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文教基金會第四屆全國高中生文學獎比賽辦法

武陵文教基金會第四屆全國高中生文學獎比賽辦法

鼓勵高中生透過文學創作,審視自己的內心世界,進而倡導創作風氣,激發高中生創作潛能,經由文學創作享受單純思考與表達的樂趣。發掘寫作人才,讓文學創作薪火永傳。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桃園市武陵文教基金會、桃園市政府

比賽類別:分散文、新詩二組

比賽規定:

(一)散文組:不得超過2500字

(二)新詩組:不得超過30行

參加資格:凡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全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均可參加,唯須以

中文寫作。同一作者可以同時參加散文、新詩組比賽,惟每組以一篇為限。

獎勵辦法:

(一)散文類

第一名:獎金15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第二名:獎金10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6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佳 作:6-8名,各得獎金2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二)新詩類

第一名:獎金10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第二名:獎金5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3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佳 作:6-8名,各得獎金1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三)以上各組經評審決議,部分名次得從缺。

評 審:分初選、決選二階段,聘請國內知名作家擔任。

徵文日期 :

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以電子郵件收件紀錄為憑)。

投稿辦法 : 

即日起登入武陵文教基金會官網(www.wlcef.vcom.tw)文學獎比賽專區,填寫報名表並上傳作品。

若有疑問請至武陵文教基金會官網wlcef.vcom.tw留言,主辦單位將儘快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