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愛玲姑姑:「吃在嘴裡是骨頭,丟了是塊肉,保不定將來也會這麼對你⋯⋯」
文/魏可風
雖然總會收到胡蘭成的「定期報告」,她也沒數,似乎已經很久沒回信。那天胡蘭成帶走放在她桌上的《雜誌》裡,刊登的《創世紀》是這一時期的最後一篇小說,接下來她只零星寫些散文、簡單的短文和別人整理的談話記錄。
一九四五年五月下旬,胡蘭成忽然回上海,先給應英娣一大筆錢,足夠她去做生意,要重回舞女行業,還是當個嚮導社老闆娘,又或者,反正她還年輕,嫁人也很好。總之應英娣是答應了。

那天一早,胡蘭成夾著兩份報紙來撳門鈴,一進客廳就丟下報紙在茶几上,狼狽、氣急敗壞,天大的事都比不上在這麼差的時局下了個大決心,原來他一口氣登了兩份報:「胡蘭成與應英娣,業經雙方同意,解除夫妻關係」。
距離八月日本投降還有三個月。這時的文壇政壇還在日軍的勢力範圍,兩份報紙一刊出,所有小報消息全都猜測張胡二人要結婚了。一九四五年六月一日的《海報》署名喜鵲,寫了〈張愛玲將嫁胡蘭成〉,六月六日的《力報》署名老鳳,也寫了〈賀張愛玲〉,喜氣洋洋之後,署名黃瓜,在六月十一日《力報》上有個極短篇幅報導拿這件事找蘇青問消息的結果,〈張愛玲婚事〉這篇內容頗露一點蘇青與愛玲摯友之間互動的蛛絲馬跡:
「張愛玲曾著〈我看蘇青〉一文,刊於《天地》,邇來外間盛傳張愛玲將嫁胡蘭成,唯張本人猶無若何表示,有人以此事尋諸蘇青。她答得甚妙,曰:予本擬撰〈我看張愛玲〉一文,惜事冗未曾完篇,故張胡結合問題,予此刻亦看不出也。」
作者與編者之間天然有結構上的現實,寫稿的人希望多多賺稿酬,編雜誌書籍的人需要流暢有趣又動人的書寫,兩人總要維持親密的互動才能消息有無。端午後的天氣漸熱,讀者們雖然在小報上看得眼花撩亂,愛玲這時卻正和炎櫻、蘇青一起逛街,腳痠就近找家咖啡廳坐一坐聊聊也很有趣。她們常常逛一半就遇到空襲,蘇青立刻想到孩子們有沒有地方躲避,但炎櫻絲毫不受影響,休息休息還能繼續逛。
「等等要不要再去看看大衣布料。」炎櫻興致高昂地說。
「這天才要大熱不是?」蘇青訝異地說著笑起來。
「愛美的女人找合適的材料不受季節限制。」愛玲說著端起紅茶啜一口。
「厚布料現在不趕緊買,冬天要更貴了。」炎櫻說。
「這麼說也得理,連我們這兒資金都有點緊。聽說有日本人讓先停我們月刊。」蘇青向來對朋友說話直接,也不隱瞞實情。
「日本人還給不給錢可以問問蘭你。是不是,張愛?」炎櫻總一派無所謂地說,實際上她覺得自己是外國人,辦不辦報,月刊持不持續得下去,跟她沒天大關係,也不想搞清楚情況。但既然說到胡蘭成,她想到了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轉頭向愛玲說:「善女人,你們訂的那天一早我認為你應該先去讓頭髮上些捲子。」
「報紙登也登了,結婚的誠意應該拿出來的呀!」蘇青隨口問了問,但整件事早已從陳公博那裡聽說了。
「他說是時局不好,不誇張辦婚事對我才好。」愛玲木木的說。
「哼,男人!」蘇青忽然憤怒地頓聲說完就打住。
比愛玲長幾歲,蘇青成名也早幾年,汪政權裡來往的人多,眼目也多,愛玲看著蘇青,覺得顯然她有什麼沒說出的話。
「日子是訂了。」愛玲在重複廢話,這是她不知道該怎麼接下去的說話方式。
