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手,是死後唯一的權利~
文/松原惇子;譯/胡毓華
學會放下在你死後的一切
每次送走過世的會員時,我總會思考所謂的家人究竟是什麼?60歲辭世的C女士便是我們送走的其中一位會員。
她曾在生前向SSS申請「女性專用共同墓」。她與90多歲的母親同住,隔壁住的是她的嫂嫂及姪兒姪女,而她的哥哥在40多歲時便因病早逝。全家人的感情很融洽,時常在周末一起外出用餐。
C女士從未疏於祭拜早逝兄長及父親長眠的祖墳,但由於她未出嫁,於是她選擇永代供養墓,與其他會員葬在一處,家人當時也都表示理解。
然而當C女士因癌症離世後,家人卻將她葬入祖墳。她平日總說:「我死後不必辦葬禮,就讓我簡簡單單地離開。」但家人最後還是幫她舉辦了一場盛大的葬禮。
不只C女士如此,我也看過許多同樣的例子,即使本人早在生前購買了永代供養墓,死後依然被葬入祖墳。
我相信一定還是有尊重本人意願的家屬,只是少之又少。我無意批評他們的家人,只是家人往往都會按照自己方便的方式去做。即使本人表示不必舉辦葬禮,但有時家屬真的不能不辦,否則就要被親戚說三道四。
簡單來說,為了家屬的顏面,最後的葬禮還是得辦,納骨也是如此。雖然我不太想這麼說,但日本人真的沒「尊重個人意願」的習慣。
是啊,人死了便無法開口表達意見。死後的一切都是家人來決定的,本人也無能為力。我見過太多這樣的情景。家人的愛,到底是什麼呢?
所以,就算你再怎麼誠懇地拜託愛妻,告訴她:「我不用墳墓,就把我的骨灰撒向大海吧。」真正執行的人還是她,一切取決於她的意思。假如妻子真的願意完全依照你的意願,那你真是個幸運的男人,能娶到這麼好的妻子。
我常對「女性專用共同墓」的申請人說:「即使妳的骨灰未必真的會安葬在這裡,但妳曾明確表達希望長眠於此,那就有意義。」
即便你在遺囑中表示「不用舉辦葬禮、不要葬入祖墳,將我的骨灰撒向大海」,真正去執行的仍是你的家人,而不是你。所以,不如以「不期不待,讓家人決定」的心情面對死後的事,也許會比較輕鬆。人死了就不可能靠自己的雙腳走到自己選的墓地,更不可能搭船出海。
總之,家人終究會依照他們的方便行事。所以,與其為了自己死後的事煩惱不休,倒不如乾脆別多想。
※ 本文摘自 《孤獨才是最棒的晚年》,原篇名為〈5 家人本來就不一定會照你的意思去做 學會放下在你死後的一切〉,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