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夏民用功讀世界】喜歡我,就給我錢,不要畫大餅給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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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夏民用功讀世界】喜歡我,就給我錢,不要畫大餅給我吃

最近很多人對我表達關心,畢竟我人在黃昏產業第一名的出版社,逗點又是獨立出版社,感覺不太會賺。但還好啦,創業就是做喜歡的事情,想辦法賺錢養活自己而已,真的賠錢我們也是鼻子摸摸黯然離開,總不會去申請國賠啊。

一直以來,在出版這個產業,動不動都有人指教我們要怎麼做才能獲利,才不會被時代拋棄。一開始聽了好像有道理,還真的跟著他們的建議嘗試幾回,竟然大失血,才發現事情太荒謬了。大家給的建議都是在畫大餅,而且是各家獨門口味的那種,有些乍聽之下很大眾實際上很偏門,更不用有些根本重口味,吃多可能得去洗腎──每個人說到最後,好像都在鼓勵我不要做本業,而是應該去做別的事情,大家才會給我錢,社會才會支持我。

若真如此,那些畫大餅專家是不是最會賺?是不是理當最有錢?那他們直接跳下來開出版社(或是他們喜歡指教的任何產業)不是比較快,而且鐵定成功的啊!我技不如人,那就乖乖當消費者就好啊,其實也滿好的。真的。

但這些人多半不會跳下來,就是高高在上的雲專家而已,最多就是幫你在脖子上套上一個很難吃的圓圈大餅,面色凝重提醒你:「吃完眼前這口,記得轉一下吃旁邊,不然你會餓死。」但我要真的全部吃下肚子,就換我死,這下我到底是該餓死還是被毒死?

但沒那麼嚴重啦。不過就是消費而已。

小時候很流行的日劇台詞,「同情我,就給我錢。」以前聽覺得很誇張、太現實,但後來才發現那是真理。對他人感到同情,卻沒有提出實際的協助,只是把對方當作某種捧高自己的工具。真正為對方擔憂,或是想要守護喜歡的東西,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出錢。

直到現在,我就是懷抱這樣的心意,走進我喜歡的店家去消費的──與其同情店家快倒,不如給它錢。如果喜歡這個店家,就更應該花錢支持!

關於花錢,我只追求花得開心,不管理念。不喜歡的東西,除非陰德值爆炸高,不然就算理念再高,我也不會買。

也因此,與其相信雲專家,我更相信那些願意用錢購買支持我們作品的讀者,因為他們才是真正讓我們得以留在這個產業的人。為了他們,我總是提醒自己,要把東西做好做漂亮,不要讓人家浪費錢。

不敢說自己的出版社很會賺,但因為有讀者持續的支持,逗點也營運超過十三年了。這些年間,除了自己有狀況之外,多半時間我都開開心心的,閱讀品味和審美也依舊任性,每天都在思考要怎麼把書做好,讓更多人願意嘗試我家的出版品。這一切,多半是為了自己開心,也出於自我挑戰,不是為了被誇獎或是自命清高。

與其把時間拿來檢討為什麼現代人不買書、不讀書,或是給產業更多建議,現在的我習慣直接走進一間書店或網路書店,隨便亂逛,管它是紙本書、電子書、zine或是任何稀奇古怪的怪東西,只要看了喜歡就買,沒錢就推薦圖書館去買,好歹我也是乖乖繳稅,只是變相提領出來而已。

現在,我也不太會擔心別人的生計了,不管是做出版的、開書店的、做展演、做音樂的、賣咖啡或是做半導體的⋯⋯都一樣啦,反正大家都是歡喜做甘願受,我自然不需要把奇怪的憐憫或是自以為是的建議投射到別人身上,更不想要高高在上對別人下指導棋──我算哪根蔥啊?我想到的,別人會沒想過?

每次只要想下指導棋,我就乖乖拿出大黑垃圾袋,把「我這是為你好」的心情裝起來,順便把那些畫大餅的言論也包一包,埋進內心最黑暗的角落;把錢包掏出來,實際消費支持,然後說聲謝謝。想維護任何事情繼續留存、想看到任何產業有所進步、想要享受更好的服務?花錢支持,就這麼簡單,哪來那麼多大道理?

關於工作:

  1. 電子書店是為了讓讀者在「日常行為改變時仍能繼續方便閱讀」而存在的
  2. 真愛是你會正視、面對那些不愛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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