「聽說是熊劍東覺得時局不好,」蘇青看著這一向精神不是很好的愛玲,停了停咬咬下唇,還是決定說了:「說是預想將來,越少家眷越好,勸他,一個姨太太帶來帶去,又不懂事,也不識字沒文化,只會打牌花錢,離了省點鈔票,也能順水推舟給張愛玲名分,豈不是一石二鳥?終究你是個作家,可以自己獨立生活,將來能不靠他之外,以你的名氣,說不定對他還可有幫助。」
以她倆的交情,蘇青被人問到張胡結婚含糊帶過,實際根本是蘇青覺得那男人狡詐極了,沒什麼好宣揚慶祝的。
上海人把蘇青和愛玲當作明星來閱讀,關注她們的小道消息不算,只要有兩人參加的談話會,不論各自還是對話,那份雜誌就能銷量沖天。到了七月二十一日舉辦的「納涼會記」中,愛玲被問:「小報上常看到關於張小姐戀愛的消息,所以想問問張小姐的戀愛觀怎樣?」對於這種隱私問題,當場她回答得很四兩撥千斤:「就使我有什麼意見,也捨不得這樣輕易地告訴您的罷?我是個職業文人,而且向來是惜墨如金的,隨便說掉了豈不損失太大了麼?」
其實她的愛情從一開始就沒有純粹的欣喜,現在雖然要結婚了,也不能公開。
愛玲尤其忘不了他帶了報紙來的那天。
「他滿臉捨不得應英娣。」當天晚上胡蘭成走了之後,愛玲跟姑姑說。
「吃在嘴裡是骨頭,丟了是塊肉。」姑姑看著小報邊拿諺語比喻,把小報翻摺過去,眼睛也沒離開,稍停又說:「現在還當你是塊肉,保不定將來也會這麼對你。」
「他已經這麼對我了。」愛玲幽幽地說,她指的是胡蘭成又沾惹小周。
「那你還跟他?」姑姑說不出「結婚」兩個字,根本沒離婚結什麼婚,自騙自,她把頭從小報中抬起看著愛玲。
「他給了我那一箱子錢,要不,我得還他。」愛玲猶猶豫豫的說。
「那就把錢還他,要沒名分養出個孩子怎麼辦?」姑姑本也心直口快,急起來直截說了。想想又哪裡不對,補充說:「當然他對你也許會比較小心。」因為也沒名沒分一年多了。
「他也沒比較小心。」愛玲低頭嘟囔一聲:「還說如果有孩子青芸會幫忙。」
「嘖嘖,這人不知是真大氣還是隨便!」姑姑不屑地說。
「他痛苦得很,因為登報了。」愛玲不開心地說:「方才還要把報紙留在這兒,我要他拿回去。」
「可不是?那又不是個離婚證明,有什麼好留的!總之這人不可靠。將來只有你幫他,沒有他幫你的份。」姑姑說。
「日子訂了。」愛玲的意思有兩種,日子訂了還能反悔?以及,日子反正已經訂了。
「我得上班。」姑姑柔聲說。
「是禮拜天。」愛玲輕輕說。
「禮堂在哪裡?總不又是你自己去訂禮堂吧?」姑姑說。
「不用禮堂,就在這家裡客廳。」愛玲說得更輕了,彷彿非常心虛。
「既不是去法院登記結婚,又不去禮堂宴請賓客觀禮,難道是妓女從良給個姨太太名分?」姑姑氣得脫口說:「好吧,客廳借給他,我窩在房裡睡覺總成了。」
「姑姑不參加?」愛玲有點失望的說。
「他又沒誠意,不過是給你一個滿足而已,誰看不懂。」姑姑氣極了倒平靜地說。
「他說總不能把全慧文趕出家門,五個小孩都是她生的。」愛玲細聲地說。
「那只不過是法律上一道手續,連這個都做不到,又還有武漢那個,想怎麼樣?」姑姑輕蔑地說。
「他說時局不好,這麼不聲張對我比較好。」愛玲沒說她自己本來也反覆猜測,為什麼這個時候了胡蘭成才想辦結婚。
「請了哪些客人?」姑姑見愛玲執意做了,已經不多反對,改問點細節。
「只有炎櫻。」愛玲機械地說。
「好吧!」姑姑沒好氣地說。
「姑姑知道要去哪裡買婚書?他要我趕緊辦。」愛玲對結婚的細節其實很困惑。
「哪有叫個新娘子自個兒辦這些事!」姑姑又怒道。
