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人鼠之間」,誰才是與老鼠最沒有差異的那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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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人鼠之間」,誰才是與老鼠最沒有差異的那一個?

文/翁禎翊(作家、法官)

十九歲高中輟學的男孩低著頭說,如果給他機會,他會回去夜市,踏踏實實地一根一根烤玉米,直到有一天能夠頂下一間店面,讓還在唸國小的妹妹、讓肢體重度障礙的爸爸能夠安穩生活。

二十歲抱著嬰兒的女孩啜泣著說,如果給她機會,她會好好跟著阿媽,每天天亮之前就去批貨,然後一邊顧攤賣花一邊照顧小孩,讓小朋友可以健康長大,阿媽也可以早點退休。  

快要六十歲的老船長嘆口氣說,不知道自己還有沒有機會。他說,討海看天、看人臉色吃飯一輩子,眼看年紀大了、不知道還能撐多久,心裡也就急了,所以才被利益蒙蔽雙眼。但是錯了就錯了,願意接受任何處罰。

坐在法庭上,我的工作意外讓我聽見許多人娓娓說出自己的夢想。《人鼠之間》裡頭,喬治與藍尼心中一塊編織的:買下屬於自己的土地、種苜蓿芽、養幾隻兔兔……在二十一世紀的台灣,可能就是擁有自己的小店、繳清一艘漁船的貸款,然後行有餘力,帶所愛所在乎的人出國旅行,去一趟日本五日遊。  

做夢是人人與生俱來的天賦與權利。可是實現夢想呢?小時候以為所需要的不過就是努力,現在我深刻明白,實現夢想近乎一種資格。如果資格不如人,付出可能回報甚少,努力也大多淪為徒勞。

喬治與藍尼的流浪工人出身,使得他們的夢想之路注定是一場跋涉長途,而藍尼的智能發展遲緩,更讓自己沿途形勢險峻、資格一路落於人後。我們不會否認故事裡,藍尼對於最終鑄下的錯誤仍然負有責任,就像我們不會否認現實生活中,販毒或擔任車手的少年少女、運毒的老船長,終究必須為自己行為付出代價。可是他們行為背後是不是有那麼一點身不由己?是不是背負的比我們更多、承擔的比我們更重?

對於我們而言,一蹴可幾的東西,是不是對他們遙不可及?

約翰.史坦貝克使用純然的順敘法,清楚交代一樁悲劇的始末。緊湊而聚焦的篇幅,宛若法庭連日審理,現場所有人透過案發當時的回顧與辯證,洞見事實起因轉折,然後獲致各自的解讀詮釋。審理結束前,刑事訴訟法規定要讓被告有最後陳述的機會,我們也在小說最後,看見喬治與藍尼最後一次述說夢想。然後我們闔上書頁。  

讀完《人鼠之間》的情緒,太像每一次糾結的案件審理完畢退庭,走在法官通道裡,好一段時間大家不發一語。直到電梯來到、開了門,飽經世事卻仍滿懷慈悲的審判長,轉頭對著不到三十歲的我說:做決定真的很困難對不對?

我想,再怎麼困難,也沒有喬治在故事最後扣下扳機的決定艱難。那聲槍響之前,我們在加州山谷的暮色裡,窺見藍尼的內心世界,彷彿閱讀一份心理衡鑑報告那樣,我們意識到蘭尼雖然智能發展遲緩,但對於自己所作所為實際上有相當的認知,對於犯下行為可能造成的傷害,也並非無從預見。而發生不可挽回的錯誤後,當藍尼再次見到喬治,藍尼想到的、想聽的,卻仍然是兩個人的夢想。被害人就這樣無聲無息了。所謂「人鼠之間」,誰才是與老鼠最沒有差異、也最不受他人在乎的那一個?

作為旁觀者,得出答案、做出決定,往往繫諸於一念之間。一念之間以後,很快也就會有其他事情占據我們的生活。但是喬治不一樣,喬治決定扣下扳機,煙硝與耳鳴就將伴其一生。前半生到底為了什麼而活的刺耳質疑、後半生又該為了什麼而活的迷茫大霧。喬治與藍尼都因此獲得解脫,但這種解脫是不是喬治暗地思考過、內心也早已認清到的那一種,無人知曉。

三年後、五年後,也或許更久一點,十年後、十多年後,犯錯的人終究都將回到最初的生活。每一次審判結束帶上法庭的門,總是這樣暗自祈禱、只能這樣暗自祈禱——希望他們內心所掛念的人,一路保持平安健康。畢竟大多時候,夢想重要的不只是過上什麼樣的生活,還有和什麼人一起過。


※ 本文摘自 《人鼠之間》,原篇名為〈導讀:實現夢想的資格〉,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