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一般人寫作的那些專家們:從《自私的基因》到《厭女》
演化生物學家道金斯《自私的基因》的英文版在1976年出版,這本書是我許多重要觀念的啟蒙,讓我意識到探索知識和傳播知識的迷人之處。道金斯認為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是基因,這意味著,以不準確的擬人化說法來說,當我們要討論演化裡的適應性或競爭力,我們得想像每種基因單打獨鬥,明智的與其他基因合作或競爭,來確保自己能被複製。在這種看法下,普遍存在於動物之間的各種「利他」傾向,就成為道金斯需要回答的問題:
Q|若基因是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那直覺上最明智的策略應該是「隨人顧性命」,又怎麼會演化出各種利他行為呢?
這是貫穿《自私的基因》全書的主要問題,藉由回答這問題,道金斯建立起一個有系統的演化理論,並且以一般人也能理解的方式寫出來。我在高中時讀到這本書,覺得不管是面對問題抽絲剝繭的探索過程,還是明確具體、循序漸進的說明筆法,都非常令人著迷(本書的譯者是中研院的趙淑妙老師,文筆練達、思路通順易懂)。
「研究者為一般人寫作」的可貴之處
身為科學書,《自私的基因》的特色在於,它不但是第一線研究者的著作,而且刻意以一般人能理解的方式寫成。這種事情不容易,因為研究能力跟教學能力是兩回事,而且有時候還可能互相衝突:想像一下,若你的研究能力突出,是因為你的思路以某種幸運的方式異於常人,因此往往能察覺其他人看不到的盲點,那若你要跟別人說明你的思考過程,反而可能加倍困難。在數學和形式邏輯等抽象系統的研究裡,我們比較容易找到這種情況的具體案例,想像一下:
你瞪著一個證明看了半天,還是想不到步驟四如何推到步驟五。
你轉頭問寫下這個證明的學者──他是系上公認的聰明人──請他給點提示。
「四到五嗎?」他說「嗯⋯⋯這不就是trivial嗎?我…我不確定有什麼可以說明的⋯⋯」。
通常當我們說某個推導步驟「trivial」,意思是這步驟太簡單了、不證自明、根本無從說明起,以日常生活的例子,可能類似於你很難說明為什麼在「剪刀、石頭、布」裡面石頭贏剪刀,或者為什麼走路要靠右邊。然而,在這裡,顯然你跟他的「trivial」判準很不一樣:同樣一個步驟,對你來說過於複雜,無法理解,對他來說過於簡單,無法說明。
總之,研究者能親自寫下歷程,並讓一般人也能理解,這相當可貴。除了讓我們這些平凡人也能當一回研究者、過過乾癮,也讓我們能體會探索知識時的思路,有時候光是理解研究者看到的問題是什麼形狀,都非常有趣。
在台灣,科學的普及早於哲學,早在1995年,就已經有《自私的基因》這麼精彩的科學讀物。然而在過去十幾年,迎頭趕上的哲學家們也提供了許多面對大眾的原創哲學著作,讓人能體會哲學版本的驚險、刺激和進展。
人類追求知識的歷史還很長(希望如此),如同《自私的基因》,這些著作給出的答案未必就是最終解答,但這並不妨礙它們帶來的懸疑和趣味。以下我挑了近年的六本哲學書,這些書都由研究者親筆,介紹他們發展的原創看法,能讓人體會身為現代哲學家的感覺:你對什麼感到好奇?想要解決什麼問題?會如何取捨前人留下的哲學遺產?
《迷因》
在《自私的基因》末尾,道金斯提出了「文化基因╱瀰」這觀念,認為就如同基因可以在生物層次複製自己並發展成特定的表現型,思想也可以在文化層次複製自己並發展成特定可觀察的事物(例如口音、歌曲、宗教,以及加或不加鳳梨的披薩)。在《迷因》裡,哲學家布拉克莫(Susan Blackmore,他是非常有創意的英國哲學家,專攻心智哲學和意識研究)試圖為上述看法給出一套看法。
這本書有趣之處,在於它展現了一個學術領域是怎麼長出來的。布拉克莫先是為迷因提供一個足夠明確的界定:
可被模仿的事物的最小單位
接著,他替迷因學(memetics)提出一個基本的問法:
如同基因的演化處境,假設有一堆迷因,但資源有限因而它們無法全部都成功複製自己,那最後當中哪些能做到?
接著布拉克莫便開始「推銷」這組概念,他試圖說明,當你有了上述工具,你就能在各種古老的生物學和哲學問題裡看出新的方向或答案。這些問題從「為什麼人這麼愛說話?」、「為什麼人的腦那麼大?」到「為什麼人會利他?」(又來了!)不一而足。
以後果來說,迷因學的推廣在學術界功敗垂成,但這並不影響這本書的啟發性和趣味。
《動物公民》
《動物公民》的作者是哲學家金利卡(Will Kymlicka)和獨立研究者唐納森 (Sue Donaldson),關於人該如何對待動物,這兩人試圖給出一個有系統的理論,一次回答所有問題,這些問題包括:
- 人可以養羊然後宰來吃嗎?
- 那人道屠宰也不行嗎?
- 那醫學研究呢?
- 不是,要是你管這麼多,那非洲大草原上獅子吃羊,你也要管嗎?
《動物公民》的結構,是一個動物權理論,再加上「公民資格」理論。前者說明動物為什麼有道德地位、值得人類小心對待,後者說明為什麼人類一方面不該殺羊來吃,一方面卻又不該干涉獅子殺羊。如果你覺得這些句子放在一起相當矛盾,這就是此書的精細之處,透過各種區分,作者們竟然能初步證立這組看起來實在不協調的立場。
《科學態度》
《科學態度》面對科學哲學的老問題「科學和偽科學差別在哪?」。這書把關於科學╱偽科學劃界問題的歷史爭論爬了一遍,從波普到孔恩,接著用大量的科學史案例來說明作者麥金泰爾 (Lee McIntyre)自己的看法:科學和偽科學的差別,並不在於科學理論本身(例如說有沒有可否證性),甚至也不在於個別科學家以什麼標準做研究,而是在於整個科學社群的學術合作是否展現特定的態度和傾向,能防治造假、注意新現象、發現反例。
對喜歡科學史的人來說,書裡大量「因為有恰當態度,所以造成科學進展」的例子應該能讓你很滿足。就算你對科學哲學一無所知,書中前半的歷史介紹也能讓你無痛進入作者的討論。最後,在這個假訊息的時代,「追求真實不是一個人的事,而是整個社群的事」這考量相當有啟發性。
最後三本書,我過去在這個專欄都介紹過,因此以下我分別用一句話定位它們,並附上相關文章連結。
《修辭的陷阱》
在《修辭的陷阱》裡,哲學家史丹利(Jason Stanley)明確刻畫了現代政治宣傳的一種樣貌:「打著某種價值的招牌,去破壞這種價值」,並且說明這種宣傳在言論自由的環境如何為人類帶來危機。
打著一種價值,去推動毀滅這種價值的事
看見語言的惡之後,我們如何自處?
《不只是厭女》
在《不只是厭女》裡,哲學家曼恩(Kate Manne)對「厭女」給出一個判準,並說明為什麼這個判準比坊間常見的看法更好,更能協助我們理解和討論性別議題。
《正常由誰定義?》/h2>
在《正常由誰定義?》裡,哲學家查普曼(Robert Chapman)替神經多樣性辯護,說明許多精神疾病的界定有不合理的價值預設。
當你「被生病」:從奴隸逃跑症到「正常人」
「正常」該由誰定義── 資本主義?社群媒體?