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旭日東升之地
文/迪米特羅.杜比勒;譯/謝慈
日本的國旗在旗幟學上有個矛盾之處。一方面,它可能是世界最古老的國旗。日本太陽旗第一次的歷史記載是在1184年,不過在更早之前就有口傳的歷史──甚至可以追溯到西元645年。另一方面,太陽旗(見圖15-1)要到1999年才被政府正式採用。讓我們更深入探索歷史,來考究其背後的原因吧。
一個國家之所以需要國旗,是為了在國際的舞臺上辨識身分。但在大部分的歷史中,日本都試圖置身於世界之外,所以並不真正需要一面國旗。一切都在十九世紀末期改變,日本先後在對抗中國和俄羅斯的戰爭中獲勝,震驚了全世界。從那之後,太陽旗在日本就有了崇高的地位。
日章旗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成為日本國旗,直到美軍丟下2顆原子彈,讓日本投降。接著,日章旗就銷聲匿跡,因為美國人在占領期間,對日章旗的使用訂下嚴格的規矩。即便日本重新得到國家主權,廢除了禁令,日章旗還是鮮少使用──日章旗會讓人們想起國家可恥的軍國主義過去。
在德國也有相似的狀況。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德國人幾乎不習慣掛出國旗或用任何方式表現他們的愛國主義。不過,不同之處在於德國人戰後把國旗換回以前的版本。相對的,日本人對此主題稍微研議後,就決定不改變日章旗。他們認為,和德國的國旗不同,他們的國旗早在戰前就已經使用多時。
事實上,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也不常使用日章旗,而是偏好旭日旗──紅色的碟形太陽上放射出紅色光芒(見圖15-2)。雖然這面旗幟原本象徵著吉祥,卻在1870年成為日本的軍旗,為陸軍及海軍所使用,因此也代表了日本的軍國主義。旭日旗(僅微調後)也是現代日本海軍的旗幟(見圖15-3)。然而,當日本體育競賽的支持者舉起這面旗幟時,就會造成鄰近國家中國和南韓的憤怒。
1999年,日本通過《國旗及國歌相關法律》,具體規定日章旗為其國旗。法案的起因是一位校長的自殺:他的老師和董事會對於上學日是否該以升旗典禮及唱國歌開始沒有共識1。然而,國旗持續成為日本社會的痛處,即便日章旗有了官方地位,日本媒體還是不時出現老師拒絕遵守國旗法而遭到罰款,甚至是開除的相關報導。
和許多國家不同,日本並未禁止焚燒日本國旗,但法律卻禁止焚燒其他國家的國旗。我們在丹麥也看過這類不尋常的法律。
有趣的是,日本國旗是我們智慧型手機的表情符號中,唯一出現2次的。這是世界向日本致意,感謝日本發明了表情符號。
日本時常被稱為「旭日東升之地」(這是當然的,畢竟日本群島位於太平洋,在亞洲大陸的東岸以東)。日章旗上呈現的就是旭日的形象。起初,國旗上紅色的太陽稍微偏左(1%),但在1999年移到正中央──這或許會讓圖案同樣不在正中央的孟加拉和帛琉有點嫉妒。
談到帛琉,這個國家和日本共通的不只有國旗的設計,還有一部分的歷史。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帛琉都受到日本統治。不過,即便日本和帛琉國旗相似,關鍵的差異是日本國旗上的是太陽,而帛琉的則是月亮。

NOTE
- 編註:當時,日本部分國民認為太陽旗及國歌會讓人聯想起戰爭時期軍國主義肆虐的歷史,因此拒絕演奏、合唱國歌。
※ 本文摘自 《國旗們的故事》,原篇名為〈15 太陽的足跡〉,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