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絕虛假緊急?別掉入「立刻處理」的陷阱!
文/吉田幸弘;譯/郭凡嘉
當他人向自己提出請求時,有的人會盡可能給出正面回應。
例如,即使手上的工作已經排滿,還是會說:「沒問題,我馬上處理。」並調整原本的計畫來應對。又或明明被告知「三天內提供就好」,卻仍抱持著必須盡快完成的想法,甚至加班趕工、提前完成。這種嚴謹的態度,確實值得肯定。
然而,對主管來說,如果像這樣過度認真,有時反而會成為工作進展不順利的原因。
某公司業務部的主管F總是強調速度,他把「立即處理」、「快速完成」視為最高原則。對於交辦的工作、額外的請託,甚至臨時的諮詢,他都會迅速回覆。
就算交期還很寬裕,他也常在接到請託的當天加班處理,並提前完成。舉例來說:
- 同事傳來可能成為企劃靈感的資料,他會立刻下載並細讀。
- 主管早上臨時交代的企劃案,他在下午就處理好。
- 距離交提案書給客戶的期限還有四天,可是他早就做完了。
F在擔任業務員時,總是追求比任何人都快速回應,並獲得主管和客戶的高度評價。這也使他在成為領導者後,依然保持這種做法。
然而,這導致他始終被工作和時間追著跑、臉上看不出從容,外人一眼就能察覺他疲憊不堪。團隊成員也觀察到這一點,並開始對他小心翼翼,不再主動閒聊或提出問題,於是整個職場氛圍逐漸變得壓抑。
另一方面,F隔壁團隊的主管G不重視速度。對於臨時交辦或新增的工作,G會直說:「今天交辦的事,不必今天就做完。」並主動提出「某天之前我可以完成」的交期,或先確認最晚能等到什麼時候,在雙方達成共識後才接下任務。
有一個概念名為「明日法則」,主張「沒有什麼工作是如此緊急,必須在明天之前完成」。而G正是活用了這個法則。具體來說,他特別注重以下幾點:
1. 刻意提出比較晚的期限
委託人:「希望你可以盡快完成資料。」
G:「了解,我大概會從明天傍晚開始著手。」
委託人:「但我希望能在明天中午前拿到……。」
G:「不過我的行程已經排得很滿,若是勉強進行,反而容易出錯。」
委託人:「那我再確認一下時間。」
如果委託人堅持要在明天中午前完成,G當然會配合處理,但多數情況下,委託人更看重的是能否確實完成,而非立即做完。所以,對方會思考是否可以調整時間,進而提出雙方都可接受的折衷方案。
當有人臨時提出請求,只要回應「因為不能出錯,所以需要更多時間」就好。
同時,如果回覆時總提出較寬鬆的期限,便能避免讓他人隨意提出不合理的緊急要求。當然,作為領導者,除非情況特殊,否則也不要輕易向部屬提出過於急迫的任務。
2. 對於沒有訂期限的工作,選擇不做
委託人:「想請你確認一下這份企劃。」
G:「什麼時候之前需要?如果時程太趕,我可能沒辦法配合。」
委託人:「等你有空的時候處理就好,什麼時候都可以,再麻煩你了。」
G:「如果是什麼時候都可以的話,那現在有必要立即處理嗎?」
若對方想委託的工作真的很重要,一定會明確指出期限,例如「希望在週四的下午四點之前完成」。相反的,如果連截止日都沒有,大多數情況下或許只是對方一時的想法,甚至可能是沒必要做的工作。
當你開始質疑是否須趕著完成的同時,也要思考這項工作本身是否必要。唯有如此,才能判斷出適合的執行時機,避免將心力浪費在無謂的努力上。
3. 不立刻回覆電話或電子郵件
A:「活動會在○月╳日舉辦。請在△日之前回覆是否出席。」
B:「請於○月╳日提供一百組△△。」
C:「我想請教一些工作上的事宜,能否告知方便會談的時間。」
許多人認為,要儘早回覆電子郵件或電話。
當然,如果是重要案件、大客戶的委託或須立即處理的緊急狀況(例如客訴),就應在第一時間處理。像前面A或B的郵件內容,最好盡快回信。
然而,在一般情況下,回覆應刻意放慢節奏。像C這類郵件,視具體的諮詢內容而定,並非所有情況都要立即回信。
主管回覆的時機,會影響到團隊成員的工作安排。如果能放慢回覆速度,對方也會意識到「主管不會為了沒必要的事而急著處理」。於是,當對方日後提出請求時,會預留充足的作業時間,並明確告知交期。
實際上沒有那麼緊急,卻看起來似乎非做不可的狀態,被稱為「虛假的緊急性」(False Urgency)。工作總是一件接著一件湧來,再加上領導者除了本身的任務之外,還須參與團隊其他人的事務,自然會遇到大量看似急迫的工作。
為了在發生真正的緊急狀況時能立即因應,平時就應預留空白時段。而透過延後截止期限,便能為自己爭取到緩衝空間。
成為高效主管的祕訣
將截止期限設定得越晚越好,因為這樣才能確保有彈性運用的時間。
※ 本文摘自 《你是高效主管或只是忙碌主管》,原篇名為〈4 不立刻回電話或郵件〉,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