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週E書】這已經超越按開關的層級了
文/犁客
20世紀七、八零年代在台灣長大的孩子,大概都聽過「十大建設」(有些人可能還背得出來),「十大建設」主要是基礎建設工程,包括交通和重工業,大多數現在都還在使用,但可能得設法增建或再加別的建設來支援(例如桃園國際機場和國道一號);有些建設的口號當年其實有點唬人(例如鐵路全面電氣化──不過那時南部電氣化的範圍只到高雄,再往南就只能跑柴油火車),有些建設把高雄變成工業城市(中鋼和中油都在高雄),而有一個現在已經停止運作。
那是第一核能發電廠,簡稱核一廠。
先不計建造時間,核一廠1979年開始商轉,2019年停止商轉,運作了四十年,符合多數國際核電廠的使用年限;馬英九總統任內決定不延役,所以目前已經進入除役階段──核電廠除役不是按個開關就行,得分階段處理許多相關事宜,預計要花二十五年。
核一廠蓋好之後,核二、核三都緊接著動工(被列入後續的「十二大建設」),也都在八零年代陸續啟用,現今全到了服務期滿的時候──核二廠已經進入除役階段,核三廠的第一機組會在今年(2024)停止,第二機組明年停止,跟著進入除役階段。
至於核四廠嘛,它在1980年說要建,1986年蔣經國總統說暫緩(那時發生了車諾比核災事件),1992年重新開始,拖到1999年正式開工,隔年停工,再隔年又復工──總之到了2014年封存的時候,核四廠根本還沒蓋好,2021年初,廠中存放的核燃料棒也已經全數運走。
核電廠常在政治口水戰裡被拿出來講,不過它的興建存廢都有時代、經濟、國際關係以及科學的考量。七零年代的石油危機當中,核電廠的確提供了相對廉價的電力,不過,核廢料也的確沒有地方處理。有些政客提出讓核二復工核三延役(他們可能真的以為只要按個開關就能做這件事),但事實上不但除役階段的核二不可能重新運作,還沒除役的核三也已經沒地方放燃料棒了;至於有些政客提出的重啟核四,這已經超越按開關的層級了──因為它根本沒蓋完呀要按哪裡啦。
一部車開到二十年以上狀況很難太好,一部電腦用到二十年以上,唔,在現今來看是不可能的,那一座超過二十年沒蓋好的核電廠,當年的設計還適用嗎?況且最早設計核四的公司早就已經抽手,後續建製全是東拼西湊,這麼做真的沒問題嗎?就算想用核電,好歹也該用目前的技術重新設計吧。
其他國家的核電廠出了事,還有地方可以撤離,台灣就一個島,南北都有核電廠,要撤可不容易;而且,老實說,現在核電佔台灣用電的比例根本不到10%耶。當然,其他努力發展中的發電方案各有優劣,不過,如果我們在八零年代時就乾脆放棄一直蓋不出來的核四,把數十年來幾千億預算都拿去研發其他更適合島國的發電方式,現在可能已經成為國際上的綠能發電大國了咧。
過去的年月無法重來(花掉的錢錢也回不來了),但了解這座島上的核事始末,對我們而言絕對必要。無論我們支持的是哪個政黨,務實看待核電,不但能夠弄清楚國際間與台灣在能源政策上的關聯,未來也才能做出正確判斷、不會被政客唬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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