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稱霸天下,就得讀這本書!
文/王讚源
管子名夷吾,字仲,齊國潁上人(安徽潁上縣)。生年不詳,卒於桓公四一年(?—645 B. C.)。
管仲幼年貧困,後由知己朋友鮑叔的力薦,當了齊相,前後四十年,終使桓公成就霸業。他任政期間,通貨積財,與民同好惡,使偏處海濱的區區之齊,富國強兵。這對韓非「存亡在虛實,不在於眾寡」(〈安危〉)、「治彊不可責於外,內政之有也。」(〈五蠹〉)的觀念應該有所啟示。
在國際間,他號召諸侯尊王攘夷,保住了諸夏文化,所以孔子說:「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論語‧憲問》)他表現的政績,使得一向不輕易以仁許人的孔子,頻頻讚歎:「如其仁!如其仁!」(〈憲問〉)。管仲以一介平民,躍登春秋政壇,叱吒風雲,這種政治上的新形象,給後來士階級的崛起,必然有過相當的鼓勵作用。
《管子》一書,漢朝以前無人懷疑。《韓非子‧五蠹》說:「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可見其成書年代甚早,《淮南子‧要略》就說,《管子》之書生於齊桓公之時。而司馬遷更明說:「吾讀管氏〈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詳哉其言之也……其書世多有之。」(《史記‧管晏列傳》)可見漢時確有《管子》之書。其書原有五百六十四篇,後經劉向校刪重複,定著為八十六篇。今本《管子》則僅存七十六篇。
晉、唐以來,許多學者懷疑《管子》書非管仲所作,有認為全書出於後人的綴輯,有認為部分出於後人的綴輯或附益,甚至有人認為其書純出偽託。其實,考之先秦,古籍大致由後人編輯而成。《管子》一書,遠在春秋中期,自不能例外。綜合各家之說,《管子》書由纂集而成,可為定論。
雖然《管子》一書出之纂集,但不能說此書與管仲無關。細讀全書,有關政治思想往往針對春秋時代背景而發,如蕭公權所舉的例子有四:
- 書中所論霸政乃變態之封建政治。
- 《管子》每露重視家族宗法之意。
- 《管子》不廢人治,且重禮教。
- 《管子》尊君而不廢順民之旨。
這些思想與戰國時代背景有很顯著的差別。所以蕭氏說:「其執筆者或有六國時人,其立論或參入專制天下前夕之觀念,而其思想之大體或非三家分晉,田氏代齊以後所能有。」(《中國政治思想史》頁一九三)
近人以為法治思想乃戰國末年的潮流,時在春秋中期的管仲不能有,因而斷定《管子》出於偽託。這一說法,有待商榷。《管子》書中所論法治,與戰國時法家的觀念有所不同。以上所指管子重禮教,不廢人治,尊君而順民,重視家族人倫,皆與商、韓等法家思想不同。
除此以外,商、韓主張重刑嚴罰,尚農戰,《管子》雖有「刑殺無赦」之旨,只是信賞必罰的強調,並未主張重刑,也不尚農戰。《管子》言勢簡而少,不像慎、韓的精深而且反對尚賢。《管子》言賞罰的重要,但不像申、韓明言用「術」,所以《韓非子‧難三》批評管子「言滿室堂」非術家之言。
再說,《管子》反復明言君主本人守法的重要,如〈法法篇〉稱:「明君置法以自治,立儀以自正。」「不為君欲變其令,令尊於君。」〈任法篇〉更謂:「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此之謂大治。」而商、韓言法,雖責親貴守法,卻使人君的地位超出法之上。這種君主本身守法的觀念,一直要到《淮南子?主術》才再度被重視。而〈任法篇〉所謂六柄:生之、殺之、富之、貧之、貴之、賤之,已為韓非賞罰的二柄所包括,其先後之,明白可見。看了這些例證,所謂《管子》言法諸篇「晚出於戰國中世法家完成之後」(羅根澤《管子探原》)的話,不能輕信。郭沫若說它出於齊的稷下先生所輯(婁著《管子評議》頁二六五),倒可以作參考。
《管子》一書,有道家思想,有法家思想,有陰陽家思想,也有兵家思想,可見其內容之雜。《漢書‧藝文志》列之為道家,《隋書‧經籍志》改列為法家之首。蕭公權說:「吾人如謂《管子》為商韓學術之先驅,而非法家開宗之寶典,殆不至於大誤。」(《中國政治思想史》頁一九三)
總之,管仲是法家型的大政治家,《管子》是研究法家思想的重要典籍。
本文摘自《中國法家哲學》,原篇名為〈法家重要人物〉,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