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失的禁書:當閱讀變成一種罪!
文/林慕蓮;譯/廖珮杏
若我們真是有罪,那麼我們的罪名就是在香港這艱難的時刻仍敢於去散播希望。入獄,我不懼怕,也不羞愧。若這苦杯是不能挪開,我會無悔地飲下。
──戴耀廷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午夜之前,香港實施了嚴峻的《國安法》,當時也是一年一度紀念香港回歸週年的示威遊行前夕。陳淑莊的書是第一批受害者。新的法律禁止煽動叛亂、顛覆、恐怖主義、與外國勢力勾結,但這些罪行究竟如何定義,並沒有任何明確的指導方針。它推翻了現行的「小憲法」《基本法》,還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制定單獨的法律框架,理論上允許嫌疑人在中國大陸受審。這是北京對二○一九年大規模抗議運動的回應。當初引爆運動的導火線就是送中問題。
《國安法》制定的方式,本身就顯示北京對香港人持續的漠視。這件事已經非常清楚,北京不會遵守讓香港維持五十年不變的承諾。三年前,北京輕率地否認了當初歷經兩年漫長談判、非官守議員為此備受煎熬的《中英聯合聲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不屑一顧地稱,這是一份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的歷史文件。然而這一次,《國安法》在生效之前,沒有任何香港人看過內容,就連林鄭月娥本人也沒有。這部法律就這樣直接列在《基本法》的附件中,讓北京可以完全無視香港體制,以及他們要求的正當程序。
人們都說,這是第二次主權移交,也是真正的移交,香港人最擔心的事情終於發生了。自香港人大規模抗議《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之後,北京等待香港制訂自己的國家安全法,已經等了十七年,如今他們已經失去耐性。在法案生效之後,中國恐怖的國安機構立刻在深夜時分徵用了一家旅館,作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辦公室。港版《國安法》落地第一天,就有十名參加七一遊行的民眾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包括一名揮舞香港獨立旗幟的十五歲女孩,和一名在摩托車後面掛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布條的騎士。這名摩托車騎士後來成為《國安法》首宗罪名成立的案件。自那天起,原本最受歡迎的抗議口號變成了違法的行為,少數還留著的連儂牆也被匆忙地拆除。我曾在街上看到有人高舉白紙抗議。人行道上站著八個人一字排開,每個人手上高舉著一張空白的紙,那個景象一直深深記在我腦海裡。這些人只能這樣表達對審查制度的不滿,因為這是他們能安全「喊出」那八字口號的唯一方式。語言也開始被消失了。
幾天後,圖書館的書籍也消失了,包括陳淑莊的書。她並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但她懷疑跟中文書名《邊走邊吃邊抗爭》有關。「到底是因為抗爭這個詞有問題,還是因為我的名字陳淑莊,還是《國安法》之後我整個人的存在也成了問題?我沒有答案。」法律上的模稜兩可,讓人根本無法自我保護,愈來愈多人跟她有同樣的擔憂。「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踩進這些陷阱,甚至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觸碰這些紅線,因為紅線到處都是,而且不斷移動。」某所大學裡有一面牆名叫「民主牆」,但是上面卻空白一片,還被人用塑膠路障圍了起來,象徵寓意令人不寒而慄。民主事實上已經成了一個禁區。這片空白正愈擴愈大,不僅吞噬了文字和書籍,還吞噬了思想和人們的思維方式。
北京的最終目標是拿到全面主控權。它撕下了虛假的面具,做出的事情都在摧毀自己提的一國兩制方案。北京強加施行《國安法》,一舉破壞它曾經承諾給香港的高度自治,排擠了香港的司法機關,還取消了香港的法治。這就像建築工人為了修理一個漏水的水管,不僅拆掉了整個房子,還犁平了地基下的土地。
在香港,現在幾乎沒有可以想像何謂香港人的空間了。連儂牆消失了,網路監控愈來愈嚴格,曾經隨處可見的抗議貼紙,如今變成了地下刊物,只能私下鎖起門來偷偷地流傳。《蘋果日報》已經不復存在。過去一段時間,它曾經是反抗的窗口,香港人透過一些方式提高報社收益,來表達對這份報紙的支持,例如購買黎智英公司的股票,或是在報紙上刊登個人廣告。這些廣告會被印成不同顏色像棋盤一樣的排列出來,宛如報紙版的連儂牆。我聽著人們一遍又一遍地喊著「我哋真係好撚鍾意香港」,這句口號是現在少數比較安全的口號了。
有一天,某家骨董珠寶店刊登了一個滿版且正反兩面的廣告。第一面幾乎完全空白,只放了一張老式幻燈片的照片。照片上是一面灰色的磚牆,牆上曾經寫了字,但已被人抹去,徒留下四個黑色的汙漬。照片的上方寫著一句話:「夜再黑,也阻不了光。」廣告的另一面同樣幾乎一片空白,中間以鏡像的方式,呈現了四個顛倒的黑色塗鴉中文字樣。如果你將這張紙舉起來對著太陽,你會看到宛如九龍皇帝隱藏的真跡再現:陽光穿透灰色的牆面,原本被塗黑的四塊影子褪了顏色,透出底下的四個大字:「香港重光」。
※ 本文摘自 《香港不屈:不能被磨滅的城市》,原篇名為〈後記〉,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