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必讓顧客對你「忠誠」,只需要讓他們對你「習慣」
文/羅傑.馬丁;譯/洪慧芳
訊息越簡單越好
行為科學先驅丹尼爾.康納曼(Daniel Kahneman)把習慣驅動的潛意識決策稱為「快思」,把深思熟慮後有意識的決策稱為「慢想」。而很多做行銷與廣告的人,往往活在「慢想」模式中。他們會在廣告中巧妙地結合一些元素,凸顯新產品或服務的許多優點。沒錯,巧妙又令人難忘的廣告有時確實可以讓顧客改變習慣。如果消費者認真廣告,並且啟動「慢想」模式,他可能會說:「哇,這好吸引人,我也要!」
但如果觀眾沒在認真看廣告(絕大多數是如此),那些廣告人精心設計的訊息,可能反而帶來反效果。以三星熱賣的Galaxy智慧型手機為例,幾年前他們為新機型推出廣告。廣告一開始,連續出現幾支外觀看起來差不多的智慧型手機,這些手機有以下幾個缺點:(1)不防水、(2)無法防止幼童意外發出令人尷尬的訊息、(3)無法輕易更換電池。接著,廣告得意洋洋地指出,外觀看起來也很像前三支手機的Galaxy,克服了前述所有缺點。
處於「慢想」模式的觀眾看完整支廣告可能會被說服,相信Galaxy手機與其他手機不同且更加優異。但有更多處於「快思」模式的觀眾,反而會在潛意識裡把Galaxy手機和那三個缺點聯想在一起。他們選購手機時,潛意識可能浮現以下的想法:「別買那支不防水、無法防止意外發訊息、難以更換電池的手機。」事實上,那支廣告還會促使消費者去購買競爭對手的產品,例如成功強調自己能防水的iPhone。
切記:我們的大腦很懶,它不想集中注意力去吸收複雜的訊息。直接主打Galaxy手機的防水功能,會更有說服力。更好的做法,是在廣告中讓消費者買一支Galaxy手機,店員告訴他那支手機完全防水。這樣的廣告會告訴「快思」模式的大腦,你希望它怎麼做:去店裡買一支三星Galaxy手機。當然,對那些只在意廣告文案是否巧妙的行銷人員來說,這兩種簡單直接的廣告都不太可能獲得他們的青睞。
許多策略家似乎相信,只有不斷讓公司的價值主張成為審慎消費者的理性或感性首選,才能實現持久的競爭優勢。他們或許忘了潛意識在決策中的主導地位,也或許他們從未明白這個道理。
對處於「快思」模式的消費者來說,在時間推移下,容易買到又讓人安心、習慣去購買的產品及服務,將會勝過那些難以買到又需要養成新習慣的新商品。所以,企業應該避免落入不斷更新價值主張與品牌形象的陷阱。無論是老字號業者、小眾業者或是新進業者,任何公司都可以在了解及遵循累積優勢的四大規則下,讓優異的價值主張所帶來的初始優勢延續下去。
※ 本文摘自 《豁然開朗的商業模式思考》,原篇名為〈第三堂 顧客〉,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