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兒防老」是當時社會依賴的投資行為?
Photo Credit: unsplash

「養兒防老」是當時社會依賴的投資行為?

文/陳志武

血案引爆「禮法之爭」

為什麼華人社會目前還是把「禮」看得遠高於「法」?這跟我們探究的金融有什麼關係?

我們看之前網路上熱門的血案故事。二○一六年四月,一場血案發生在山東,緣由是債務糾紛。蘇女之前為維持自己公司營運,借了人民幣一百萬元的高利貸,月利息百分之十,後來卻無力償還。放貸方派十人前往討債,先是監視追蹤蘇女和其兒子于某,母子走到哪,催債者就跟到哪,連吃飯也被跟隨看守。後來,母親被催債者用下體侮辱、脫鞋掌嘴,在員警介入四分鐘後隨即離開,糾紛再次延續。面對無法擺脫的困局,于某選擇持刀反抗,殺死一位、刺傷三位跟監者。

兒子因為受辱的母親而殺人,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結果一出,社會輿論轟動,網上輿情一面倒地同情報仇的兒子,大多數人都認為兒子為母報仇,符合儒家的「禮」,違法殺人也能諒解。也就是說,人們普遍認為,在這種情況下,禮大於法!如果「禮大於法」在古代有它的道理,那麼,這個「道理」是什麼?到今天,是否還成立?

「禮大於法」的古代邏輯

在孔孟看來,「禮」是實現「三綱五常」名分等級秩序的關鍵,而最為重要的「禮」是兒子對父輩的無條件孝敬、妻子對丈夫的無條件忠貞。換句話說,如果兒子的孝敬是有條件的,可以根據不同情況而打折的話,「養兒防老」體系下的跨期保障就變得不確定,父輩就有理由擔心老無人養、生老病死無人管了。

如果不堅守「禮」的絕對性,「養兒防老」這套儒家安身立命的體系就會潰散,老百姓會失去安全感。一旦人們不能安心生活,社會秩序就會崩潰,暴力與戰爭又會成為常態。

今日還是「禮大於法」?

在儒家「禮」的規則裡,為什麼為父報仇、殺害別人是一種大孝,應該獎勵?在擅自殺人、挑戰法律權威時,在「禮」與「法」發生衝突時,儒家為何把「禮」放在「法」之前?答案就在之前提過的:古時沒有金融市場,也沒有政府福利保障,「養兒防老」是整個社會的依賴。如果子女對父輩的回報是有條件的,不是絕對的,「養兒防老」這種隱性契約就要打折。父輩對子女包括人身的支配權,也是為了強化這種契約的神聖性。

從這個體系來看,晚清的法理派雖然緊跟現代法學原則,堅持以「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為出發點,但他們沒有認識到,如果中國沒有金融市場或社會保障去替代家、家族這個「養兒防老」體系,就很難把「法」擺在「禮」之上。現代法理的執行是需要有金融市場為基礎,否則,只要「養兒防老」是大多數人解決生老病死挑戰的方式,「禮大於法」還會是主流道德。

再回到山東血案,今日我們已經有各種金融市場,生老病死的保障也有多種方式可選擇,為什麼人們還是普遍支持于某,認為他應該為母報仇,包括殺死行辱者呢?中國已經具備「法大於禮」的經濟條件,但由於傳統觀念的延續,一時間仍難以走出「禮大於法」的思維。或許,得等更多人認清儒家禮教背後的邏輯。形成文化體系的特定歷史條件一旦變化,價值觀念自然會變,只是變化需要時間。

孔家店的保險機制

儒家花這麼多精力推廣「三綱五常」,建立那麼多宗祠和貞節牌坊,目的在於強化「養兒防老」的可靠性,強化家族宗族網絡。這樣一來,在面對災荒衝擊時,宗族內部成員間互通互助的程度會很高。宗族就相當於一個內部金融市場,隱性地互相保險在族內不成問題,在災荒發生時,農民就不會走投無路,不必靠暴力謀生存。

兩位教授的研究說明,在缺乏保險和其他金融市場的社會裡,儒家文化雖然抑制個人自由、犧牲婦女權利,但確實可以使生活更加安全、減少暴力衝突、讓社會更穩定。雖然這些效果透過金融市場也能達成,甚至效果更好,但傳統社會畢竟不具備發展金融市場的條件,所以,儒家文化曾經有過很大的貢獻。但是,今後呢?

※ 本文摘自 《耶魯最受歡迎的金融通識課》,原篇名為〈3 儒家與宗祠的歷史績效〉,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