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個「利用機制」的人,而不是「被機制利用」的人。
文/田端信太郎;譯/羅淑慧
在現今的資本主義之下,有些人認為在公司上班等於被壓榨。
如何看待整個公司的體制是每個人的自由,不過我的看法是,如果真的那麼討厭被公司壓榨,那就自己開公司,投入資金、登記公司行號。
因為開設公司不需要學歷,也不需要資格。
當然,雖然開設公司必須花費些許時間和費用,但是,如果是合同公司(按:相當於臺灣的有限公司),只要親自辦理手續,只需要花費六萬日圓實質登記許可費,就可以成立一家公司了(按:臺灣的《公司法》沒有限定資本額〔公司營運資金〕,即使只有一元,也可以成立公司)。
也就是說,任何人都可以開創出社長、資本家之路。所以我經常開玩笑:「如果求職不順,就當花一年的學費,求職一年之後,再自己開公司當社長就行了。反正社長的頭銜,只要數萬日圓就買得到。」
不論什麼事業內容,只要成立公司,就算履歷表上面寫創業、設立公司、就任社長,也不算偽造文書,所以不會構成履歷詐欺。對於害怕履歷表沒有工作經驗可寫的人來說,比起求職不利,至少公司社長給人的印象會比較好。
基本上,公司不過是個概念罷了。因為被稱為「法人」,所以感覺像是擁有實體或人格似的,但事實上,公司既不是生命,也不是物體。沒有人會被公司毆打、和公司握手或接吻。我也有設立公司,所以非常了解這一點,事實上,公司不過是一堆文件的集合體。若是跳脫法律規範,大家只會把公司這個概念,解讀成「一個存在的實體」罷了。
如果擴大概念,國家也是相同的道理。
大家常說,美國任性妄為、中國做事骯髒、俄羅斯很恐怖──但事實上,根本沒有人找「俄羅斯」吵架。如果有,頂多只是找「俄羅斯人」吵架。
同樣的,對於自己的國家,大家總會說:「國家應該守護國民的生命財產。」但是,大家口中的國家,究竟是誰呢?
大家現在已經對國家、國民或公司等概念有共識,不過,這個共識頂多只有四、五百年的歷史。世界上最早的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六○二年在荷蘭成立的東印度公司。從人類悠久的歷史角度來看,公司的成立不過是最近的事。
儘管一切都是虛構,大家到現在仍然深信不已,也正因為如此,股份有限公司、國民國家才能產生良好的機制,開創出更多不同的故事。對於利用機制來行動的人來說,機制的價值非常高。
所以,不如成立公司,當個「利用機制」的人,而不是讓自己成為「被機制利用」的人。
舉例來說,在手機遊戲等軟體中花錢,等於被機制利用。因為,就算這類人在遊戲裡獲勝了,事實上卻輸給資本主義(付費給遊戲公司)。如果將立場對調,創造那個機制的你,才是遊戲的真正勝利者(賺到玩家的錢)。
在埋怨被公司壓榨之前,你必須知道,因為你深信自己處於被壓榨的立場,才會產生被壓榨的感受。
※ 本文摘自 《收入增長10倍的致富行為:固定不等於穩定,不冒險才是高風險,不必多10倍努力,口袋自動加深10倍的理財思維。》,原篇名為〈12 不想被老闆壓榨,你可以自己開公司〉,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