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買吐司時會想起我的朋友,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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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買吐司時會想起我的朋友,很幸福

文/張瑋軒

對我來說,「吐司」是一種很親密的食物。

吐司不像肉桂捲一樣的甜蜜,不像可頌般的華麗,比波蘿麵包和燒餅油條簡單許多,吐司是麵包最簡單的一種樣態,最最簡單,可是最最親密。

我吃吐司是一定要烤的。

一份剛從烤箱出爐烤得剛剛好的吐司,表皮是金黃色有點微酥焦香的,咬進口裡又是柔軟充滿水分的。再加上一塊厚厚肥肥的奶油,讓它懶洋洋地融化在吐司上頭,奶油一寸一寸地沁入吐司內裡。吐司是一種兼具陽光和時間感的食物。

以前在倫敦念書,想要省餐費去看戲的時候,三餐就用吐司果腹,也還是挺幸福的。畢竟吐司可以跟任何東西搭配,我喜歡這樣的生活即興。

喜歡我的朋友大概都知道我愛吃吐司的癖好。前陣子,好友D傳訊給我說:「你要生吐司嗎?」我沒有即時回,沒多久她又傳來「沒等到你回,我先幫你買了。」「幫你買了兩種,原味跟黑糖冬瓜的。」那時候的「生吐司」特別熱門,買個吐司都要排很長的隊。我喜歡吃,喜歡食物,但是我不喜歡排隊,更別提為還沒有吃過的食物排隊,好像要和一個從未相處過的人盲目約會,時間有點太浪費。

我喜歡說走就走,要吃就吃的即興快意人生。我也願意為自己熱愛的,花上一段時間。譬如我會為了一鍋牛尾湯花上二十六個小時,我也可以用一年來醃一罐梅子,更嚮往著用十八年釀一甕女兒紅。但要為自己不熟識的排隊,就不是我的風格。

又剛好認識一個專門做生吐司生意的朋友,對我說——生吐司的意思就是「生吃就很好吃的吐司」,那時我聽他解釋,更覺得我對生吐司一點渴望都沒有。因為我吃吐司就是要烤起來,不管生吐司有多高級多高貴多珍稀,對我來說,只有最簡單的烤吐司才是我的吐司。

但看到D特別送來的禮物,「生吐司」從此有了不同的地位。

太幸福了。我竟然有在買吐司時會想念起我的朋友。吐司是一種很親密的食物啊。是一天之初,用雙脣第一口碰觸的濕軟。那是讓人一天飽足的開始。一起床,一睜眼,就會看到的,入口的,飽足的。這是多麼親密的存在啊?D的那則訊息和特別送來的吐司,就這樣打中我心裡深深處的柔柔軟軟處。

每次想到黑糖冬瓜味的吐司,聽到生吐司,幸福的感覺總是會忍不住滲出我的皮膚。我就像是在冬天裡吃得飽飽微瞇著眼呼嚕呼嚕的肥胖貓兒,而愛著我的朋友D,三不五時用她的愛,輕輕地磨蹭又餵養著我,就算我沒有來得及回覆,她是這樣霸道又可愛的,為我一口氣買下兩條口味的吐司。怕你不喜歡,所以為你再多做一點。因為我喜歡,所以我想跟你分享。

一種霸道溫柔又理所當然的親愛。

無論自己可以這樣的去愛,或是這樣的被愛。放膽地——肆無忌憚地霸道溫柔又理所當然地愛,大概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吧。

像這樣被放在心上的時刻,就會讓我記得很久很久。如果人類一生的記憶,充滿的都是這種親愛的珍愛的被愛的去愛的,該有多好啊。


※ 本文摘自 《我的世界一定要有貓尾捲捲巷》,原篇名為〈你想要黑糖冬瓜吐司嗎?〉,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