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極一時的唐朝如何一步步走向衰敗?
文/姚大中
大唐歷史劇中最是富麗堂皇的場面在前半場之末,唐朝文化極盛期玄宗時代推出。玄宗乃太宗曾孫,高宗與則天皇后之孫,紀元六八五年誕生為睿宗第三子,母竇氏。睿宗以弟繼兄中宗即位第三年,禪位這位二十八歲的青年天子玄宗,翌年或紀元七一三年,先天年號改元開元,開元三十年(紀元七四二年)改元天寶,天寶十五年(天寶三年改「年」為「載」)禪位肅宗,在位四十五年。
玄宗登位初期,個人既精勤奮發,宰相中又名臣輩出,最早的政治中心人物姚崇,受徵召拜相之初上奏十事:
- 政先仁恕
- 不倖邊功
- 法行自近
- 宦豎不預政
- 租賦外一絕之
- 戚屬不任臺省
- 接大臣以禮
- 羣臣皆得披逆鱗、犯忌諱
- 絕道佛營造
- 鑒戒漢之祿、莽、閻、梁
(見「全唐文」卷二〇六「姚崇十事要說」)
性質便是開元大半期的施政綱領。姚崇推薦的繼位宰相宋璟,又是位穩重而正直的政治家。前後兩位賢相,向被史學界比擬為貞觀時代的房玄齡與杜如晦,開元之治與貞觀之治並加禮讚,玄宗在位期太平盛世景象也媲美太宗時代的大唐金色世界。
然而,開元之治究非全是貞觀之治的回復。從正面而言,生產與負擔納稅的戶口充實,太宗時代戶三百萬左右,玄宗末(天寶十四年,紀元七五五年)增加至三倍之數的戶八百九十一萬、口五千二百九十一萬(「通典」食貨七歷代盛衰戶口項大唐條所謂「此國家之極盛也」)。
盛唐的繁榮,鮮明徵象係經濟力充沛,工商業資本活潑,世界性貿易發達,「天下河洛,舟航所聚,旁通巴漢,前指閩越。七津十藪,三江五湖,控引河津,兼包淮海。弘舸巨艦,千舳萬艘,交貿往還,昧旦永日」(「唐書」崔融傳武后時上奏之言)的物資流通景象,堪為寫照。都市高度消費生活所反映衣、食、住、行、育、樂高水準,經濟景氣,社會富庶康泰,歌舞昇平概觀逾於貞觀治世。
卻是,反面而言,玄宗時代又是唐朝政治.社會制度變貌的發端,前此唐朝制度與前朝隋朝一體化,八世紀玄宗時代以來,卻已漸漸脫離原規則而出現新的走向。從這層意義說,玄宗以後毋寧才是唐朝獨自的制度,唐朝制度影響後代與連結後代的,也以玄宗時代以後為基點。
唐朝權力集中化的統一國家完成,根柢在踏襲隋朝的均田制,由國家以一定均等規模的土地分配人民,固定人民於規制化的土地上而加支配,對土地─人民同時加以掌握,通過強制性組織的單位聚居團體,徵集稅、役。所以,均田制是土地所有制,也是支配人民的手段,環繞於此中心的軍事.兵役制度(府兵制)、租稅體系(租庸調制)、村落組織(鄉里制),一系列機能組合成一整個的有機體,唐朝中央集權統一國家強大能率,便由此有機體的靈活圓滑運轉而發揮。卻也得以明瞭,任何構成環節,不允許出現任何破綻,特別以阻止分配到土地上的農民移動與沒落為基本,否則運行定必發生故障。
破綻終於玄宗之世已分明存在,「唐書」楊炎傳的說明頗為具體:「初,租賦庸調法,自開元承平,久不為板籍,法度抗蔽。而丁口轉死,田畝換易,悉非向時,而戶部歲以空文上」。土地、戶口的登記,田土還受,稅、役徵發等,都因生活安逸的怠惰而紊亂。特別又是「丁口轉死、田畝轉易」之句含義所包括,土地兼併現象已在加大,均田農民層分解,均田組織的矛盾漸漸明顯。而且,矛盾還非玄宗太平盛世極峯期才暴露,陪伴長期承平期展開,玄宗以前的紀元七〇〇年前後,破壞因子已陸續出現與正在匯合,愈隨安逸生活的環境、條件腐蝕,而至玄宗時代明朗化。
動搖均田組織根本的這些反動力量:
- 均田制以田土均等分配為穩定社會基礎的磐石,但土地面積於長久太平盛世的人口滋長速率下,必然拉大距離而呈現分配不足額狀態,如「京畿地狹,民戶殷繁,計丁給田,尚猶不足,兼充百官苗子,固難周濟」(「唐會要」卷九二內外官職項,開元二十九年勅)等文字,文獻中纍纍而見,已是制度的創傷。戶籍中課戶、不課戶之分,官人、貴戚豁免課役,當庶民給田不足額現象增大,又鮮明其不公平、不合理印象,而創傷愈形深刻化。
- 均田制的健全成長,製造了唐朝以繁盛交換.流通為特色的富庶社會。相對,龐大發展的商業資本、高利貸資本,倒反也形成盤剝農村的均田制強力摧毀力之一。包括政府高利貸「公廨本錢」自身的鼓勵,以及「富商大賈多與官吏往還,遞相憑囑,求居(戶等)下等」(「唐會要」卷八五定戶等第項,開元十八年勅)所提示的弊情。
- 法令許可出家免課役,所以則天武后時狄仁傑之言尚是「逃丁避罪,並集沙門」(「唐書」本傳),以出家為逋逃藪。中宗時代李嶠之言,直截已係「巧詐百情破役,隱身規脫租賦。今道人私度者幾數十萬,其中高戶多丁、黠商大賈,詭作臺符,羼名偽度。且國計軍防,並仰丁口,今丁皆出家,兵悉入道,征行租賦,何以備之」(「新唐書」本傳),通過濫偽僧之道逃避租役,而且便以大戶、富民為多。
-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七開元二年條:「中宗以來,貴戚爭營佛寺,奏度人為僧,兼以偽妄。富戶強丁,多削髮以避徭役,所在充滿」,則濫偽僧流行,又與權貴勢力相結合。也因而再引起併發症,如同係中宗時的魏元忠之言:「今度人既多,緇衣半道,不行本業,專以重寶附權門,皆有定直。以茲入道,徒為游食」(「新唐書」本傳)。
- 課戶富者有能力、有辦法逃避租役,租役的擔當者比重向貧者偏倚,而「富戶幸免徭役,貧者破產甚眾」(「新唐書」食貨志五)現象自則天武后時代初現後,八世紀初中宗之世迭遭天災饑旱,又由「唐書」、「新唐書」諸當時人傳記均可反映,流民、逃戶非祇繼續發生,抑且增加。
- 逃戶發生,籍帳陪伴混亂,前引李嶠奏言下文「又重賂貴近,補府若史,移沒籍產,以州縣甲等,更為下戶」事態的背後,偽瞞應受田者戶籍而改易不當給田者受領等情事,已容易製造,而對背離本鄉的流民沒落,再添其刺激作用。
本文摘自《中國史卷四:中國世界的全盛》,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