「也沒見這附近有這種店。」愛玲慢慢地說。
「在四馬路上吧,找炎櫻和你一道去。」姑姑簡短地說,又嘆了一口氣。至少有炎櫻可以出點主意,她是不想看愛玲這麼委屈。這麼辦結婚。就算《海上花》裡頭張蕙貞出嫁王蓮生,都還貴客往來慶賀,紅燭喜幛一應俱全,給女客們伴手禮帶回的都是精緻的金玉銀飾。姑姑手裡有家傳善本書《歇浦潮》,裡頭的名妓眉月閣嫁人,也公開熱鬧又正式。還有貴人給題幅對聯。如今李鴻章曾外孫女張愛玲結婚要這麼掩掩藏藏,作賊似的。姑姑真真是心裡難受。如果母親李菊藕還在世,該怎麼想?何況母親最小的妹妹,她的姨母一家也還在上海。
「好,我找炎櫻商量。」愛玲愣愣說著忽然流下淚。她其實知道姑姑最不會責備人的,但結個這麼委屈的婚,她也是被逼的。
「噯嗐,」姑姑見愛玲哭了,慌得趕緊拉起她的手改口說:「我是真氣那渾球,不過心裡倒滿高興你結婚。這麼多年了,大家總說小煐就因為跟我住,所以也傳染成了獨身主義,這下子總算離了這個罪名!」
「誰這麼說啊?」愛玲被逗笑了。
桌面胡亂堆疊著雜七雜八的物件。結婚當天一大早炎櫻就來了,穿著一件碧藍地灑小粉花洋裝,說是母親交代不可穿大紅的,以免搶了新娘子的風采。
「婚書、蠟燭、大紅新娘旗袍、彩帶結紅花,還缺什麼?」炎櫻點數著,她也不是很懂結婚儀式應該有哪些東西。半天忽然大叫:「對了!該還要有鮮花,你覺得要買多少錢的鮮花才夠呢?」
「新娘捧花就算了,那是外國人的禮數。」愛玲回答得不起勁。
「我就是外國人呀!我覺得該有的還是應該有!」炎櫻忽然變得興致勃勃一頭熱。
「難道你想接這個捧花,成為下一個新娘?」愛玲笑著打趣說。炎櫻最大的好處,常常是很快地能轉換愛玲的心情。
「那可不一定喔!」炎櫻唱歌似的。
「下午晚點蘭成才會到,好像差不多了。」愛玲懶懶的說,她也不想再有更多的動作。
「別擔心,我現在就幫你去找鮮花,坐黃包車去,給我錢!」炎櫻邊伸手已經走到門口了,愛玲數錢給她說:「不夠先用你的,回來再還你。」她們仍舊是學生時代的交情和習慣。
等炎櫻也熱熱鬧鬧出門了,一對紅蠟燭插在兩個大饅頭裡面,還沒點上,她們把七巧桌移到窗台前,桌的兩端一端一只直立立冷清清地放好,不是因為炎櫻忘了買燭台,而是買婚書的時候的確看中一對好看的燭台,銀製鑲包金,手工花樣細緻,但是很貴,兩人商量只用一次,太不划算。炎櫻結婚一定是家裡頭包辦飯店的,不可能承接這對燭台。不貴的都像寺廟供神似的,索性不買了,簡便就索性簡便到底了。
姑姑午飯後早進房去,不願看她們布置。愛玲見過李開第在大華飯店舉辦的盛大婚禮,也見過父親娶後母,在比較老舊便宜一點的查禮飯店舉行的婚禮,都是新娘換裝,人來人往敬酒笑鬧。
這是戰爭時期,愛玲這樣說服自己。
胡蘭成來了身後竟多跟了青芸。他是穿著正式的西裝打領結,頭髮梳得油光,這才有點新郎味。青芸卻只穿了家常布旗袍。愛玲當然穿著大紅旗袍,沒做新娘捧花,炎櫻卻把兩大束鮮花裝瓶擺在兩只大紅蠟燭旁,窗前蠟燭已經點上,兩張紅紙婚書攤開。看著胡蘭成執毛筆,飛揚地在兩張灑金的紅紙上重複寫下: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這麼看著,愛玲所有的委屈竟都消失了。
※ 本文摘自 《謫花:再詳張愛玲》,原篇名為〈一九四五年夏天、結婚〉,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