前的政策辯論更有建樹。
NOTE
- 編按:曾任許多民主黨黨員顧問,後來被拜登總統延攬為經濟顧問委員會成員。
- 編按:K-12教育,指從幼兒園(kindergarten)到十二年級(相當於臺灣的高中三年級)的教育。在美國,此年齡段為政府提供的免費義務教育,也可以選擇另外收費的私立學校。
※ 本文摘自 《蹚渾水的理由》,原篇名為〈減少貧富差距很難,但值得不斷嘗試〉,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