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麼曾經那麼要好的兩個人最後走散了?
文/七樓的貓
趁著假期,我去阿倉家住了兩天,正巧趕上她中學舉辦九十周年校慶,我到她家的第一天,她就問我:「你覺得,我要不要去校慶啊?」
我回她:「看你怎麼想啦,覺得很想去就去,不想的話,就不去啊,這有什麼好糾結的啊?」
她很難過地在猶豫。
我知道她其實是想去的,她國中時成績不好,不討老師喜歡,在同學面前也沒面子,後來還因為考試成績不好,被迫去了一所不是很好的高中上學。
而現在的她,早已不是當年老師同學眼裡的渣渣了,她考大學的時候以他們學校社會組第一名的成績去了傳播科系的第一志願。
上了大學後的她也變得漂亮了很多,現在又開始做自媒體,寫得一手好文章,每個月的稿費比當年那些同學每個月父母給的生活費還要多,顯然她早已經遠遠地把那些曾經看不起她的人甩在了身後。
所以她應該是開心的,想去的,畢竟以她這樣的成績出現在老同學和以前的老師面前,是風光的。
但我也知道,她內心是不敢去的,她害怕見到曾經很喜歡的那個人,她不敢想像,再見面時會是怎樣的心情,又該用什麼樣的姿態站在那個人面前。
我能懂那種感覺,就像是我曾經很不堪的樣子,長相普通成績不好,被淹沒在烏泱泱的人堆裡很難被發現。而經歷歲月的洗禮後,我變得優秀,我變得閃閃發光,我變得可以讓別人一眼從人群裡發現我,可是,要我站在你面前,我還是沒有勇氣。
直到校慶前一天的晚上,阿倉躺在床上和我聊到了凌晨三點多,她和我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你說,曾經那麼要好的兩個人,怎麼就分開了呢?」
是啊,他們兩個人是真的要好。我在阿倉家的時候,她給我看過那個男生在國中時寫給她的信,厚厚的一本筆記本,被那個男生寫滿了很多文藝矯情但讀起來又很可愛的話。
我沒有翻完那本筆記本,但單從我看的那幾頁中就可以看得出,那個男生是真的很喜歡阿倉,十幾歲的他已經想好了未來幾十年後他們兩個人的樣子。
不是都說,要想證明一個人愛不愛你,你要先知道,他有沒有把你列入他的未來?很顯然那個男生做好了和阿倉過一輩子的打算。只是後來太多的理由讓兩個人不得已分開。
第二天早上,阿倉醒得比以往早,她換好了衣服跟我說:「我還是決定去看一眼我的青春。」
我陪她去了,只是時間有點晚,我們到的時候,大家都散了,阿倉還是拉著我繞學校走了一圈,拍了幾張照片,她沒遇見那個男生,轉頭跟我說:「嗯,算是來過了,也不遺憾了。」
下午我們回程坐車的時候,她滑手機看到了以前的同學發了那個男生的照片,她把手機遞到我眼前說:「你看啊,就是他,曾經和我那麼要好,他現在的樣子我已經有些快認不出來了。」
我轉頭從她的眼睛裡看到了她眼神裡少有的遺憾。
這是真的,讓我難過的不是我們如今視若路人的陌生,而是我們曾經真的要好。就像蕭亞軒在歌裡唱的:「我們變成了世上,最熟悉的陌生人,今後各自曲折,各自悲哀。」
我也曾經問過朋友,分手後最難過的是什麼,得到的答案大都是和阿倉說的一樣:「曾經那麼要好的兩個人,怎麼就分開了呢?」
後來我在社群網站上發了這樣一則內容:「那些你以為永遠都不會分手的戀愛,最後怎麼就分手了呢?」我截了九張文字圖片,被裡面很多話戳到了。
「我們一起經歷過車禍,一衝動飛過半個地球,只為見對方一面,五年,從青澀變成熟,我們的感情從柔弱變堅韌,可是我們還是分手了。」
「每次走在人群中他都會用雙手保護我,怕別人擠到我,因為我是路痴,不管多忙都陪我一起去。告訴我提款卡的密碼,他說這樣方便我買買買,所有的朋友都介紹給我認識,所有的溫柔都給了我,可是我們還是分手了。」
是啊,我們一起經歷了那麼多,為什麼還是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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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朋友跟我說過,愛不愛,合不合適,在不在一起,是三件事。
以前我不信,總覺得相愛就可以在一起,無一例外,但現在才明白,有些感情沒有辦法去控制。有些人走著走著就散了,要一輩子都在一起很難很難,速食式的戀愛越來越普遍,好的時候覺得自己彷彿得到了全世界,不好的時候又彷彿要孤獨終老一輩子。
我們曾經那麼那麼好,吃飯的時候要並排坐,你左手用筷子,總會用右手緊緊地抓著我的左手,說怕我跑掉。下雨天路過積水多的路面,你害怕沾濕了我的鞋,小心翼翼地抱我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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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今,我們在相反的路上越走越遠,身邊的人也換了很多,
那些你曾把我感動落淚的瞬間,如今你也會在另一個女生面前表演。
好難過啊,我們一起吃過了很多頓飯,看過了很多場電影,最後還是分開了,可是又能怎樣呢?
沒辦法在一起的人,只能笑著說再見,祝我們都好。
※ 本文摘自 《我可以很喜歡你,也可以沒有你(暢銷紀念版)》,原篇名為〈曾經那麼好的兩個人,怎麼就分開了呢?〉,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